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新聞
新聞類型
爛尾新聞,是指曾引起全國人民強烈關注,也得到官方明確表態要積極介入並查處的,經過一段時間后卻無調查結果,或只匆匆給出不能令廣大民眾信服的調查結論的新聞事件。因其形同未建設完成留下很多滋生問題的爛尾工程而得名‘爛尾新聞’”。“爛尾新聞”的出現,根源在於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極態度,面對問題,“不想查,不敢查,不願查”,就算迫於網路壓力,表了態,道了歉,甚至罷免了責任人的職務,也只是一種“積極的應付”,目的不是為了真正解決問題,而是為了平息公眾的“怒火”。“表態多,後續跟進少;道歉多,問責整改少;調查多,真相公布少。”網民如此總結爛尾新聞的特點。專家建議,根治“爛尾新聞”,光靠管理者的自覺還不夠,還需引入更加強力的監督調查機制。
爛尾新聞,又叫斷頭新聞。它是指曾引起全國人民強烈關注,也得到官方明確表態要積極介入並查處的經過一段時間后卻沒有調查結果或只匆匆給出不能令廣大民眾信服的調查結論的新聞事件。因其形同沒有建設完成留下很多滋生問題的爛尾工程而得名“爛尾新聞”,又因其發生的有頭無尾而得名“斷頭新聞”。
案例
山西長治苯胺泄漏事故已經過去半月,污染波及3個省,污染損害至今沒有確切評估,相關責任人調查也沒結果。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因給情婦寫離婚承諾書被調查,一個半月後,結果仍未公布。一些地方處理熱點事件“表態多,後續跟進少;道歉多,問責整改少;調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現象依然存在,導致熱點事件成了“爛尾新聞”。
與陝西“表叔”楊達才一樣,福建“表叔”李德金手戴50000元雷達鑲鑽手錶、腰系15000元愛馬仕皮帶一事亦是經由網路曝光。而直到現在,我們依然無法認定這一傳言的真實性,更無法據此作出福建“表叔”就一定是貪腐分子的結論。但福建“表叔”究竟有沒有問題,目前還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出面說明情況。
網路爆料威力日顯,一些機構和官員違法違規行為“一不留神”就成為了網路上的熱點新聞。面對網路監督的高壓勢態,各級政府官員應對熱點事件的“套路”也開始發生轉變,由一開始“猶抱琵琶半遮面”的駝鳥政策改為積極回應、迅速表態。從表面上來看,這種變化是一種進步的信號,對於熱點事件的處理,有的地方往往是“表態多,後續跟進少;道歉多,問責整改少;調查多,真相公布少”,開始調查的時候轟轟烈烈,最後卻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甚至任其“爛尾”,不了了之。
在如今新舊媒介競爭激烈的今天,眼球效益與以往相比愈演愈烈。眼球效益是指媒體依靠吸引公眾注意力而獲取收益的一種活動[3]。對於受眾而言,新聞最重要的是時效性,也就是新聞中的“新”,新聞一旦失去時效性,也就變成了舊聞,失去其意義所在。媒體需要通過提供搶先一步的“獨家新聞”抓住受眾,給自身帶來經濟利益的同時也會塑造在受眾心中獨一無二的形象。
新聞傳播領域裡的主體是受眾,受眾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傳播者,這也意味著受眾成為信息處理和走向的關鍵一環。當受眾面對一個“新鮮出爐”的新聞報道時,他們想知道這一新聞事件的始末,因此表現為一種對於信息迫不及待的渴求。當受眾了解了新聞事件的大概,掌握了事件發展的主流方向,獲取了足夠與別人討論的談資,就會暫停對這一事件細枝末節的追問。
“爛尾新聞”的出現,根源在於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極態度。面對問題,“不想查,不敢查,不願查”,就算迫於網路壓力,表了態,道了歉,甚至罷免了責任人的職務,也只是一種“積極的應付”,目的不是為了真正解決問題,而是為了平息公眾的“怒火”。等到“風頭”一過,網路的關注點轉移到別的地方去了,事情也就算是“順利解決”了。甚至那些受到處理的官員,也會偷偷地改頭換面,再度復出。
