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一
經營者的壟斷行為之一
“二選一”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限定交易行為,指平台利用優勢地位和商家對其的依賴性,採取不正當手段強迫經營者在平台間“二選一”。
2021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網際網路平台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指出,強迫實施“二選一”問題必須嚴肅整治。
2020年12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的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銷售額4%計182.28億元的罰款。
2021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網際網路平台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部署,肯定了平台經濟的積極作用,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充分發揮阿里案警示作用,明確提出網際網路平台企業要知敬畏守規矩,限期全面整改問題,建立平台經濟新秩序。
會議指出,我國平台經濟總體態勢向好。但在快速發展中風險與隱患也逐漸累積,危害不容忽視,依法規範刻不容緩。強迫實施“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掐尖併購”、燒錢搶佔“社區團購”市場、實施“大數據殺熟”、漠視“假冒偽劣”、“信息泄露”以及實施涉稅違法行為等問題必須嚴肅整治。其中,強迫實施“二選一”問題尤為突出,是平台經濟領域資本任性、無序擴張的突出反映,是對市場競爭秩序的公然踐踏和破壞。強迫實施“二選一”行為限制市場競爭,遏制創新發展,損害平台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危害極大,必須堅決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