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政府工作部門
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酒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出台的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工業集中區、工業開發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合理調整布局;承擔市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全市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上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組織規劃重大工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通信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並執行國家標準;負責推動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審核並負責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以先進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全市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八)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任務,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指導、推進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工作,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推進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工業、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訓,指導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培訓。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信息業和產業化融合。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網、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促進全市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協調全市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重大智能卡應用項目實施和智能卡應用推廣。
(十六)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一)劃出的職責
1、將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擬訂地方性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條件保障和軍品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職責划給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2、將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職責划給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二)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工信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制定鹽業發展規劃,落實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市食鹽市場監督執法、組織核發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和批發許可證。
(一)撤銷環境資源科,將其職能划入循環經濟發展科。調整后,循環經濟發展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支持政策。指導全市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循環經濟、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二)將經濟運行與物流管理科更名為經濟運行科,撤銷電力監督管理科,將其職能划入經濟運行科。調整后,經濟運行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產業預測預警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生產要素協調保障。擬訂全市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劃和緊急調運協調,承擔全市春運工作和重點工農業產品調運工作的組織協調。
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全市企業鐵路專用線和企業自備車的協調、管理。負責聯繫中央、省屬在酒企業。擬訂全市電力生產運行調控目標,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解決發電、供電和用電的相關問題。監測分析全市電力生產運行,統計發布相關信息。牽頭全市電力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全市電力需求側管理。
(三)將技術創新科和生產性服務業科合併為技術創新與生產性服務業科。調整后,技術創新與生產性服務業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協調推進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負責組織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推動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協調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實施工業、生產性服務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戰略,協調推進全市創意產業發展的規劃和布局。
(四)將安全生產及管道設施保護科更名為產業合作與安全科。調整后,產業合作與安全科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承接中東部產業轉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跨區域間產業合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招商引資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參與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洽談。負責中央在酒企業項目推進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合作統計和預測等方面的管理職責。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設立政策法規科,主要職責是: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深化改革相關工作。負責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和專業技術、技能人才教育培訓。
負責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和中小企業職稱評審和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宣傳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法規和規章,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推進落實。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調整后,市工信局內設職能科(室)10個。即辦公室、投資管理與規劃發展科、經濟運行科、中小企業發展科、基礎產業與裝備製造產業科、技術創新與生產性服務業科、循環經濟發展科、產業合作與安全科、信息化推進科、政策法規科。
酒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王靜
調整后,市工信局機關行政編製29名,保留工勤編製2名。科級職數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