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眼
板眼
板眼,指:①民族音樂和戲曲中的節拍,每小節中最強的拍子叫板,其餘的拍子叫眼。如一板三眼(四拍子)、一板一眼(二拍子)。②比喻條理和層次:他說話做事都很有~。③〈方〉比喻辦法、主意等:在我們班裡,數他~多。
1. [measure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usic]∶民族音樂和戲曲中的節拍,每小節中最強的拍子叫板,其餘的拍子叫眼。如一板三眼(四拍子)、一板一眼(二拍子)。
2. [custom;orderliness or measuredness in speech and action]∶規矩。
不讓他的話說走了板眼。
3. [order]∶秩序。
吃飯睡覺以及喝茶歇肩,都吹哨子,一點錯不得板眼。
4. [idea]∶主意;辦法。
要得!我說是幺爸的板眼多嘛!
5. [key]∶比喻關鍵的地方。
你說的都在板眼上。
板眼 bǎnyǎn
[methodical] 以有條理或層次分明為特點的。
他說話做事很有板眼。
明楊慎《丹鉛總錄·物用·鼓刀中音》:“莊子談庖丁解牛處云:‘奏刀騞然,莫不中音。’中音者,鼓刀之音節合拍也。刀聲亦合樂府之板眼。”明王驥德《曲律·論板眼》:“古拍板無譜,唐明皇命 黃幡綽 始造為之。牛僧孺目拍板為‘樂句’,言以句樂也。蓋凡曲,句有長短,字有多寡,調有緊慢,一視板以為節制,故謂之板眼。”《兒女英雄傳》第三八回:“他說完了這段科白,又按著板眼,拍那個鼓。”老舍《四世同堂》十九:“﹝ 曉荷 ﹞右手的食指中指與無名指都富有彈性的在膝蓋上點著板眼。”
2. 比喻規矩;秩序。
老舍《四世同堂》四四:“他很愛說話,但是他留著神,不讓他的話說走了板眼。”吳組緗《山洪》二三:“吃飯睡覺以及喝茶歇肩,都吹哨子,一點錯不得板眼。”
3. 比喻主意、辦法、手段。
4. 比喻關鍵的地方。
板眼,為中國音樂構成中所特有,是中國音樂節奏、節拍、快慢、速度的樞紐。唐宋始,以“拍板”節制音樂的進行“節奏”,按文句斷分音樂而為樂句“板拍句樂”,“板拍句樂”即在唱者唱完一文句,在其後出現的一個“空”(即稱“眼”)處下“板拍”“停聲待拍”“板”“拍”在“眼”位“板”、“拍”、“眼”三者同位,按文之句斷分音樂為樂之句--稱“官拍”“鼓拍”、“手拍”則每與唱者出口的句字同步,在唐宋時是輔助性的“拍”“停聲待拍”的“板拍”演化為後世的“散板”“鼓拍”、“手拍”,演化為後世的“上板”。後世的“上板”是節律性的、可與句字同下的“板拍”,在明清時,成為中國音樂節奏的主要形態。
京韻大鼓(慢板)
採用慢板演唱時,每句的第一個字可以從任意位置起唱,但最後一個字都是落在板上的(有個別例外,如《劍閣聞鈴》第一句的“草青青”)。而京韻大鼓一般都是“七字句”,在演唱時會分成“二、二、三”的分句,則每個分句的最後一個字也要落在板上。即使沒落在板上,也要用拖腔的方法拖到板上。
慢板的起唱位置有一個規律,就是每落(每段)的第一個分句如果是兩個字,每字佔1拍(俗稱“二字頭”),則從末眼(小節第四拍)起唱;如果是三個字,每字佔1拍(俗稱“三字頭”)則從中眼(小節第三拍)起唱。
“二字頭”在京韻大鼓唱段,特別是文段子中使用較多,因為很多大鼓唱段的開篇都是一首七言詩,採用“二、二、三”的分句方法后,必然就是以“二字頭”開始了。如果每字佔1拍的話,而為了保證第二個字落在板上,就要從末眼起唱。也有很多不是以七言詩開篇的段子,因為同樣是兩個字開頭,所以也屬於“二字頭”。例如最常聽的《醜末寅初》的“醜末”就是“二字頭”,“丑”從末眼起唱,“末”落在板上。聽過的段子里,還沒發現有用超過兩個字開頭,卻只佔兩拍的情況。如果哪位朋友有這樣的例子,也請提供,以糾正錯誤。
