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文化廳
江蘇省文化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1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09〕252號),設立省文化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職責划給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將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管理的職責划給省新聞出版局。
(三)將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職責划入省文化廳;將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划入省文化廳;將省新聞出版局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划入省文化廳。
(四)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法規草案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五)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省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十)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二)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文化廳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文化信息處)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起草文化藝術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文化藝術方針政策和文化藝術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擬訂全省文化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藝術處(大型文化活動管理處)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承辦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三)科教與產業處
擬訂文化科技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指導行業協會工作;推進文化科技和文化產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社會藝術考級,協調、監督相關政策和標準的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四)文化市場管理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推動市、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執法力量的整合;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齣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前置審批工作;承擔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動漫、網路遊戲市場監管,指導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工作;在使用環節對進口網際網路文藝類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五)社會文化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對外文化交流處
管理全省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貫徹執行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組織開展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七)財務處
擬訂文化經濟政策;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全省文化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工作。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省文化廳機關行政編製為65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製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廳長1名,副廳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 22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長(副主任)12名。
2012年,江蘇省文化系統幹部職工在藝術精品生產、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市場管理以及文化設施建設等方面,深入開展眾多創新性活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顯著成績,得到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好評。為此,江蘇省文化廳開展了2012年江蘇文化工作10件大事的評選活動。在2013年1月25日至2月4日為期10天的時間裡,全省文化系統幹部職工和社會群眾通過省文化廳網站網上投票和紙質投票兩種方式,踴躍參與2012年江蘇文化工作10件大事評選。根據投票情況,經江蘇省文化廳黨組研究,確定評選結果如下:
江蘇大劇院建設正式動工,全省重大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發展;
江蘇文物保護利用成效顯著,考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文化部與江蘇省政府簽訂部省戰略合作協議;
江蘇省《關於繁榮舞台藝術的意見》出台;
舉辦首屆中國·江蘇文化藝術節;
成功舉辦第三屆中美文化論壇(南京會場);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再上台階;
江蘇省非遺保護條例修改通過省人大終審;
