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洛郡
上洛郡
徠上洛郡,是西晉,距今(2013年)1747年前的行政建制名稱。相當於現時的省、市、縣中的“地市”級別的建制。統領上洛縣、商縣,及之後的洛南、商南、豐陽等。東漢曾改為荊州、洛州、商州、復稱上洛郡等。隋朝遷城址上游60里的現商州城地址。隋開皇三年撤郡,保留商州,上洛縣為商州治,大業三年撤商州復設上洛郡。
唐武德元年改上洛郡設商州,天寶元年撤商州又改為上洛郡,乾元元年撤上洛郡再改為商州。至此,上洛郡謂稱結束。
上洛郡,是西晉(公元266年、泰始二年),距今(2013年)1747年前,晉武帝分京兆南部置上洛郡,治所在古上洛縣(陝西省、商州區夜村孝義商洛寒川佛誕公園處的古上洛城遺址)的行政建制名稱。是當年朝廷統治管轄所設置的建制之一。相當於現時的省、市、縣中的“地市”級別的“政府”。統領上洛縣、商縣,及之後的洛南、商南、豐陽等(即現商洛市大部地區)。東漢曾改為荊州、洛州、商州、復稱上洛郡等。隋朝遷城址上游60里的現商州城地址。隋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撤郡,保留商州,上洛縣為商州治,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撤商州復設上洛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上洛郡設商州,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撤商州又改為上洛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撤上洛郡再改為商州。至此,上洛郡謂稱結束。
由徠於該郡設立在縣名叫上洛縣的治所所在地,並轄其縣,所以,用該治所所在地命名其郡為上洛郡。
《說文》: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朱駿聲曰:漢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國,凡郡國一百有三,古者縣大郡小,秦以後郡大縣小。
上洛郡雖創建於西晉。但卻是(現商洛市地域)該地域“地市級”專屬和直接管理的始祖。雖然西漢該地域屬弘農郡管轄,但弘農郡治所在今河南靈寶。
上洛郡城也就是上洛城。其城建於西漢,由商縣分置而來。其城的前身是上洛塬的洛氏邑。與商邑一同是商於古道勢力最為強悍的族氏。由於商鞅事件其洛氏和商氏遭滅門,所以洛姓和商姓從此改姓匿藏而在此地域消失。但其文化、軍事、交通、等地位與商於古道和丹水交通在國家層面的第二位位置和都城的安全、軍事、交通、和文化分不開。是朝廷的“商塞”“關峽”變為集安全、軍事和經濟一身的“商城”和“地市”級別的直接統治建制。朝廷直轄該區域使其地位不斷提升。上洛郡最初把上洛和商縣(相當今商洛市大部地域)的城池之間和地域、水域緊緊的連接起來。
1、現商洛市商州區,夜村鎮寒川佛誕公園下的孝義古城村。
2、現商洛市商州州城。
晉武帝分京兆南部置上洛郡,治所在上洛,領上洛、商、盧氏三縣(盧氏今屬河南省)。南北朝(公元317——589年)南北朝時,中國呈分裂局面,行政建置紊亂,僑設制度盛行,郡縣朝設夕廢,統屬變化複雜。據《魏書·地理志》及隋唐郡縣誌記載,在此百餘年間,商洛境內曾先後設置過五郡二州。其大體過程是:北魏太和十三年(489)改置洛州於上洛城,分設五郡:一是上洛郡,領上洛、拒陽二縣;二是上庸郡,領商縣、豐陽縣;三是魏興郡,領陽亭縣;四是萇和郡,領南商縣;又始平一郡不詳。西魏大統三年(537)增設拒陽郡(今洛南縣東),北周保定元年(561)撤銷萇和郡與拒陽郡。宣政元年(578)改洛州為商州。。
北魏時屬洛州。太延五年(公元439年)於上洛城設荊州,太平真君二年(公元441年),上洛縣北部划設拒陽縣,太和三年(公元479年)將荊州遷往盧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又遷往襄陽,撤上洛郡,於上洛城設立洛州,領5郡,其中3郡屬今商洛:上洛郡,領上洛、拒陽2縣;上庸郡,領商(今丹鳳)、豐陽2縣;萇和郡,領南商1縣,即今商南。
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改洛州為商州;治所設上格(即今商州城)領上洛郡(含今商州、山陽、丹鳳;商南4縣及鎮柞部分地域);拒陽郡(今洛南地)。
隋代(公元589——618年)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撤上洛、上庸兩郡,保留商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撤商州復設上洛郡,治所仍設上洛(城遷),領上洛縣(今商州市)、商洛縣(商洛即從前的商縣,隋文帝改稱商洛,這是“商洛”二字連用起來稱呼地名的開始),洛南縣、豐陽縣(今山陽、鎮安縣及柞水縣東南部)上津縣(今湖北省境內)5縣;大興縣東南部(今柞水縣西北部)仍屬京兆郡管轄。
唐代(公元618——907年)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上洛郡設商州,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劃歸山南道,開元二十五年歸山南西道。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撤商州又改為上洛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撤上洛郡再改為商州,治所設上洛,領上洛(今商州市)、商洛縣(今丹鳳、商南兩縣)、洛南縣(今洛南)、豐陽縣(今山陽)、乾元縣(今鎮安及柞水縣東南部)、上津縣(今湖北省境內)。今柞水縣西北部屬京兆府。
