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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理論
動機理論
動機理論是指關於動機的產生、機制、動機與需要、行為和目標關係的理論。動機是心理學中的一個概念,指以一定方式引起並維持人的行為的內部喚醒狀態,主要表現為追求某種目標的主觀願望或意向,是人們為追求某種預期目的的自覺意識。動機是由需要產生的,當需要達到一定的強度,並且存在著滿足需要的對象時,需要才能夠轉化為動機。
在中國古代,性善性惡的爭論,對“志”與“氣”、“性”與“情”關係的不同觀點,都可以看作是對動機的不同解釋。在西方哲學史上,長期以來把自由意志看作為動機,直到R.笛卡爾才用機械觀解釋動物的行為,人對人的動機的解釋,卻仍然繼承了意志自由的主張。J.密爾的功利主義貌似唯物,實質上還是古希臘理智至上的反映。
動機理論概念圖
(1)動機理論必須建立可靠的(可重複的)經驗關係;
(2)動機理論必須建立在普遍法則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個體差異的基礎上;
(3)動機理論必須包括自我;
(4)動機理論必須包括認知過程的整個領域;
(5)動機理論必須包括整個情感領域;
(6)動機理論必須包括序列的(歷史的)因果關係;
(7)動機理論必須能夠解釋成就追求和交往目標;
(8)動機理論必須思考一些附加的常識性概念。
總的來說,動機這一心理學主題自從20世紀30年代以來,在這一領域曾出現了許多不同的理論,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觀點,以及不同的比喻看法,這一方面說明了這些年來動機理論研究有了不少新進展———目前已經成為心理學這一學科的一個熱門領域,但現在的問題是各家意見不一,所以有關整合的動機理論的研究就很迫切,本文正是想為這一目標提供一些思路。
近代的動機理論更是多種多樣,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本能論
C.達爾文的進化論從生物發展上證明人和動物是個連續的體系。許多人就把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觀點機械地引進心理學中,從而把人的動機也還原到一般動物的動機,提出了本能論,用本能論取代了過去的意志論和理智論。W.麥獨孤是本能論的代表,他列舉了人的十幾種本能。他主張本能是天生的傾向性,即對某些客體格外敏感,並在主觀上伴隨著一種特定的情緒。他認為本能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雖然由於學習,引起本能行為的外界情景的性質可以改變,某些行為反應的模式也可以調整,但本能的核心情緒卻是不可以改變的。本能論在20世紀初葉風靡一時,據L.L.伯納德1924年計算,當時提出的有上千種本能,實際上是有什麼行為便有什麼樣的本能與其相應。例如戰爭是由於好鬥的本能,聚斂是由於儲蓄的本能。這樣的解釋顯然只是在文字上翻筋斗,因此遭到廣泛的抨擊。中國心理學家郭任遠提出了“放棄本能”的主張,比美國的行為主義者J.B.華生還要走得更遠。
本能與學習相結合的動機理論
И.П.巴甫洛夫的無條件刺激的強化作用和E.L.桑代克的效果律,以及華生的後天習得說,都在肯定本能作用的基礎上,重視了練習的效果。B.F.斯金納的操作條件反射理論強調強化的作用,認為任何活動只要隨後緊跟著積極的獎勵便得到強化,沒有獎勵,活動便會消失。斯金納認為本能是一種不能驗證的假設,因此他根本否認這個概念。
精神分析學說
S.弗洛伊德認為人有兩大類本能:一種是生存本能,如飲食和性等;另一種是死亡本能,如殘暴和自殺等。但這兩種本能在現實生活中都不能自由發展,而常常會受到壓抑。這些被壓抑下去的無意識衝動在夢、失言和筆誤等以及許多神經癥狀中會顯露出來,在日常生活中也會以升華或其他文飾的方式出現。