部分“虎頭蛇尾”的熱點事件處置,一般有三種套路:
——“第一時間”回應,事件真相卻“霧裡看花”。“塑化劑”“毒膠囊”引發極大關注,然而時至今日,酒類中塑化劑的限量國家標準仍未出台,保障消費者安全依舊靠企業自律。部分企業用工業明膠生產“毒膠囊”,污染鏈到底有多長,流向了哪裡,事件真相的調查也遠未水落石出。
——號稱“嚴肅查處”,調查結果卻遲遲未見公布。山西長治發生的苯胺泄漏事故已經過去半月,污染造成的嚴重後果波及3個省,污染損害至今沒有確切評估,相關責任人的調查也沒結果。
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因給情婦寫離婚承諾書被相關部門調查,一個半月後,結果仍未公布。
——處置罔顧民意,事後道歉“一筆勾銷”。未經遇難者家屬簽字同意,雲南省鎮雄縣山體滑坡事故中的46名遇難者遺體就被火化。事後,當地政府“誠懇道歉”,縣民政局及殯儀館“書面檢查”,責任追究還未啟動。“速生雞”事件,肯德基一份“道歉”能將監管部門職責缺位一筆勾銷?
繼被網友封為“微笑帝名表門”的主角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被雙規后。福建省交通廳長李德金同志因手戴5萬雷達鑲鑽手錶,腰挎15000元愛馬仕腰帶。被網友稱之為“表叔廳長”,雲南都市時報準備報道此事,被人登門拜訪,準備出街的數十萬已印製出的報紙慘遭跨省銷毀。
——當事人無任何錶態,事後,網際網路刪帖,有關該信息的網頁信息均無法查看。目前,李德金同志仍就職於福建省交通廳長一職,紀檢部門並未對網際網路出現的質疑信息予以證實。由得該事件消失在網民網際網路信息的大潮中。至今相關人員的調查也未有結果。
這是一個新聞“快閃”的時代,一些新聞熱點井噴之後,卻被冷卻了。每至年底,“爛尾新聞”都成為公眾心裡揮之不去的心結。媒體紛紛通過盤點和回訪等,試圖叫醒那些“假寐”的部門和單位。新華社“新華全媒頭條”組織網民推選出了2014年十大“爛尾新聞”,包括河南艾滋病拆遷、一筆糊塗賬之城市停車費去哪了等“上榜”。遲遲划不了句號的新聞到底“爛”在哪裡了?(1月15日新華網)
政治常識告訴我們,公共權力必須得到制約。社會實踐告訴我們,沒有有效的公共監督,就沒有對公權力的有效制約;沒有有效的輿論監督,就沒有有效的公共監督。人民履行的民主監督權利,很大一部分體現在通過公共媒體對公權力的監督上。而每年年底盤點出的許許多多“爛尾新聞”,到頭來都是不了了之,無人問津,或問而無答,實質上就是讓人民對公權力的民主監督落空,最終對公權力的監督與制約,淪為水中月、鏡中花、牆上畫餅。“爛尾新聞”的事實表明,公共權力中受到質疑的當事者,在與社會公共監督力量的博弈中,第一個回合獲勝,或者說社會公共監督的第一個回合敗陣。
“爛尾新聞”會讓政治領域的深化改革嚴重打折。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如果聽任“爛尾新聞”堂而皇之重演故伎,先是奉行“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盡量少說”來個“擠牙膏”,然後操持“拖字訣”敷衍成“還在了解”“還在調查”“還在走程序”,最終“裝鴕鳥”“踢皮球”來個“我不知道”“不歸我管”“你問某某部門”。如此這般等候更新的重大新聞來“挽救”,導致十八大設計的“四個監督”日漸式微。
“爛尾新聞”年復一年,代價幾乎為零,而效果卻出奇制勝。這個局面暗藏的殺機在於,“爛尾新聞”會成為一種手段,一種策略,而受到廣泛的模仿。這樣,政治體制改革、公共權力監督、民主進程推進,無疑變得前景不明,乃至社會歷史發展的願景也將模糊不清。毫無疑問,“爛尾新聞”需要引起有關方面嚴重關注,也是需要從制度設計路徑著手解決的重大問題。
其實很顯然,每一則“爛尾新聞”,都是給紀委監察部門的公開舉報信。紀委監察部門有權力、有責任讓“爛尾新聞”在陽光下勝利“竣工”。因為“四個監督”的定位是,黨內監督是整個監督體系的核心,民主監督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非權力性監督,法律監督是一種專門性和程序性的監督,輿論監督是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內容。這四種監督能否落實到底名副其實,關鍵還是在於紀委監察部門能否給力。因此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工作或權力,也該受到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在這個意義上講,每一個“爛尾新聞”,同時也是紀委監察部門的“爛尾新聞”。
