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漢陽區地方稅務局

武漢市漢陽區地方稅務局

二、稅政管理科 四、徵收管理科 七、政策法規科

機構簡介


武漢市漢陽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1月,隸屬於武漢市地方稅務局,下設辦公室、稅政管理科、社保規費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財務裝備科、政策法規科、人事科、基層工作科、監察科10個職能科室,稽查局、徵收分局2個直屬機構,9個派出機構,以及計算機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武漢市漢陽區地方稅務局擔負著漢陽轄區11條街、14000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22項稅費徵收管理任務。

征管稅目


具體稅目有:1、營業稅;2、資源稅;3、企業所得稅;4、個人所得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6、車船稅;7、房產稅;8、城鎮土地使用稅;9、土地增值稅;10、印花稅;11、契稅;12、耕地佔用稅;13、教育費附加;14、堤防維護費;15、平抑副食品價格基金;16、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17、水資源費;18、文化事業建設費;19、地方教育發展費;20、殘疾人保障基金;21、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資金;22、其他新開徵的地方稅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區局日常政務、工作督辦,協調起草和批轉有關文件、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和信息工作。
二、稅政管理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鎮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調查研究和解決所分管稅種徵收管理中出現的政策業務問題;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調查研究並處理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負責協調個體、私營經濟、集貿市場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委託代征及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工作的管理;管理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制度和私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負責辦理法定減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
三、社保規費管理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政策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文化事業費、堤防建設維護費等規費的政策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征管法》和地方稅收征管辦法;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和單項管理辦法;負責制定區局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稅收征管體系和征管手段現代化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征管質量進行檢查、考核;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五、計劃統計科
負責組織收入工作和對稅源進行監控管理;負責匯總分析區局稅收計劃、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劃和相關的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制定區局稅收票證制度,做好區局納稅憑證的印製、發放和檢查管理工作。
六、財務裝備科
負責區局的稅務經費、財務、裝備、服裝和資產管理;負責區局的基本建設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區局各單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編報審核區局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區局的內部財務審計,並負責區局的“政府採購”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收的法制建設,制發綜合性稅收文件,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稅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和公示制等有關工作;負責稅收法規的彙編與公告;辦理稅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地方稅收法定減稅、免稅、延期繳納的集體審議和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區政府涉稅文件的修改及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方稅收的建議和提案;負責與檢察院、法院涉稅案件的聯繫工作。負責稅法宣傳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管理區局幹部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工作,擬定有關制度;負責區局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監督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中層領導幹部及相應級別幹部;負責區局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區局幹部按規定出國培訓、考察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區局幹部的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區局在職幹部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及職工子女統籌醫療工作。
九、機關黨委辦公室(基層工作科)
負責區局精神文明建設、各項文明創建活動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區局機關和基層稅務所的黨群工作;負責承辦區局機關統戰、雙擁、計劃生育工作、團委工作及工會工作。
十、監察科
負責區局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各項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受理反映稅務人員違法違法違紀行為和執法監察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材料;負責組織開展區局財務經費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理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區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