弗洛伊德用本我、自我和超我3個層次來解釋心理的動力關係。這樣弗洛伊德的無意識動機也就從強調本能轉移到了注意社會因素的影響。這種動向,在新精神分析的許多學派中成了動機理論的核心。
驅力學說
美國生理學家W.B.坎農提出穩態的概念,認為生物必須保持機體內環境的平衡。不論體溫、血液、激素、營養等代謝因素,失去平衡都需要調整。自主神經系統是這類調整的機構,它的活動是不自覺的。但正如生物反饋技術所證明的那樣,這些過程也可置之於中樞神經系統的控制之下,成為有意識的行為。
C.赫爾認為機體的需要產生驅力,驅力迫使機體活動,但引起哪種活動或反應,要依環境中的對象來決定。只要驅力狀態存在,外部的適當刺激就會引起一定的反應。這種反應與刺激之間的連結是與生俱來的。如果反應減弱了驅力的緊張狀態,那麼,反應與刺激之間的連結就會和條件反射的機制一樣得到加強。由於多次加強的累積作用,習慣本身也獲得了驅力。所以,赫爾認為行為的強度是先天的刺激-反應間的連結□和後天獲得的習慣□共同決定的。為了解釋環境的賞罰作用,赫爾在其動機理論的結構中又提出了誘因這一概念。赫爾還認為巴甫洛夫提出的條件抑制,可以抵消驅力興奮的作用。總的來說,他的理論可以圖解概述如下:赫爾的動機理論示意圖D驅力K誘因H習慣I抑制E興奮S刺激R反應
本能發展的理論
從本能的發展過程講,弗洛伊德把“里比多”的發展分為口唇期、肛門期和生殖器期。在某一發展階段,對本能的過分放縱或使本能受到剝奪而得不到滿足,都會使其停滯在該階段,稱為固著。本能的挫折甚至引起殘暴的攻擊行為。這種挫折-攻擊理論在現代社會心理學和精神病學中得到了廣泛的流傳。
本能發展的習性學理論,特別是K.Z.洛倫茨和N.廷伯根的許多研究,近來受到很大的注意。他們主張滿足需要的行為可以是本能的,也可以是對某一特殊對象習得的定向。如果沒有特殊指向性的目標,行為就是隨機的,只有當找到適當的符號刺激時,行為才會有固定的模式(見固定動作模式)。激素等內部刺激和外在動機都可以產生能量,而這種能量需要有外部的符號刺激(環境線索)才能釋放出來。此後,行為便隨環境的要求而改變。如果環境中出現兩個矛盾的符號刺激,那末,固定的行為模式就會改變,廷伯根稱之為易位。面對兩種矛盾的符號刺激,行為會易位到另一個動機的本能系統。習性學派重視本能發展的關鍵期,認為在關鍵期的敏感階段,如果用不尋常的符號刺激來代替本能的刺激,那末,前者也能取代後者成為強烈的激發對象。但這與條件反射有些不同,它側重於在關鍵期對符號刺激比較敏感而錯過關鍵期就會造成功能失效。這種印刻論在現代某些發展理論和教育實踐中都受到重視。
認知論的動機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E.托爾曼通過對動物的實驗研究提出行為的目的性,即行為的動機是指望得到某些東西,或者企圖躲避某些討厭的事物。憑藉經驗,我們還期望通過某些途徑或手段來達到我們行動的目的。這就是期望理論的出發點。但是,動機理論不僅要解釋人是如何被推動的,更要解釋他為什麼這樣活動而不那樣活動。達到目的的活動可以採取多種形式,有許多不同的途徑,但一個人為什麼採取這一條而不選取另一條?這就要追究他是怎樣看待事物的因果關係了。因為人們是根據他們對因果關係的了解而採取達到目的的手段的。這就是歸因理論。所以期望理論和歸因理論可以說是認知的動機理論的連理枝。
期望理論原想解決動機的兩個問題:期望什麼,即實現目的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目的的價值如何。E.弗羅姆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提出了期望、效價的□(似然率)、□(效價)數字模型。簡單地說,一個人的努力大小是達到目的的似然率和該目的的效價的函數。因為效價和似然率成反比,所以似然率等於0.5是最優的。一個成就動機高的人,往往就採取難度適中的目標。
E.洛克認為目標是動機的決定力量,要高標準才有最高的成就。不過這個目標一定要是自覺提出的,而且要求具體。如果只是提出“儘力為之”這樣的籠統目標,結果就不會有提出具體指標時所取得的成績。這樣,洛克的理論就包含了弗羅姆期望理論中的“工具性”這一要素。因此,這兩種理論並不完全衝突。