江蘇網吧連鎖率達到91%,位於全國第一;
三個企業入選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
(一)根據省政府規定,管理省文物局。
(二)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省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
(三)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一、“十五”期間文化事業發展回顧
“十五”期間,全市文化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打造文化揚州、建設文化大市為中心,以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繁榮藝術創作、加強文物保護、推進產業發展為重點,深化改革,創新思路,開拓進取,全市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穩步發展。
——藝術創作獲得豐收。重點創排公演了揚劇《史可法》、《柔福公主》,與央視戲劇頻道合作拍攝了戲曲片揚劇《女縣令》,揚州評話《挺進蘇北》、《揚州小巷》在央視《曲苑雜談》欄目播出;創作、出版了長篇評話《陳毅》(10回本),並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出;市木偶劇團新創的木偶劇《三個和尚新傳》在“金獅獎”全國第二屆木偶皮影藝術大賽獲金獎,《扇韻》、《天女散花》分別獲銀獎、銅獎。創排了校園音樂劇《夕歌》,市文化藝術學校排演的群舞《荷塘語絲》在第七屆全國“桃李杯”舞蹈比賽中獲銅獎;全市共有6幅美術作品入選第十屆全國美展,漆畫《中國紅》、年畫《春暖萬家》獲銅獎;全市各專業劇(院)團在中國曹禺獎小品賽、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等活動中,獲國家級獎項16個、省級獎項60個。
——文藝人才培養成效顯著。青年揚劇演員李政成獲得中國戲劇梅花獎;曲藝表演藝術家惠兆龍獲得中國曲藝牡丹獎。全市文化系統現有在職高級職稱人員108人、中級職稱人員185人。
——文化基礎設施得到改善。建成了一批標誌性、基礎性、群眾性文化設施。揚州中國雕版印刷博物館、揚州市博物館新館(“雙博”館)建成開放,江都市博物館、儀征市博物館、高郵市博物館、寶應縣博物館等4個縣(市)博物館先後建成開放;揚州市圖書館計算機網路一期工程完工並投入使用,全市38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點通過省廳驗收並正式掛牌投入使用;儀征市少兒圖書館等4個圖書館和寶應縣、邗江區文化館新館建成開放;高郵市郵都文化廣場、儀征市文化館動工興建;“十五”期間,揚州市圖書館、邗江區圖書館等4家被評為國家一、二級圖書館,江都市圖書館被評為省文明圖書館;揚州市文化館通過了國家三級館的檢查驗收。
——群眾文化活動多姿多彩。舉辦中國古箏藝術學術交流會、少兒藝術節、老年藝術節、群眾文藝新作調演等大型群眾性文藝活動,承辦了農民藝術節、社區藝術節等大型文化活動;多次組織送文藝下鄉、進社區活動,營造了城鄉的文化氛圍,豐富了群眾的文化生活;各縣(市、區)文化活動有特色、有創新,群眾參與性強。高郵的中國郵文化節、儀征的“月月喜相逢”廣場文化活動、江都的龍川藝術節、寶應的“九九艷陽天”文藝巡演、荷藕藝術節,廣陵區的揚州清曲研究等展示了本地區文化形象;江都市被文化部命名為全國文化先進市;儀征市、廣陵區被省政府命名為群眾文化先進市(區)、維揚區城北鄉被省文化廳命名為省民間藝術之鄉;江都市丁伙鎮、市文化館京劇票友聯誼會、汪琴家庭等6家分別被省文化廳評為特色文化之鄉、特色文化團隊和特色文化家庭。群眾文藝創作日趨活躍,新創作品千餘個,有12件作品獲全國大獎,100多件分獲省級大獎。少兒文學《石頭剪刀布》、論文《論農村孩子的第二課堂——兒童文化園》等作品獲全國“蒲公英獎”;揚州評話《整容趣事》等獲全國“群星獎”;《漁鼓聲聲》等一批優秀作品分別榮獲省“五個一工程”獎、省“五星工程”獎、省音舞節和省民間藝術節等重大賽事金獎。
——文物保護得到加強。對市區各級、各類文保單位的保護與使用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控制地帶進行了重新確認,並落實了相關保護責任。參與了《揚州老城區控制性詳規大綱》的編製和論證工作,制定了一批文保單位的維修方案;普哈丁墓園、龍虯庄遺址被列入國務院第五批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實施了歷史文化名城解讀工程。採取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的方法,啟動了博物館城工程建設,取得初步成果。汪氏小苑、吳道台宅第、個園住宅、准提寺等一批建築得到了維修保護與合理利用。配合城鎮建設、古城改造和南水北調等國家重點工程,開展考古和發掘工作,發掘遺址面積10000平方米、古墓葬600餘座,出土文物4000餘件;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盜墓等文物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文化市場繁榮規範。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加大監管力度,文化市場繁榮規範。文化市場結構合理,基本滿足社會需求,全市共有綜合性娛樂場所12家,歌舞廳296家,電子遊戲室329家,保齡球館9家,音像製品零售點257家,音像批發單位8家,音像製品出租點374家,網吧503家。全市從事娛樂業人員約有2萬餘人,年營業額超過5億元,已經成為我市文化產業的重要支柱。
——新聞出版業健康發展。“十五”期間,新聞出版業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全市新聞出版業有出版社1家、報社5家、期刊社16家(文學性期刊1家、科技類期刊15家)、內部資料性出版物21種、只讀類光碟生產企業1家、出版物發行企業648家(二級批發單位10家、試辦綜合性市場1家)、印刷企業495家(出版物印刷企業12家、出版物專項印刷企業7家、包裝裝潢印刷企業159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317家),經濟總量達20億元,初步形成了以古籍出版、印裝和現代高科技光碟生產為特色的門類齊全、開放統一的新聞出版產業格局。加強新聞出版管理機構建設,儀征、寶應、高郵、江都、邗江在文化局增掛了新聞出版(版權)局牌子。加強了新聞出版市場日常管理,積極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促進了新聞出版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文化產業逐步發展。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文化產業體系,媒體傳播、文化旅遊、出版發行、文娛演藝、文博會展等已成為揚州文化產業的主導產業群。“十五”期間,全市文化部門直屬產業機構456個,從業人員3111人,從業範圍包括藝術、文物、電影、出版、網路、群眾文化、藝術教育等。建成社會文化娛樂機構2100個,從業人員約2萬人,逐步形成門類齊全、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文化產業結構。
