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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文聯

麗水市文聯

19832000 2003

機構簡介


麗水市文聯(麗水文藝工作者組織),始創於新中國成立之初, 1981 年 4 月建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並召開了第一次代表大會。目前下設作家、戲曲家、音樂家、舞蹈家、美術家、攝影家、書法家、民間文藝家、電影家、詩詞等 10 個協會,共有會員 2000 多人。第四屆文聯委員會委員( 2003 年 7 月) 39 人。委員會主席團由主席 1 名、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1 名,兼職副主席 4 名,共 6 人組成。本屆委員會聘請顧問 4 名。
文聯機關內設《麗水文學》編輯部,現有主編 1 人,編輯 2 人。
麗水市所轄 9 縣(市、區)均於 1984 — 1986 年間先後成立了文聯,目前有縣(市、區)文聯會員 3569 人,文聯專職工作人員 26 人。
麗水地處浙西南山區,悠久的歷史,秀美的山川,孕育了豐富多彩的文化,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優秀的文藝家。麗水文藝界有著光榮的傳統,在各個歷史時期中都有他們矯健的身影,為麗水人民的解放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早在抗日戰爭時期,黨的文藝工作者就在我區深入開展宣傳工作,各種形式的抗日歌詠、戲劇演出、抗戰木刻等活動相當活躍。“龍淵印社”、“浙江戰時木刻研究社”等進步社團對我區文藝宣傳工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培育了一批文藝骨幹,並通過宣傳活動,在喚起民眾奮勇抗日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文化藝術工作,各種文藝活動遍布城鄉,文藝事業有了新的發展。一批老的文藝團體得到了新生,新的文藝團體如雨後春筍,各縣先後建起了越劇團、婺劇團、電影放映隊等文藝單位,《岩泉》、《林海》等文學刊物也相繼創刊。一大批熱情歌頌黨、歌頌新中國、反映山區人民建設社會主義勞動生活的文藝作品相繼出爐。同時也湧現了一大批土生土長的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家。雖然,麗水文藝工作也經歷了“浮誇風”、“共產風”和“反右”的曲折,尤其是“文革”時期“文藝黑線專政論”的嚴重摧殘,但由於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麗水文藝界同其他戰線一樣,在粉碎“四人幫”后,經過撥亂反正,堅持了黨的正確的文藝路線、方針和政策,主流是好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改革開放”東風的吹拂下,麗水的文藝事業有了迅速的發展。地方黨委政府加強了文藝工作的領導,文藝隊伍不斷壯大,文藝家素質不斷提高,文學藝術創作日益繁榮,文藝活動空前活躍,各藝術門類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並於 1981 年 4 月 10 日 召開了麗水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來自全區 200 名代表出席了會議,麗水地區文聯正式成立。從此,麗水文藝工作者有了自己的“娘家”。
文聯成立以來,歷屆委員會嚴格遵守章程,始終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社會主義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廣大文藝工作者,致力於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在出人才、出作品方面大顯身手,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做了大量工作。到 2003 年 7 月,召開第四次文代會為止,麗水市文聯又經歷了一個個新的發展機遇,在全黨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大背景下,文聯不斷探索新的工作路子,積極履行人民團體“組織、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的優勢,有力地推動了全市文藝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目前,市文聯所屬 10 個協會中已有省級文藝家協會會員 450 多人,國家級文藝家協會會員 90 多人,市本級和各縣(市、區)有 100 余名文藝骨幹進入魯迅文學院、浙江大學作家班、浙江文學院、中央美院、中國美院等大中專院培訓和深造,各類考察、採風、創作、研討、展演活動頻繁開展。僅僅在第三次文代會以來的 5 年中,全市文藝作品在省級以上發表、參展、演出、獲獎有 5500 多件,在全國或國際獲獎有 1300 多件。經過數十年的孕育,目前已形成了攝影、巴比松油畫、書法三大群體,其中,攝影已成為譽滿全國,蜚聲世界的知名品牌。中國攝影家協會於 1999 年 12 月授予麗水中國第一個“攝影之鄉”稱號。並在麗水市建立了仙都鳳陽山百山祖等 3 處國家級攝影創作基地。通過 2003 年“第十屆國際影展”和 2004 年“麗水國際攝影文化節”的成功舉辦,中國攝影家協會與中共麗水市委、市人民政府達成共識,決定將 2005 年至 2013 年共五屆國際影展落戶麗水舉辦。這一舉措勢必將麗水攝影推向一個更高的巔峰。在攝影品牌的引領下,麗水文藝事業的明天將會更加燦爛,更加輝煌。

內設機構


文聯機關
麗水市文聯辦公室
麗水市文聯組聯部
《麗水市文學》編輯部
縣市文聯
行業文聯
麗水市電力文聯
麗水市公安文聯
協會
詩詞學會
影視家協會
民間文藝家協會
攝影家協會
書法家協會
美術家協會
舞蹈家協會
音樂家協會
戲曲家協會
作家協會