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五代十國的行政建制沿用唐制,但由於分裂割據,各國疆域均不遼闊,道一級遂廢,為州(府)統縣的二級制。當時陝南東部經歷了後梁(公元907一923年)、後唐(公元923—936年)、後晉(公元936—946年)、後漢(公元947—950年)、後周(公元951—960年)等5個期代。後梁時,商州領上洛、商洛、豐陽、乾元、上津5縣;洛南縣改屬華州;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後漢時,商州領上洛、商洛、豐陽、上津4縣;南縣仍屬華州;乾佑縣(公元949年改乾元縣為乾佑縣)、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後周時,商州領上洛、商洛、洛南、豐陽、上津5縣;乾佑縣、萬年縣東南部屬京兆府。
北宋、金、南宋(公元960——1279年)北宋時,商州初屬陝西路,后屬永興軍路,治所設上洛,領上洛、商洛、洛南、豐陽、上津5縣。
金、南宋時,商州屬金國京兆府路。金貞元二年(公元1154年)將商洛、豐陽兩縣降為鎮,併入上洛、洛南兩縣;咸寧縣東南部屬京兆府;旬陽縣西北部(今鎮安縣)屬金州。金元光二年(公元1223年)五月改屬河南路。領上洛(今商州市、丹風、商南、山陽4縣及柞水縣南部),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廢上洛縣,以州代縣,由州直轄,定名商州。轄地包括今商州、丹鳳、商南、山陽及柞水縣南部,並統領洛南縣地。
元代(公元1279——1368年)商州先屬安西路,后屬奉元路管轄。元代實行省、路、府、縣四級行政建制,商州下領洛南l縣,原來的上洛為在郭,仍不另設縣,由州直管,但商州所轄的地域和今天大體相當。
明代(公元1368——1644年)地屬西安府,時稱商州,轄今商州市、丹風縣兩地。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五月,降商州為縣制。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三月復升為州,領洛南、商南、山陽、鎮安4縣。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為避明興宗朱常洛名諱,又改“洛”為雒”。
清代(公元1644——1911年)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為直隸商州,直屬陝西省,領商南;雒南、山陽、鎮安4縣。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析咸寧、藍田、鎮安3縣之地置孝義廳,屬西安府,這是柞水縣的前身。
中華民國(公元1912——1949年)。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廢州改設商縣(轄今商州市、丹風縣西南部)、洛南縣(今洛南及丹風縣東北部)、柞水縣(今柞水縣西部及鎮安縣東北部)3縣,屬關中道;山陽、商南、鎮安3縣,屬漢中道。民國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撤銷道制,以省直接領縣。民國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在商縣城設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轄商縣、雒南、商南、山陽、鎮安、柞水6縣。是年在龍駒寨成立設置局。1949年7月13日,商縣人民政府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49年5月,商洛地區各縣陸續解放,在商縣設置陝甘寧邊區陝南行政主任分署第工分區,轄商縣、雒南、商南、丹鳳、山陽、鎮安、柞水7縣。1950年,改名陝西省商洛分區專員公署,仍轄以上7縣。1955年,將縣人民政府更名為“縣人民委員會”。1658年12月,撤銷丹風、柞水兩縣(丹風分屬商南和商縣轄,柞水與鎮安縣合併),商洛地區轄商縣、洛南、商南、山陽、鎮安5縣。1961年10月又恢復為7縣。1964年9月,因“能”字生辟,經國務院批准,改“雒”為“洛”,時稱商洛專區,行政公署駐商縣城。1968年,商洛專員公署改稱為“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各縣人民委員會易名為“縣革命委員會”。1969年,商洛專區革命委員會改名為“商洛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更地區名為商洛地區行政公署。1981年元月,改縣革命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1988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改商縣為商州市。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消商洛地區行政公署,設立商洛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