——對外文化交流不斷擴大。舉辦了中國古箏藝術學術交流會、中韓崔致遠學術研討會、揚州八怪國際學術研討會等。揚州木偶團、歌舞團赴拉美、澳門等多個國家和地區訪問演出。我市學者與境外學者的訪問交流活動增加,接待了日本、德國、瑞典、韓國、朝鮮、香港等多個國家地區的藝術團體來揚州演出,豐富了揚州的文化生活,提升了揚州的國際知名度。
——文化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啟動市直文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4家經營性事業單位完成轉企改制工作。
二、“十一五”期間文化事業發展基本形勢預測
“十五”期間是揚州經濟、社會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經濟總量和綜合實力躍上了新台階,為“十一五”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關鍵期,隨著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文化發展的外部環境將進一步優化,文化投入的比例將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需求和消費將不斷加大,公共文化服務的質量和能力、文化產業的規模和競爭力都必須有效提升。文化發展機遇和挑戰並存,機遇大於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揚州經濟進入新一輪快速增長期。“十五”期間,我市經濟發展較快,全市人均GDP超過2000美元,各項經濟指標達到近年來最高水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正向全面小康邁進。隨著人民群眾收入的增長,消費結構將會有較大改變,精神消費需求會迅速增長,廣大群眾對文化的需求將越來越多,這對我市文化發展將起到較大的引導、推動和支撐作用。
2、文化的發展更加受到重視和關注。“十一五”期間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文化發展作為社會全面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會更加受到重視。中央、國務院就加強農村文化建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保護文化遺產先後發出了三個文件,體現了中央對文化建設的高度重視。省委、省政府對文化大省建設制訂規劃、出台政策、投入巨資。市委、市政府對文化建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對文化的發展帶動城市綜合競爭力的認識越來越深刻,對文化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十五”期間就提出了打造文化揚州、建設文化大市的目標。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設文化博覽城、打造博物館之都的任務,並安排專項資金推動實施,這些都對文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
3、文化體制改革的步伐不斷加快。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需要,是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能力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國務院專門發出《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對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作了全面分析,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和目標任務,部署了文化事業單位、文化企業的改革,對加快文化領域結構調整、培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健全宏觀管理體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間,必將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文化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在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上,公益性事業單位改革將繼續推進,文化產業政策將進一步完善,文化市場體系將進一步健全,文化發展環境將更加優化。
4、文化發展空間將進一步擴大。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政治相互交融,世界政治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將帶來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影響、相互競爭。文化市場、文化資源、文化陣地的爭奪將在更大範圍內展開和更加激烈。這些要求我們進一步重視和擴大對外文化交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文化產品,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和流通,推動揚州文化走向世界。
三、“十一五”文化事業發展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貫徹科學發展觀,努力發展文化生產力,提高文化創新力,擴大文化影響力和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緊緊圍繞“實現兩個率先、力爭蘇中第一”和“建設更加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揚州”的戰略目標,大力推進文化大市和文化強市建設。堅持以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為中心,以提高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質量為根本出發點,以發展文化產業為突破口,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為動力,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增強活力,壯大實力,推動全市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躍上新台階,實現新跨越。
(二)基本原則