與“二字頭”不同,“三字頭”卻未必一定是三個字。只要開頭一共佔三拍就屬於“三字頭”。例如《鬧江州》的開頭“我表的是”,本來是四個字,但由於“我表”各佔半拍,其餘兩字各佔1拍,因此也屬於“三字頭”。這裡的“我”字是“虛字”,不唱也是可以的。因為“三字頭”要佔三拍,所以從中眼起唱,以保證第三個字落在板上。京韻大鼓一開篇就用三字頭的比較少,當然也是有的,例如上面提到的《鬧江州》,還有《風雨歸舟》的“過山林”都是三字頭。但一般來說,三字頭多是用在中間的段落中,例如《紅梅閣》的第二段開始的“這佳人”,《探晴雯》的第二段開始“自從那”等等。
“慢板”雖然有個“慢”字,但其實並不一定要放慢速度。速度根據唱段內容情緒的變化,也可以調整。借用戲曲的名詞,也有“快三眼”和“慢三眼”之分。但“慢板”的最大特點是“穩”。快要漸漸地快,慢要漸漸地慢,絕不能忽快忽慢,那樣就沒有板眼可言了。
緊板顧名思義就是節奏緊湊,在節拍上是“有板無眼”。記譜就是1/4拍。使用緊板的唱法,在京韻大鼓表演中俗稱為“上板”。
緊板通常使用在全篇唱段的最後部分。這時候已經進入高潮,情緒上也越發激動,因此需要用緊板來推動情緒。但緊板和垛板一樣,都是不能獨立使用的。使用緊板時,也要與慢板配合,從“一板三眼”過渡到“有板無眼”,然後再回到“一板三眼”。例如《劍閣聞鈴》的最後一落,從間奏開始到第一個字“再”都是慢板,接下來的“不能”開始一直到“萬點通紅”就上板,即“有板無眼”的緊板,之後的“這君王”到結束,又回到慢板。
上面所說的是緊板的一般用法,但在某些時候,緊板也不是非常緊湊的,以至於不太明顯。例如《紅梅閣》中,從“小公子一聞此言神魂喪”就開始上板了,但是感覺卻還是一板三眼地娓娓道來。直到“到而今,有限的光陰難留戀”才開始有緊板的味道。
所以說,緊板的最大特點並不是節奏緊湊,而是速度靈活。因為每個字都可以作為重音,所以可以根據情緒和內容邏輯來掌握速度。但這就給伴奏帶來了難度。而且,緊板的唱詞,多使用閃板的唱法,更是難上加難,需要演員和樂隊反覆的磨合。
垛板也是比較常用的一種板式。節奏為“一板一眼”,沒有“頭、中、末”眼之分。如果記譜就是2/4拍。
還沒有聽過以垛板為主的唱段,也沒有聽過以垛板開篇起唱的唱段。因此姑且暫時認為,垛板只能在段落中情緒需要的部分使用。使用垛板時,要與慢板配合,從“一板三眼”過渡到“一板一眼”,然後再回到“一板三眼”。例如《探晴雯》的第二落。從“自從那晴雯離了那怡紅院”到“那婆子說”都是慢板“一板三眼”,從“你就從此處往南行”到“她那病身兒這不輾轉輕翻說骨節兒疼”就變成了垛板“一板一眼”,從“猛聽得顫巍巍的聲音”到“這心裡頭似個火烘”又變回慢板“一板三眼”。
其實垛板和慢板聽起來的感覺差異不大,所以也可以把垛板當作慢板來唱和數板,只要稍微把重音調整一下就可以了。
散板說白了就是沒板。因為沒板,所以不可能用在大段的唱腔中,而只能用在個別句子中。
例如《紅梅閣》中的“姐姐你救命之恩如山重”的“救命之恩如山重”和“佳人擺手說君休問”就是散板,但散板的最後一個字要落在板上,上例中的“重”和“問”就要落在板上,或者反過來說,伴奏者會將這兩個字作為板。
散板因為節奏不固定,因此一般情況下,樂隊會停下來,等待落在板上的那個字唱出,再開始起弦演奏。這時候就需要演唱者提前有心裡準備,以免音樂突然停止而失措。
提起停弦問題,順便說兩句。有時候並不是散板,樂隊也會停下來,讓演員在沒有伴奏的情況下乾唱。這是為了更加突出演員,使觀眾更好地欣賞演員的嗓音和唱腔。最典型的就是《劍閣聞鈴》中的“似這般,不作美的鈴聲,不作美的雨呀”中的“不作美的雨”,樂隊就會停下來,直到“雨”字拖腔結束,“呀”字起唱,才開始重新起弦。這種情況下,如果演員表演得出色,都會得到觀眾的一片喝彩。
