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基礎工程
四大基礎工程
農村“四大基礎工程”是指基層治理、產權制度改革、土地綜合整治以及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等四項工作。
村民議事會是村級自治組織的常設議事決策機構,受村民會議委託,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村級自治事務決策權、監督權、議事權,討論決定村級日常事務,監督村民委員會工作,對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的監督。
村民小組設村民小組會議和村民小組議事會,負責討論決定本組事務。村民小組議事會對村民小組會議負責,接受村民監督。
村民議事會成員由村“兩委”幹部、村民小組長、部分村民代表等人組成。
1)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和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明確產權,頒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林權證》、《農村承包地經營權證》;
2)創新耕地保護機制,簽定耕保合同、發放耕保卡和耕保基金;
3)搭建流轉平台,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林權等的流轉。
土地綜合整治就是將土地整治項目和集體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一併實施的綜合整治
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集體會群眾利益。
鼓勵開展綜合整治,同步申報、同步實施整理項目和掛鉤項目,鼓勵整合其他涉農資金,整體打造,綜合規範,集中成片,整體推進。
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核心就是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管理民主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就是要通過改革來實現。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健全五大長效機制,按照五大機制,明確分類供給,增加服務投入,統籌配套建設,民主管理和優化隊伍。改革涉及到解決城鄉差距的問題,縮小城鄉差距,主要通過兩個方面來實現,一是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接近;二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要在城鄉之間均等。
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內容就是成都市和都江堰市給每個村(涉農社區)每年至少20萬元的公共管理服務專項資金,實施項目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議事會來決定。
五、相關名詞解釋
三個集中是指工業向集中發展區集中;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農民向集中居住區集中。
六個一體化是指城鄉規劃一體化、產業一體化、市場體制一體化、基礎設施一體化、公共服務一體化、管理體制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