如果期望理論可以解釋一個人這樣做而不那樣做,人們又不得不問:期望又是怎樣形成的?歸因理論對此作出了解釋。F.海德認為,日常的因果概念並不來自邏輯的推理。他從完形學派現象論的觀點出發,認為一般人的因果觀念來自對複雜現象簡單化、籠統化的常識理解。例如一個人工作成功了,他可以歸因於自己的努力或能力,失敗了則歸因於環境的條件或他人的過錯。所以歸因可以分為內源的(如自己的努力或能力)和外源的(如環境條件或機遇)。內外源的歸因,還可以分為穩定的和不穩定的兩種。同為內源,稟賦是屬於穩定的歸因,而努力則屬於不穩定的歸因。例如一個人把失敗歸因於不努力,另一個人則歸因於稟賦,這樣就會形成兩種結果完全不同的動機。歸因於不努力可以用振奮精神來挽回敗局;歸因於天生一副笨腦袋,便不肯努力了。顯然,歸因不一定是真正的原因,但只有主觀上所歸結的成功或失敗的原因,才會規定一個人去怎樣做。
認知失調理論
L.費斯廷格把認知失調作為一種動力,認為它迫使人們改變態度以換取認知的平衡,有些類似精神分析學派的文飾作用。狐狸望著甜葡萄發饞,可是高不可攀,便說葡萄是酸的,以此來安慰自己。通過矛盾在認識上的通融,需要的驅力便得到緩解。所以認知失調理論事實上也是一種動機理論。
動機的神經機制
網狀結構是活動的激發機關,它的活動顯然具有驅力的性質。對活動來說,激髮狀態過低,環境線索不容易引起注意;激髮狀態過高,無關的環境線索也會超出閾限,反而干擾注意的集中。因而環境的線索能否引起活動與網狀結構的激髮狀態有很密切的關係。同時,網狀結構所具有的這種不同水平的激髮狀態只表現為對所有的刺激的反應都強烈或都微弱,並不是對有的刺激敏感而對另一些刺激遲鈍。這和動機的推動力所表現出的作用普遍的強或普遍的弱的性質也是一致的。邊緣系統也和動機有密切的關係。研究發現,刺激邊緣系統的內側前腦束會比飲食和性刺激引起更強烈的積極行為,因此有人稱其為快樂中心(類似弗洛伊德的生存本能)。刺激邊緣系統的室周束也會比其他消極的刺激引起更強烈的逃避行為,因之稱其為懲罰中心(類似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從生化方面講,刺激內側前腦束,能誘發神經傳遞物質兒茶酚胺的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分泌。這些都是引起交感神經興奮的遞質。刺激室周束則激發乙醯膽素的分泌,引起副交感神經的興奮,對交感神經系統發生頡頏作用。
中國心理學界60年代對心理過程的內因(內部矛盾)的討論,實質上反映了對動機的原動力或機制的解釋。許多人都承認需要(包括個體的和社會的)和現成的滿足需要的手段的差距是心理的內因。活動與需要之間的關係是辯證的,為滿足需要就要進行活動,滿足需要的活動又會產生新的需要。因此活動就具有積極的創造力。關於需要,既不能把它局限於生理的需要,也不能把人的需要都說成是社會的。現代人的衣、食、住不同於茹毛飲血、穴居巢處,但社會化的條件也不能完全改變活動的根本性質。事實上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的或社會的需要是難以完全分開的。需要也是發展的,在滿足原始的需要后,又會產生新的需要,這是永無止境的。正因為此,需要就不是固定的、天賦的,許多社會動機也就必然是後天獲得的。
人性不是抽象的,所以動機也不是抽象的。在特定的社會裡,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基本模式決定著動機的基本模式。滿足需要的手段更是如此,即使是最基本的需要,在不同的社會裡也有不同的滿足手段。自然,不同的滿足手段又會進一步引起不同的動機。
動機是驅使人從事各種活動的內部原因。有外部動機和內部動機之分。外部動機指的是個體在外界的要求或壓力的作用下所產生的動機,內部動機則是指由個體的內在需要所引起的動機。馬斯洛的動機研究主要集中在內部動機即由基本需要引起的動機上。
