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起草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編製並指導實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建築節能等專項規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六)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村住房設計、建設、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
(七)制定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指導建設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指導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八)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城市建築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工程設計和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負責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
(十)負責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管理。負責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或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兩個高水平”建設目標,全面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高質量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全面實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繼續牽頭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優化審批流程。繼續精簡、取消、下放建設行業的辦事事項,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並會同督查督辦。負責組織起草重要文稿、綜合性材料。負責文電處理、會務、信息、政務公開、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組織行業的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法規處
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和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管理。負責來信來訪、市長專線、網路問政、投訴件處理答覆工作。負責牽頭局系統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改革督考處
(四)宣傳教育處
負責宣傳、統戰、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行業職業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崗位培訓。負責崗位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政治意識形態、網路輿情監測應對工作。指導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牽頭文明城市等創建工作。
(五)計劃財務處
指導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融資工作。組織編製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和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局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的資金計劃管理和投資控制。負責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補貼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承擔部門預決算、內部審計、金融工作。
(六)行政審批處
負責制定局機關行政審批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受理和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綜合協調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有關的技術審查工作,並協助抓好落實。負責“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七)住房保障處
指導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製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市政府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督查棚戶區改造的規劃編製、計劃執行、政策制定、建設管理、資金籌措和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八)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牽頭負責房地產監管分析平台運行和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組織實施房地產調控。指導城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等管理工作。擬訂房屋交易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
(九)房產管理處
指導落實各類私房改造政策。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城市物業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蟻防治等管理工作。指導國有直管公房、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負責指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宅物業保修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局系統消防安全工作。
(十)建築市場監管處
擬訂建築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建築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政策並指導實施。推進建築業企業開拓對外市場。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投訴處理。負責工程造價管理。指導編製工程計價依據。
(十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擬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監理、質量檢測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組織或參與對建設工作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牽頭局系統安全生產、防颱防汛、掃黑除惡、防恐等工作。負責指導城市建築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科技設計處
擬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建設科技和勘察設計行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點建設科研項目論證,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產品推廣應用和認定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城市雕塑建設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
(十三)城市建設處
擬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地下排水管網、城市生活垃圾、供排水、燃氣、園林綠化、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海綿城市建設。
(十四)城市道路建設處
擬訂城市道路建設、市政架空線路“上改下”、綜合管廊、停車場建設政策、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牽頭開展快速路、跨區域主幹路和其他重點道路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項目儲備工作,並組織方案審查。指導道路橋樑建設工作。指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十五)村鎮建設處
擬訂村鎮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美麗鄉村建設,承擔鄉村建築風貌引導工作,組織實施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指導農村住房設計、建設、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
(十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按許可權管理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出境)的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十七)工程消防建管處
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及備案抽查相關文件;擬定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及備案抽查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按許可權實施市本級建設工程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備案抽查。
局長:葉偉瓊。
李海洲: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葉偉績、陳高魯: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
余躍彬: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
王大順: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