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的9個行政區級分局之一,直屬西安市政府。
辦公室:
負責分局的政務工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及答覆,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編髮政務信息,負責分局機關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信訪和接待工作,負責分局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3層
計劃財務科:貫徹執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製並執行經批准的分局財務預算,匯總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登記工作,負責全分局的統計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3層
組織人事科:負責分局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分局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評工作;負責分局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和管理,以及基層隊伍建設和工商所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負責分局勞動人事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實施對科所領導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分局統戰、老幹部、群團及幹部計劃生育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4層
法制科: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培訓,負責執法監督和執法檢查。開展同級案件核審,承擔分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深化基層工商所日常監管機制改革,負責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工商所執法監督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5層
公平交易科:參與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規範性文件;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轄區內陸上走私販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等違法行為;檢查指導轄區的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2層
註冊科:組織或參與起草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的規範性文件;依法承擔在市工商局註冊的各類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並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的信息統計和匯總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1層
監管科:組織或參與起草各類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組織查處企業違反註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負責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指導全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協調指導和檢查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2層
商廣科:貫徹實施《商標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負責商標廣告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和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負責商標及特殊標誌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抵押、商標印刷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2層
市場科:組織監督管理、規範各類市場的交易行為和經營秩序;組織查處各類市場的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檢查指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辦理合同爭議行政調解,檢查指導合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工作。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2層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集中受理申訴,督導各所調處;即通過12315專用電話統一受理、分流、督辦本轄區範圍內的消費者申訴舉報,採錄、匯總、統計、分析消費者申訴舉報數據,公布有關消費者申訴舉報信息,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有關信息,教育規範經營,引導健康消費,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辦公地址:西安市電子二路60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辦公大樓4層
(一)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1、宣傳、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轄區實際組織監督實施;
2、依法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定或初審註冊名稱,核准、頒發有關證照。
3、依法監督轄區內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
4、依法監督轄區內的市場交易行為,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依法對轄區內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與監督,負責轄區經濟人的備案登記,負責市場的統計工作。
6、依法實施轄區內的企業的合同行政監管,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制度,組織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
7、依法對轄區內的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指導企業商標工作。
8、依法對轄區內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9、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個人的經營行為。
10、管理分局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監察和黨的組織、紀檢、宣傳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完成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 [姓名]:任安軍
• [職務]:黨委書記、局長
• [姓名]:孫志勇
• [職務]: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黨委副書記
• [姓名]:袁海強
• [職務]: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局長
• [姓名]:楊靜
• [職務]: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姓名]:王偉
•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 [姓名]:張育生
• [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