——經濟發展和文化發展相協調的原則。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充分認識文化在兩個率先和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把文化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管理,促進經濟文化協調發展,實現社會全面進步。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積極扶持健康向上的主流文化,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充分認識文化的經濟屬性,自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
——改革創新和繼承借鑒相銜接的原則。繼承弘揚優秀的民族和地方文化傳統,充分挖掘利用歷史文化資源,廣泛吸收和借鑒優秀的外來文化成果,建設富有時代精神、地方特色的新時期的揚州文化,實現古代文化和現代文明的交相輝映。
——政府引導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認識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不同性質,明確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努力辦好公益性文化事業。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著力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
四、總體目標
到2010年,通過實施精品帶動戰略、人才興文戰略、公共文化推進戰略、產業突破戰略、文化創新戰略,努力把揚州建設成為與其經濟地位相適應、古代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文化大市。做到文化體制基本理順,文化機制充滿活力、文化事業全面繁榮、文化產業形成規模、文化精品不斷湧現、文化設施基本齊全、文化人才結構優化、文化市場繁榮有序、文化生活豐富多彩,文化發展的主要指標和文化綜合實力居全省上游,蘇中第一。
——文化事業進一步提升水平,文化競爭力顯著增強。文藝精品力作明顯增加,城鄉居民的文化需求不斷得到滿足,文化生活質量和文明素質進一步提高。文化活動創出特色、創出品牌,文化的影響力、輻射力進一步增強,城市文化競爭力顯著增強。
——充滿活力的文化新體制和新機制初步形成。文化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斷深化,新的運行機制顯現活力,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有突破性進展,文化創新不斷推進,初步走出一條具有揚州特色的文化發展之路。
——覆蓋城鄉、服務優質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強力推進。努力建立以政府提供服務為主導,以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服務設施、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為核心,結構合理、發展平衡、網路健全、運營高效、服務優質的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文化環境。
——文化產業規模擴大,效益增長。以市場為基礎,政策作導向,加快科技創新力度,以信息化、網路化、數字化為新的增長點,建成比較完善的文化產業生產、服務、銷售網路體系。特色產業規模壯大,文化產業門類較全,形成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文化產業在全市GDP中所佔比重逐年增長。
——文化市場繁榮活躍,開放有序。積極引進外資、民資,堅持放開搞活,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市場主體充滿活力,市場中介組織活躍,市場管理法制化,文化消費在城鄉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較大提高,人均文化消費水平居全省中上游。
——文物保護良性循環,城市文化形象進一步提升。各類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文保單位保護責任落實,保護完好率在95%以上,有效利用率達60%,其中半數以上可對市民開放。古城風貌風情得以延續,名城建設良性發展,城市魅力不斷彰顯,城市文化形象進一步提升。
——文化的開放度不斷提高,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對外文化交流豐富活躍,推出一批揚州文化藝術產品走向世界。政府職能不斷轉變,對文化的投入不斷加大,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培養出一批出類拔萃、德藝雙馨的文藝專門人才,形成一批懂市場、會經營的文化經紀人隊伍和能幹事、會幹事的文化管理人才隊伍。全社會關心、重視文化發展的氛圍基本形成,文化發展環境更加優化。
五、主要任務
(一)努力繁榮藝術創作
1、藝術創作。以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國家和省舞台藝術精品工程為龍頭,創作一批揚州地方戲劇、曲藝、歌舞、木偶等優秀劇目。“十一五”期間,新創作2台大型揚劇、1-2台校園音樂劇、創作1台木偶劇、整理1-2台傳統劇目;揚州曲藝力爭創作5個中篇、10個短篇評話和彈詞開篇,將長篇評話《一代儒將——陳毅》搬上書台;結合“三州”(揚州、徐放、蘇州)中國畫聯展,創作一批有影響的國畫新作;創作一台具有揚州地方特色的大型歌舞和一批音樂、舞蹈等藝術作品。
2、藝術隊伍建設。引進、培養一批編、導、演、舞、美優秀人才。“十一五”期間,引進10-12名拔尖藝術人才;加強揚州文化藝術學校建設,辦好中國舞示範專業,培養500-600名具有中等藝術表演水平的舞蹈演員;培養一批揚劇、曲藝、木偶等地方傳統藝術表演人才;著力培養各藝術門類的領軍人物,使一批藝術人才在國內外重要賽事中脫穎而出。
3、加強地方文化藝術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制定具有揚州地方特色的文化理論研究規劃及課題,編輯、出版一批唱集、理論文章及學術專著;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對揚劇、揚州評話、揚州清曲等傳統藝術進行挖掘整理,編輯出版《揚州藝術叢書》,修訂、續編《揚州文化志》;建立“藝術人才庫”。對有傑出成就的老藝人、著名演員的藝術成果進行編輯整理。
(二)大力發展群眾文化
1、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加強鄉鎮文化陣地建設,解決無房文化站,開展鄉鎮文化站達標建設。組織鄉鎮文化站幹部培訓,提高基層文化工作隊伍素質。繼續開展“服務基層、服務農民”雙服務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構建和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2、積極開展群眾文化活動。辦好三年一次的全市少兒藝術節、老年藝術節和群眾文藝新作調演;協助市委宣傳部辦好兩年一次的社區藝術節和農民藝術節;開展全民讀書月、“一地一品”特色文化建設活動。
