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韙
劉承韙
劉承韙,男,山東濰坊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美國法中心主任,比較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美法學所(院)所長,影視娛樂法中心主任,院學術暨學位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美國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法學會影視娛樂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研究政府合同 理論與制度;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Randle Edwards Fellow(2006-2007);
德國 Bucerius Law School“歐盟法和德國法高級研修班”結業(2004);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Research Scholar(2014-2015);
2005年7月任中國政法大學中美法學院講師;2008年9月獲評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2013年9月獲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2014年6月被遴選為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
獨著《產權與政治: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該書被《中國投資》雜誌2013年第7期重點書評推薦。
獨著《英美契約法的變遷與發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合著《農民權益法律保護》,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年版,與龍柳濤合著;
參著《找法與造法:法官適用法律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參著《土地案例與材料》,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在中國法學類核心期刊《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清華法學》、《北大法律評論》等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違約可得利益損失的確定規則》、 《契約法理論的歷史嬗迭與現代發展》、《預約合同層次論》、《包需求合同的法理與適用》、 《中國影視娛樂法論綱》、 《美國契約法理論演化三部曲》、《刑事和解制度的民法解讀》、《對價原則之功能分析》 等四十餘篇,其中多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複印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英美契約法的變遷與發展》2013年度;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消費者保護法與傳統民法的衝突與融合》2009年度;
獲得霍英東基金會第十四屆高校青年教師獎,2013年度;
主持中國博士后基金會一等資助項目《違約責任的範圍與限度》2008年度;
主持中國政法大學校級人文社科項目《消費者合同法研究》2013年度和《通過民法典的社會變遷》2007年度兩項。
曾多次受邀進行高端講座和央視媒體訪談。
2008年曾掛職擔任北京朝陽醫院院長助理,推動依法解決醫療糾紛和醫患關係制度建設,協助院長推動醫院科研和管理工作。
曾開設《中國合同法》、《美國合同法》(雙語)、《比較民法》、《中國民法》、《比較法總論》、《美國法專題》、《民商法疑難案例研究》、《公司法》、《消費者保護法》、《商法概論》、《房地產法》等課程,受到學生歡迎,2010年獲評比較法學研究院優秀教師,2011年獲評中國政法大學校級優秀教師。獲得錢端升獎等省部級獎勵幾項。
擔任《私法》雜誌編委;擔任北京市法學會理事;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美國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比較法學會常務理事、秘書長;北京市不動產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北航農村法中心客座研究員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