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

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

《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是2006年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向東。本書提供了當代西方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的經典文獻,內容涉及決定論與自由意志問題、經典相容論、不相容論的自由意志概念、可理解性問題、新相容論等。

內容介紹


有關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的問題是哲學史上最古老、最持久的問題,也是最艱難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貫穿了整個西方哲學發展的歷史,引起了哲學家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而且在當代西方哲學中也佔據一個核心地位,究其原因,是因為這個問題實際上與我們人類生活的處境和狀況具有密切的聯繫,因此對它的探究就成為了人類自我認識和自我理解的一種最重要的方式。目前這個問題在國內尚未得到應有的關注,希望本文體的出版能夠激發有關方面的學生和學者地這個領域的興趣。
《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講述了:《當代西方政治哲學讀本》置身於當代的語境,圍繞當代西方政治哲學重要和核心的觀念、問題、流派乃至人物,收入各個專題最為重要的學術文獻,以既不失客觀公正、又富於個性特色的方式,展現當代西方主流政治哲學的面貌。本系列旨在為相關領域的從業和愛好者提供入門津梁,也可作為進入當代政治哲學理論前沿的基本讀物。

作者簡介


徐向東,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知識論形而上學、早期現代哲學、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已出版的著作包括《自由主義、社會契約與政治辯護》(2005),《道德哲學與實踐理性》(2006),《懷疑論、知識與辯護》(2006),最近即將出版的著作包括《自我、他人與道德》(2007),《理解自由意志》(2008)。譯著有《我思故我笑》(2002),《近代物理科學的形而上學基礎》(2003),《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合譯)(2004)《科學的結構》(2005),《啟蒙運動與現代性:十八世紀與二十世紀的對話》(合譯)(2005),《維特根斯坦與心理分析》(2005),《道德運氣》(2007),《善的脆弱性:古希臘悲劇和哲學中的運氣與倫理》(合譯)(2007)。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自由意志問題
一 自由問題
二 自由意志與對人的衝突看法
三 形而上學自由的主要問題領域
四 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
五 自由意志的重要性
六 自由行動與自由意志
七 實踐自由的三個傳統觀念
第二章 決定論及其含義
一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
二 決定論與人類行動
三 神學決定論與宿命論
四 對邏輯決定論和神學決定論的簡要評論
五 決定論的各種形式
六 決定論與因果決定
七 非決定論與自由意志
第三章 不相容性論證
一 自由意志與可供取捨的可能性
二 對不相容論的主要論證
三 對能力轉移性原則的討論
四 對一個真命題有所選擇
五 大衛·劉易斯對後果論證的批評
六 局部奇迹相容論
七 因果關係、反事實條件句與後果論證
八 能力必然性與自由選擇
九 能力、行動與認知要求
十 機會、能力與自由意志
十一 再論“能夠使得一個命題為假”
第四章 能力、機會與自由
一 相容論的動機
二 道德責任的“終極責任”條件
三 能力與控制
四 因果決定、認知狀況與人的自由
五 因果傳遞性與能力轉移性
六 自由意志、決定論與非決定論
七 自由意志與非決定論的不相容性:“心靈論證”
八 能力、機會與慎思
九 實踐慎思與開放選擇假設
十 語境與自由
十一 自由行動的三個含義
十二 對“本來就能採取其他行動”的條件分析
第五章 因果關係、自然規律與自由意志
一 對因果關係的一些必要說明
二 插曲:對不相容性論證的簡要回顧
三 後向因果關係、時間旅行與自由
四 自然規律的兩個概念
五 傾向、因果性和有條件的規律
六 一種休謨式的相容論
七 對自由意志問題的二元論探討
八 戴維森的相容論論證
九 精神因果關係與自由意志
第六章 自主性與控制
一 層序動機理論
二 反思認同與真實自我
三 約束與控制
四 自主性與自由意志:一個相容論的說明
五 控制、操縱與心理自主性
六 非約束性的隱蔽控制、決定論與自主性
第七章 非決定論、量子理論與自由意志
一 量子世界的奇異性與哥本哈根解釋
二 測量問題與其他相關解釋
三 量子理論與心靈一大腦的相互作用
……
第八章 行動、自由與能動性

編選說明


1.決定論與自由意志問題
人類自由問題
決定論及其道德含義
自由意志
2.經典相容論
人何時應該負責任
自由與必然
不包含決定的自由意志是不可設想的
3.不相容論的自由意志概念
人的自由與自我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不相容性
兩種類型的不相容論
4.可理解性問題
自由意志仍然是個謎
責任、行動者因果關係與自由:一種18世紀的觀點
行動者因果關係
5.新相容論
意志的自由與人的概念
自由的能動性
真實自我的觀點
6.道德責任的概念
論自由與怨恨
責任與惡的極限:一個斯特勞森主題的變奏
自由意志的重要性
7.道德責任與可供取捨的可能性
可供取捨的可能性與道德責任
可供取捨的可能性與道德責任:自由的閃爍
法蘭克福式例子與半相容論
附錄一編者和作者簡介
附錄二進一步閱讀文獻

前言


作為可以追溯到17世紀的“古代人與現代人之爭”的產物,現代性從它肇端的那天起就註定了並不是一種單數的存在。正如啟蒙運動是一種複數的存在,作為現代性之政治表述的自由主義也可以被區分為英國自由主義、法國自由主義、德國自由主義,如此等等。這種“道術為天下裂”的原因不但應當到諸如文化傳統、地理環境等方面去尋找,更應當用現代性規範論證的基本結構來說明。德國哲學家漢斯·布盧門貝格關於現代性的經典定義最好地闡明了這一點,按照他的洞見,現代性包含自我奠基和自我肯定兩個維度。從表面上看,自我奠基是一種理論關切,自我肯定則是一種實踐關切,但實際上它們只不過是作為“規範的唯一來源”的主體性原則在兩個不同層面上的體現。更為重要的是,“向自身內部尋求規範”和“反思能力運用於自身”(哈貝馬斯語)的結果是:笛卡爾的自明原則是一種自我奠基,孔德的實證精神同樣是一種自我奠基;霍布斯洛克的“自我所有”是一種自我肯定,叔本華尼采意志主義也同樣是一種自我肯定。於是就有所謂現代早期和現代晚期之說,斯特勞斯則有著名的現代性三波之論,而現代性衝動中潛在的虛無主義傾向更是悖謬性地成了滋生後現代犬儒主義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