馬斯洛之前,動機問題已成為心理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自達爾文生物進化論提出后,心理學家如詹姆斯、麥獨孤(W.McDougall,1871-1938)、弗洛伊德等試圖以本能論來闡釋人類行為的動機,為動機心理學領域積累了不少事實材料和研究成果。但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這些問題既有方法論上的,如人與動物不分、還原論等;也有具體觀點上的,如忽略人的需要的多樣性及其動態聯繫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使馬斯洛感到有必要在進行動機研究之前設定一些基本的前提。
馬斯洛認為,任何一個合理的動機理論,都必須考慮到下述命題:
(1)個人是一個統一的、有組織的整體。在動機理論中,這個命題包含著許多具體的要點。例如,受到驅動的是一個完整的人而非個人的某個部分。不存在諸如肚子、嘴或生殖器的需要,而只是這個人的需要。是約翰·史密斯而不是他的肚子要吃東西。並且,感到滿足的是整個人,而不僅僅是他的一部分。當一個人感到飢餓時,他不僅在腸胃功能方面有所變化,而且在許多方面,甚至在他所具的大部分功能方面如感覺、記憶、情緒、思想等都有所變化。
(2)動機理論的研究應注意選擇一般的而非特殊的動機實例。心理學不應選擇飢餓作為所有其他動機狀態的典型,因為飢餓驅力並非一般的而只是特殊的動機的實例。對人而言,典型的慾望更加明顯的是整個人的需要。選擇這類衝動作為研究的範例會好得多。例如,透徹研究飢餓衝動與全面了解愛的需要相比,我們能夠通過後者更多地了解普遍的人類動機(包括飢餓驅力本身)。
(3)動機的研究在某種程度上必須是人類的終極目的、慾望或需要的研究。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慾望有干百種,但仔細審查后即可發現,它們通常是達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心理學應透過這些手段去追溯人類真正渴望滿足的一些基本目標或需求。這些需求的數目是有限的。並且,由於個體在意識中很難覺察這些基本目標或需求的存在,因此,合理的動機理論不能不顧及個體的潛意識生活。
(4)文化人類學已有充分的證據表明,人類滿足各種需求的方式雖有極大的文化差異,但人類所追求的基本或終極目標都是相當一致的。以自尊心的滿足為例,在一個社會中,一個人靠成為好獵手來滿足自尊心,而在另一個社會中,卻要靠當一個偉大的醫生、勇猛的武士或者一個十足的鐵石心腸的人等等。因此,JL\理學應透過文化的差異去研究人類共同追求的基本目標或需要。
(5)動機是複雜多樣的。人類行為常常是由多種動機所引發的。一個有意識的慾望或一個有動機的行為,可能起到一種渠道的作用,通過這個渠道,其他意欲得以表現自己。例如,性行為與有意識的性慾並不僅僅是對性滿足的追求,其所暗含的、無意識的目的可能是極為複雜的。甲的性慾可能實際上是確立自己男子自信的慾望的表現,而其他人的性慾則可能根本上代表了吸引注意力的慾望,或者對於親密感、友誼、安全、愛的慾望,或者這些慾望的任何一種組合。因此,動機理論應認真對待慾望或行為在根本上代表的東西,看到動機的複雜多樣性。
(6)合理的動機理論應該這樣設想,動機是連續不斷的、無休止的、起伏的,也是複雜的。因為從動力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在一定意義上,幾乎有機體的任何一個事態本身又是一個促動狀態。例如,個體遭受拒絕的感受,必然會影響他的身心組織,使他感到緊張或不快樂。這種狀態還會轉而導致其他事件的發生,例如採取種種自我防衛方式、壓抑敵意等。
(7)合理的動機理論必須考慮到以下兩個事實:第一,除了以相對的或遞進的方式外,人類從不會感到滿足。人是一種不斷追求的動物,當他的一個慾望滿足后,另一個會迅速出現並取代它的位置;當這個慾望被滿足了,又會有一個站到突出位置上來;第二,所有動機均存在著一定的聯繫。動機的出現實際上總是取決於整個有機體所可能具有的其他所有動機的滿足或非滿足狀態,即取決於這樣或那樣的優勢慾望已經達到相對滿足的狀態。因此,需要似乎按某種優勢等級自動排列。