節拍
一板或一眼都是 1拍。在一般情況下,板位相當於今國際通行記譜法的強拍位置,眼位則相當於弱拍位置(只是位置相當,並不都意味著強弱規律的相當)。
一板一眼的節拍形式,稱為“一眼板”(相當於2拍子)。其板位在第1拍,眼位在第2拍。
一板三眼的節拍形式,稱為“三眼板”(相當於4拍子)。其板位在第1拍,頭眼在第2拍,中眼在第3拍,末眼在第4拍。
有板無眼的節拍形式,稱為“流水板”(相當於1拍子)。每拍皆為板位,但不能理解為每拍都是強拍。
無板無眼的節拍形式,稱為“散板”。亦即自由節拍形式。板有“實板”、“虛板”(“腰板”)的區別。打在樂音發出同一時刻的板稱為實板;打在樂音未發出以前、或樂音發出后延續過程中的板稱為虛板(腰板);打在自由節拍樂句音末的板稱為底板。同樣,眼也有“實眼”、“虛眼”(“腰眼”)的區別。
在傳統的聲樂曲中,還有以兩個三眼板組成的節拍形式(相當於8拍子),稱為“贈板”。
板眼的符號,在工尺譜中通常以“、”或×(板)、○(眼、中眼)、●(頭眼、末眼)“—”或└(腰板、底板)、△(腰眼)等表示之。
梆子
明王驥德《曲律》中說:“凡蓋曲,句有長短,字有多寡,調有緊慢,一視以板眼為節制,故謂之板眼。”筆者認為“節制”可以理解為“調控”,是對劇情,曲調、唱腔的綜合調控。下面,以山西梆子為例,做具體闡述。
“梆子是由兩根木棒組成的打擊樂器,為梆子戲的主要擊節樂器。”
梆子這件樂器,晉劇俗稱“木頭”,在演奏中只打板不打眼。司鼓,有兩個鼓錘,一個打板一個打眼。“打”就是“擊”,就是在他“擊節”的過程中來操縱著各種板式的變化,從而來調控整個戲曲舞台。板眼是對唱腔、劇情運行、曲牌、板式的綜合調控,不是一個簡單的強弱可以含概的。
通常以2/4拍記譜,每小節的強弱規律應該是:強弱強弱,但是在實際演奏中,二性只有強,沒有弱(有板無眼);夾板是先弱后強(眼起板落),所以2/4拍既不能代表二性的板眼,也不能代表夾板的板眼。
平板是一板三眼,唱腔從中眼開始,它的結構是不能拿4/4拍來標記的,在最後一個完整小節的第四拍,實際演奏的時值是兩拍。
介板是有板有眼,它的節奏是梆子在連續均勻地敲擊“打著板”,唱腔速度卻是根據劇情的需要演員隨意發揮,聲腔陰陽頓挫。“戲曲音樂的唱腔及一些曲牌、打擊樂、過場音樂等是一條流動著的旋律,而旋律的“板眼”只是起著均勻的擊拍記時的尺寸作用”。所以板眼規律並非強弱關係。
戲曲中的曲牌音樂和唱腔音樂與西洋樂理體系確實有一些內容比較相似,為了更加明確它們間的異同,還需進一步調查研究。
京韻大鼓的鼓板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比較短,下部比較長。因此上部在敲擊時不容易使力,聲音較輕;下部敲擊時容易使力,聲音較重。兩個部位應該敲擊到不同的板眼上,在曲藝行話中,上半部分相擊叫“黑板”,下半部分相擊叫“紅板”。若之連續打下半部分,則稱為“晃蕩板”。
“黑板”應該擊打在中眼(第三拍)的位置上;“紅板”應該擊打在板(第一拍)的位置上。有時候有非邏輯重音的字落在板上,也可以使用“黑板”來擊打,但在板上的邏輯重音必須落在“紅板”上。換句話說,“黑板”可以打在中眼上,也可以打在板上,但“紅板”必須打在板上,不能打在中眼上。
“晃蕩板”都是用在“上板”的部分,到最後臨近結束時,應在倒數第三拍翻腕,使用“黑板”,空一拍后,讓最後一板結結實實地落在“紅板”上,以便於後面改回慢板。例如《劍閣聞鈴》中的“上板”部分,到最後“千行萬點,萬點通紅”就應該在“萬點通紅”的“萬”字改為“黑板”,而在“紅”字時要用力叩擊“紅板”,接著空一眼后,穩穩噹噹地轉回慢板“這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