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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廷棟

明崇禎朝兵部尚書

梁廷棟是崇禎三年到四年間的兵部尚書,根據《明史》記載,其人才幹還算可以“居中樞歲余,所陳兵事多中機宜”,但品行操守上有些問題受到許多彈劾。所以他當了一年多,就被撤換,“得閑住去”。到了崇禎八年又被起用為兵部右侍郎兼右都御史,此外“代楊嗣昌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崇禎九年的時候,清兵又繞道長城喜峰口侵入關內,直逼京師。清兵經過的是梁廷棟的轄地,對此有直接責任,被命令戴罪入援,梁廷棟與羅維寧三邊總督萎靡不敢戰,“三人相掎角,皆退怯不敢戰。於是寶坻、順義、文安、永清、雄、安肅、定興諸縣及安州、定州相繼失守。”梁廷棟自知瀆職罪大,害怕受到崇禎制裁,所以乾脆每天服用少量大黃,最後生病而死。

明史記載


梁廷棟,鄢陵人。父克從,太常少卿。廷棟舉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召改禮部,歷儀制郎中。天啟五年,遷撫治西寧參議。七年,調永平兵備副使。督撫以下為魏忠賢建祠,廷棟獨不往,乞終養歸。
崇禎元年起故官,分巡口北道。明年加右參政。十一月,大清兵克遵化,巡撫王元雅自縊,即擢廷棟右僉都御史代之。廷棟請賜對,面陳方略,報可。未幾,督師袁崇煥下獄,復擢廷棟兵部右侍郎兼故官,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及四方援軍。廷棟有才知兵,奏對明爽,帝心異之。
三年正月,兵部尚書申用懋罷,特召廷棟掌部事。時京師雖解嚴,羽書旁午,廷棟剖決無滯。而廷臣見其驟用,心嫉之。給事中陳良訓首刺廷棟,同官陶崇道復言:“廷棟數月前一監司耳,倏而為巡撫、總督、本兵,國士之遇宜何如報。乃在通州時,言遵、永易復,良、固難破,自以為神算。今何以難者易,易者難?且嘗請躬履行間,隨敵追擊,以為此報主熱血。今偃然中樞,熱血何銷亡也?謂制敵不專在戰,似矣,而伐謀用間,其計安在?”帝不聽崇道言。廷棟疏辨,乞一岩疆自效,優詔慰留之。未幾,工部主事李逢申劾廷棟虛名,崇道又言廷棟輕於發言,致臨洮、固原入衛兵變。帝皆不納。五月,永平四城復,賞廷棟調度功,加太子少保,世廕錦衣僉事。
其秋,廷棟以兵食不足,將加賦,因言:“今日閭左雖窮,然不窮於遼餉也。一歲中,陰為加派者,不知其數。如朝覲、考滿、行取、推升,少者費五六千金,合海內計之,國家選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數百萬。巡按查盤、訪緝、饋遺、謝薦,多者至二三萬金,合天下計之,國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餘萬,而曰民窮於遼餉,何也?臣考九邊額設兵餉,兵不過五十萬,餉不過千五百三十餘萬,何憂不足。故今日民窮之故,惟在官貪。使貪風不除,即不加派,民愁苦自若;使貪風一息,即再加派,民歡忻亦自若。”疏入,帝俞其言,下戶部協議。戶部尚書畢自嚴阿廷棟意,即言今日之策,無逾加賦,請畝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於是增賦百六十五萬有奇,海內並咨怨。已,陳厘弊五事:曰屯田,曰鹽法,曰錢法,曰茶馬,曰積粟。又極陳陝西致寇之由,請重懲將吏貪污者以紓軍民之憤,塞叛亂之源。帝皆褒納。
廷棟居中樞歲余,所陳兵事多中機宜,帝甚倚任。然頗挾數行私,不為朝論所重。給事中葛應斗劾御史袁弘勛納參將胡宗明金,請囑兵部;廷棟亦劾弘勛及錦衣張道濬通賄狀。兩人遂下獄。兩人者,吏部尚書王永光私人也。廷棟謀並去永光,以己代之,得釋兵事,永光遂由此去。御史水佳允者,弘勛郡人也,兩疏力攻廷棟,發其所與司官手書,且言其縱奸人沈敏交關薊撫劉可訓,納賄營私。廷棟疏辯求去,帝猶慰留。有安國棟者,初以通判主插漢撫賞事,廷棟薦其才,特擢職方主事,仍主撫賞,頗為奸利,廷棟庇之。后佳允坐他事左遷行人司副,復上疏發兩人交通狀,並列其賄鬻將領數事,事俱有跡。廷棟危甚,賴中人左右之,得閑住去,以熊明遇代。八年冬,召拜兵部右侍郎兼右都御史,代楊嗣昌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明年七月,我大清兵由間道逾天壽山,克昌平,逼京師。山後地,乃廷棟所轄也,命戴罪入援。兵部尚書張鳳翼懼罪,自請督師。兩人忄匡怯不敢戰,近畿地多殘破,言官交章論劾。兩人益懼,度解嚴后必罹重譴,日服大黃葯求死。八月十九日,大清兵出塞。至九月朔,鳳翼卒。逾旬日,廷棟亦卒。已,法司定罪,廷棟坐大辟,以既死不究雲。
廷棟既歿,其父克從尚在。后賊破鄢陵,避開封。及開封被淹,死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