(8)動機理論應徹底放棄為內驅力或需要製作分解式一覽表的企圖。這種一覽表常給人這樣的印象,似乎各種內驅力是均等的、不相干的,而事實並非如此。並且,它還忽視丁內驅力的全部動力性質,混淆了各種具體特徵的層次關係。動機理論應將基本的慾望清楚地理解為分屆不同的系列、不同的基本類型或者基本範疇。亦即,基本目標或需要的列舉應是抽象的分類而不是編成目錄的一覽表。
(9)動機分類的基礎,應是人類所共同追求的基本的目標或需要,而不是任何一被刺激意義上的內驅力一覽表(是“吸引”而不是“推動”)。
(10)動機理論必須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動物為中心。應該看到,當我們沿著種系階梯上升,我們所理解的本能有逐步消失的傾向,對作為適應工具的文化的依賴將越來越大。口味變得越來越重要,飢餓變得越來越不重要。因此,當不得不使用動物資料時,應儘可能選擇接近於人類的動物如猴子而不是白鼠作為實驗對象。
(11)動機理論必須考慮到環境與文化對有機體及其動機滿足的影響,但決不可成為純粹的情境理論。它還應看到有機體有其天生的內在結構,並且能主動創造心理環境等事實。
(12)動機理論還應看到,有機體通常表現為一個整體,但有時則不然。孤立、局部、分裂的反應在一定情況下是可能的。這類現象不一定是虛弱、病態或者不好的,相反,它們經常被看作是有機體的一個最重要的能力的證明,即有機體以不完整的、獨特的或分散的方式對付局部的、熟悉的事物或者易於解決的問題。這樣,有機體的主要能力就可用於解決更重要的或更具挑戰性的問題。
(13)並非所有行為或反應都是有動機的,至少並非都是一般意義上的對需要的滿足的追求,即尋求需要的或醫乏的東西。成熟、表現、成長以及自我實現等現象皆是自然流露的表現性行為而非對環境的應付性行為,因而可以看作無動機的或超動機的行為。
(14)動機理論不應像心理分析學家那樣僅僅關注無意識的慾望,還應重視達到目的的可能性這個因素。這對於理解我們文化中各個階級、等級之間的動機差別,理解我們的文化與其他較為貧窮的國家和文化在動機上的不同是至關重要的。
(15)動機理論必須合理地看待現實對於有機體內部衝動的影響。內部衝動與現實之間不一定是截然對立的關係。
(16)動機理論除討論有缺陷的人的防禦手段外,還必須討淪健康強健的人的最高能力。同時還必須解釋人類歷史上最偉大、最傑出的人物所關心的全部最重要的事情。應將注意力轉移到健康人。動機理論必須具有更積極的研究傾向。
總之,以馬斯洛看來,動機理論的研究在方法論上應以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方法論為指導:堅持以人為中心,以健康人為對象,重視健康動機的研究;堅持整體動力論,務必闡明動機與有機體和環境以及動機與動機之間內在的整體動力的關聯。而在研究的重心上,動機理論則應損棄文化的差異,撥開作為手段的慾望的迷霧,直接對人類共有的基本目標或需要進行研究。正是基於上述考慮,馬斯洛在建構自己的動機理論時,從一開始就試圖使之立足於基本需要及其層次發展的研究之上。同時,這一切也預示著,馬斯洛動機理論必將與既往動機理論有著很大的不同。
什麼是誘因理論 20世紀50年代以後,許多心理學家認為,不能用驅力降低的動機理論來解釋所有的行為,外部刺激(誘因)在喚起行為時也起到重要的作用,應該用刺激和有機體的特定的生理狀態之間的相互作用來說明動機。例如,吃飽了的動物在看到另一個動物在吃食,將會重新吃食物,這時的動機是由刺激引起的,人類經常追求刺激,而不是力圖消除緊張使機體恢復平衡。誘因理論強調了外部刺激引起動機的重要作用,認為誘因能夠喚起行為並指導行為。
①誘因是指能滿足個體需要的刺激物,它具有激發或誘使個體朝向目標的作用。 ②誘因有積極和消極之分。 ③赫爾的修改公式:P=D×H×K-I(K,誘因) ④誘因與驅力分不開,它由外在目標所激發,只有當其成為個體內在的需要時,才能推動個體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