3、繁榮群眾文藝創作。鼓勵群眾文藝創作,推出一批優秀群眾文藝作品,力爭在全國“群星獎”、省“五星工程獎”等重大賽事中獲得優異成績。
4、加強基礎建設。建成揚州文化藝術中心,使市文化館達到國家一級館標準;建立和完善基層文化工作網路,引進一批文化館、圖書館的複合型文化管理人才;強化小區群眾文化工作,使其規範化、制度化;積極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完成普查、建檔工作,普及試點經驗,建立市級保護名錄。積極申報全國、省級重點保護項目,做好重點項目的保護工作,並制定相關保護政策和措施。開展“三百”工程,即建成一百個業餘文化團隊、組織一百場群眾文藝演出和一百次送文化下鄉活動。
5、積極開展創建文化先進縣(市、區)活動。“十一五”期間,各縣(市、區)全部達到省先進標準,兩個縣(市、區)創建成全國先進;推進縣(市、區)文化館、圖書館建設;社區公益文化活動用房建築面積力爭達到人均 0.04平方米;
6、加強公共圖書館建設。充分發揮公共圖書館社會服務職能和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揚州市圖書館基本建成數字化圖書館,市、縣、鄉三級公共圖書館和大專院校圖書館藏書量達到人均0.7冊,達320萬冊,各縣(市)建成獨立的少兒圖書館,圖書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持證讀者佔全市人口的1%。
(三)培育發展文化市場
1、音像市場。繼續打擊違法音像製品,使正版音像製品的市場佔有率穩步提高,“十一五”期末,正版音像製品佔有率達95%以上,同時優化經營結構,積極鼓勵和扶持社會資本投資音像業,把全市音像市場經營狀態從依附、游擊狀態和家庭式、作坊式向專營化、超市化、連鎖化的方向發展。
2、演出市場。大力發展民間藝術團體、演藝場所,繁榮群眾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間,爭取發展民間藝術團體30-50個,對有色情、內容低下的演出加大打擊力度,對內容健康的演出放開、放活,進一步建立公開、公正的演出市場競爭機制。
3、娛樂市場。做到繁榮、健康、有序,鼓勵發展大眾化娛樂形式和場所,引導高檔娛樂場所調整經營策略,面向多層次消費群體,追求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並向自助化、超市化、綜合型娛樂方向發展。
4、網路市場。繼續控制總量,規範經營,同時進一步優化市場結構,利用市場手段進行資源整合,使零散的“網吧”經營企業向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方向發展,總量壓減10%,機台數擴張250%。
(四)壯大規範新聞出版業
1、出版業。以廣陵書社為重點發展圖書出版業,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強化選題策劃,加強內部管理,多出書、出好書,創造一流品牌。加強對傳統雕版技藝的傳承和保護,制定優惠政策,培養專業人才。報刊出版業認真貫徹中央報刊治理工作精神,在加強新聞出版管理的同時,推進組建《揚州日報》報業集團,做大做強《揚州日報》,辦好《揚州大學學報》等重點刊物。
2、出版物發行業。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圖書、報刊發行網路,“十一五”期間,全市圖書發行網點保有量控制在700家左右;發展大型書城2座,發展鄉鎮發行網點100家左右;優先發展新華書店、專業書店、連鎖書店。
3、印刷複製業。按照“控制總量、提高質量”的要求,在培養規模企業和提高科技含量的前提下,穩步發展出版物印刷業,大力發展包裝裝潢印刷企業。發展出版物印刷企業5-6家,總數控制在30家以內。新發展包裝裝潢印刷業100家左右,行業年增長率力爭達到12%,至2010年該類企業達到260家。光碟複製業擴大生產規模,生產線增加3-5條,產值實現翻番,力爭達到1.5億元。
4、掃黃打非。繼續深入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依法打擊非法出版活動,收繳非法出版物,凈化出版物市場。
5、版權業。強化社會監管,打擊侵權盜版行為;鞏固政府部門軟體正版化成果,推進企事業單位軟體正版化工作;鼓勵、引導建立版權中介機構、社團組織,促進行業自律,加大宣傳力度,增進全社會版權意識,保護知識產權。
(五)加強文物保護和利用
1、做好文物保護基礎工作。積極申報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完善已公布的文保單位“四有”檔案工作;公布1-2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保控制單位。
2、加強揚州城遺址保護。積極配合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制定《揚州城遺址保護管理條例》,編製《揚州城遺址保護規劃》,完成揚州城遺址新一輪國保檔案編製工作,增設文物保護標誌牌,配合城市建設,做好遺址的考古、科研工作,保護、展示重要遺跡。
3、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利用與管理。重點維修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加快吳道台宅第三期工程、重寧寺、匏廬、汪姓鹽商住宅、小盤谷、阮家祠堂及故居、鐵佛寺的維修;加強文物資源整合力度,對維修好的古建築積極創造條件,作為文物旅遊景點對社會開放。利用天寧寺建設文化博覽館,利用天寧寺庫房,建設廣陵琴派史料陳列館等,使揚州的古代文化在現代文明進程中充分展現出其獨特的魅力。
4、開展地下文物的調查、發掘和展示。配合瘦西湖新區建設、南水北調、西氣東輸等重大工程和城市基本建設,做好地下文物的勘探、調查和搶救性發掘工作;對已發掘的地下文物遺址進行整理和恢復展示,配合做好唐、宋城、北門、南門等遺址展示工程。
5、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進程。配合做好國家、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和歷史文化保護街區的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解讀工程;編製實施《揚州博物城建設專項規劃》;做好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準備工作,加強運河文化帶的保護和建設。
馬 寧:省文化廳黨組副書記、省文化廳副廳長
王世華:省文化廳巡視員
秦基春:黨組成員、省文化廳副廳長
吳曉林:黨組成員、省文化廳副廳長
裴 旭:黨組成員、省文化廳副廳長
龔良:黨組成員、省文物局局長、南京博物院院長
方標軍:黨組成員、南京圖書館黨委書記
劉愛華:黨組成員、省文化廳紀檢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