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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影視演員
- 揚州大學法學院院長
-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
- 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學會聯合會會員
錢玉林
揚州大學法學院院長
錢玉林,男,1966年11月生,江蘇崑山人。2003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揚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002年台北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04年華東政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
現任揚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
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律科學》《現代法學》《法學》《比較法研究》《法學雜誌》《北大法律評論》《南京大學法律評論》等發表論文50餘篇。多篇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多篇論文被張文顯教授主編的《中國民法學精粹》《中國商法學精粹》全文轉載;有的論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參編中宣部、司法部主編《全國四五普法幹部法律讀本》羅豪才主編《與時俱進的中國法學》。出版專著一部《股東大會決議瑕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7項。作品成就錢玉林的多篇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多篇論文被張文顯教授主編的《中國民法學精粹》《中國商法學精粹》全文轉載;多篇論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參編中宣部、司法部主編《全國四五普法幹部法律讀本》、羅豪才主編《與時俱進的中國法學》。出版專著一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學術成就論文
《公司兼并的法律控制》《江蘇社會科學》1994年第6期。
《表見代理不是無權代理》《經濟與法》1994年第9期。
《專有技術法律保護的幾點思考》《法學》1995年第7期。
《經濟法基本原則新探》《法學》1995年第1期。
《專有技術保護的幾點法律思考》《法學雜誌》1995年第4期。
《票據代理的兩項特別法則》《山東法學》1996年第1期。
《透視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廣東大經貿》1996年第12期。
《房屋抵押登記的效力》《律師與法制》1999年第10期。
《締約過失責任與誠信原則的適用》《法律科學》1999年第4期。
《合夥企業的稅收法律制度》《行政與法》1999年第5期。
《論票據權利的善意取得》《淮陰師範學院學報》1999年第4期。
《抵押房屋拆遷的法律問題》《江蘇法制報》2000年1月18日。
《要約內容的確定性》《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0年春季號。
《試論原產地規則對反傾銷制度的影響》 《北京商學院學報》2000年第5期。
《商法的價值、功能及其定位》《中國法學》2001年第5期。
《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及其相關的幾個法律問題》《河北法學》2001年第3期。
《企業集團若干法律問題研究》《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禁止權利濫用的法理分析》《現代法學》 2002年第1期。
《經理法律地位之比較研究》《法學評論》2002年第2期。
《股東的質詢權與董事會的說明義務》 《法學雜誌》2002年第4期。
《以“不得轉讓”的票據出質的效力》《學海》2002年第5期。
《股東大會中心主義與董事會中心主義——公司權力結構變遷及其評價》《學術交流》2002年第1期。
《民事主體二元結構的反思》《江西社會科學》2002年第7期。
《試論誠信原則對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適用》《內蒙古大學學報》2002年第1期。
《內田貴與吉爾莫的對話——解讀契約的再生》《北大法律評論》(第5卷)2003年第1輯。
《預約合同初論》《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
《競爭體制下的英國公司法改革介評》,王保樹主編《競爭體制下的公司法改革》,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版。
《禁止權利濫用的法理分析》 《人大法律評論》 (第5輯)2003年卷。
《股東大會召集瑕疵研究》王保樹主編《商事法論集》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私有財產保護:從憲法理念到制度架構》《揚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4期。
《作為文本的法律》《揚州大學學報》 (高教版)2004年第4期。
《股東大會的改革:英國的經驗與未來展望》《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4年春季號。
《“資本多數決”與瑕疵股東大會決議的效力》《中國法學》2004年第6期。
《論股東的質詢權》《比較法研究》2005年第1期。
《股東大會決議的法理分析》《法學》2005年第3期。
《股東大會決議瑕疵的救濟》《現代法學》2005年第3期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