歷史沿革


1950 年 9 月 17 日,建立麗水文學藝術工作者聯誼會,下設組織部和研究部。並於 1951 年 5 月 20 日在麗水縣崇義小學召開了麗水文學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同年 6 月,召開全區文代會。(麗水·地區志·第四章第三節·文學藝術組織)
根據浙江省委( 80 ) 69 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強本地區文藝工作,經地委批准,於 1981 年 1 月成立了麗水地區文聯籌備班子。 1981 年 4 月 9 日至 12 日召開麗水地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會, 200 名文藝工作者代表出席了大會,麗水地區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宣告成立(簡稱:麗水地區文聯),第一屆文聯委員會有委員 27 人(屆間有所增補),設常委 11 人,主席團由 6 人組成。文聯成立后與地區文化局合署辦公
1983 年底,經地委批准,地區文聯實行獨立辦公。文聯機關有專職工作人員 6 名(含《麗水文藝》編輯 2 人),辦公地點設在地區行政公署大院內。
1991 年 11 月 6 日至 7 日,召開麗水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次代表大會,為了與上級文聯保持統一稱謂,地區文聯改稱“麗水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麗水地區文聯”,文聯所屬各地區文藝協會改為“地區文藝家協會”。第二次文代會有代表 171 人,文聯委員會有委員 27 人,不設常委,主席團由 4 人組成,聘請顧問 2 名,辦公地點在地區行署大院內。
1997 年 7 月 22 日至 23 日,召開麗水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出席代表 200 人,文聯委員會有委員 35 名,主席團由 6 人組成,聘請顧問 4 名。
2000 年,麗水撤地設市,根據中共麗水市麗委發( 2000 ) 5 號文件《關於麗水地區群眾團體更名為麗水市群眾團體的通知》精神,“麗水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更名為“麗水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麗水市文聯”。文聯機關辦公地點設在麗水市人民政府大院內。
2003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召開麗水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出席代表 201 人,文聯委員會有委員 39 名,主席團由 6 人組成,聘請顧問 4 名。

歷屆領導


歷屆文聯主席團、顧問名單(1981-2008)
屆別
主席
副主席
顧問
換屆
時間
第一屆
孫懷遠
(兼1981.04-1983.11)
洪復初
(兼1983.11-1987.12)
(1988.01-1991.11)
胡楓林
(1981.04-1991.11)
陳如菊
(兼1981.04-1983.11)
袁春根
(兼1981.04-1991.11)
朱延春
(兼1981.04-1991.11)
葉元珪
(兼1981.04-1983.11)
許繼善
(兼1983.11-1991.11)
吳品禾
(1986.04-1991.11)
馬新川
(1991.04-1991.11)
1981.04
成立
第二屆
吳品禾
(1991.11-1997.07)
吳廣宏
(1991.11-1993.12)
吳廣宏
(兼1994.01-1997.07)
吳剛戟
(1991.11-1993.12)
吳剛戟
(兼1994.01-1997.07)
馬新川
(1991.11-1993.12)
馬新川
(兼1994.01-1997.07)
金逢孫
朱延春
1991.11
第三屆
吳品禾
(1997.07-2003.07)
韋曉光(1997.07-2000.07)
劉程遠(兼1997.07-2003.07)
馬新川(兼1997.07-2003.07)
李 平(兼1997.07-2003.07)
藍志龍(兼1997.07-2003.07)
金逢孫
朱延春
許繼善
林 湘
1997.07
第四屆
吳品禾
(2003.07-2008.07)
藍志龍
(2003.07-2008.07)
劉程遠
(兼2003.07-2008.07)
李 平
(兼2003.07-2008.07)
徐向東
(兼2003.07-2008.07)
詹維克
(兼2003.07-2008.07)
吳剛戟
林 湘
許繼善
2003.07
第五屆
吳炳全(兼)
(2008.06-至今)
劉程遠(黨組書記)
(2008.06-至今)
蔣璟璟(2010.08-至今)
趙志偉(2008.06-2010.02)
徐向東(兼2008.06-至今)
詹維克(兼2008.06-至今)
李志偉(兼2008.06-至今)
闕迪偉(兼2008.06-至今)
吳品禾
藍志龍
2008.07
註:(姓名括弧內年限為任職時間)

工作制度


麗水市文聯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主要任務和職責
1、根據《文聯章程》規定,在文代會閉會期間,貫徹執行全會的決議,行使以下職權:
(1)努力完成文聯章程和全體會議決議規定的各項任務,貫徹執行黨的文藝工作方針和政策。
(2)履行對各團體會員的組織、聯絡、協調、指導、服務職能,並與社會各界進行最廣泛的聯繫,支持和指導行業、企業、社區文藝協會活動。
(3)支持鼓勵和幫助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開展創作和理論研究活動,並對文藝家及其作品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審。
(4)根據麗水特色,每年舉辦1-2次大型文藝活動。
(5)每年組織召開一次文聯委員會議和若干次主席團
會議。
二、會議制度
(一)委員會會議
委員會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委員組成,一般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1、會議的議題和日程草案由主席會議擬定,提請委員會議通過。
2、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副主席主持。
3、委員會議出席的委員人數要到全體委員半數以上。
4、會議任務主要是聽取市文聯委員會年度工作總結,討論委員會重大工作,開展本市各縣(市、區)文聯工作交流。
(二)主席會議
主席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每年召開若干次,(一般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組織召開。
1、會議的議程由主席提出,或由秘書長提出報主席決
定。
2、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副主席主持。
3、會議主要任務是討論研究,本屆委員會各項重要工
作和活動。
(三)文件審批
1、凡事關市文聯全局性的問題,由主席、常務副主席審批或者經主席會議討論決定。屬於已確定的方針原則範圍內的問題,按分工由副主席或秘書長負責處理。
2、以市文聯名義報出的文件,由主席、常務副主席或秘書長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