誠然,什麼叫“爛尾新聞”,不能由媒體單方面說了算。“爛尾新聞”的定義,從時間上、內容上可以有個充分的專家商討和社會認同的過程。“爛尾新聞”,也需要有一個媒體提出、紀委監察部門甄別、質疑和確認的環節,尤其是紀委監察部門應當給媒體和公眾一個交代的結果,甚至需要紀委監察部門與媒體、大眾反饋、互動、交流的程序。另外,媒體列舉“爛尾新聞”不必用“十大”,而是有多少列舉多少,“一個也不能少”。在時間上,也需要有個相對標準。一則新聞披露后,公眾有權利在一定時間后了解紀委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而不必等到年底盤點。
“爛尾新聞”的存在,是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姑息和縱容,其生存的土壤,是某些紀檢監察機關和執法部門的不作為和“保護”。由此可見,根治“爛尾新聞”,光靠管理者的自覺還不夠,還需引入更加強力的監督調查機制。如對於已經被證實的熱點事件,中紀委或地方各級紀檢監察、執法部門網站,要公布詳細的處理時間表和問詢舉報方式,方便公眾隨時了解事態進展,對於熱點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採取“異地辦案”、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等等。通過這些手段的綜合運用,最大程度避免“自導自演”、“自查自糾”情況的發生,杜絕“爛尾新聞”。
另外對熱點事件的調查,無論進展到什麼程度、結果如何,都應該通過官方微博、官方網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不及時查處和回應民眾質疑,就是“欠公眾一個回復”,不利於社會監督,也不符合“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原則。
一些專家認為,建立由第三方參與的調查機制十分必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調查機制,避免自說自話,自查自糾。”鍾開斌認為,事件調查組應吸納媒體、人大代表、死傷者家屬等多方參與,畢竟“由第三方參與的事件真相調查,結論才會更令人信服。”
此外,對於一些社會影響惡劣的事件,專家建議,司法機關介入後續的偵查、調查,對事件當事人和相關拖延塞責的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事實上,每一次應對熱點事件既是一次嚴重衝擊和重大考驗,也是一次改革創新的契機。抓住並充分利用這些推動改革的“機會之窗”,亡羊補牢,才能真正從突發事件中汲取教訓。
建築工程有爛尾樓,輿論場中也有“爛尾新聞”。不少在媒體聚光燈挪開之後便沒了下文,事情報道出來之後,缺乏持續關注,也不知問題有沒有得到真正解決,新聞“爛尾”現象,表面上看是媒體注意力轉移、熱點轉換的結果,仔細推究,則有一些地方和部門處理事態不給力等原因。
相比以往的“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各級政府在回應社會熱點上,速度提升了,力度也加大了。從“表哥”楊達才、“房叔”蔡彬被迅速處理,到雷政富的“63小時落馬”,都說明了這一點。然而,一些地方的回應卻不能令人滿意——表態快,但處理慢;發布多,但真相少;道歉重,但問責輕。
當新聞事件上升為公共議題,公眾不僅追問事實真相,也關心誰來負責、怎樣善後,以及如何避免類似問題重演。對這些追問的應答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如果只是高調應對輿情、消極處理問題,看似開了個好頭,實際上虎頭蛇尾搞“半拉子工程”,這種做法,都是避風頭心理在作祟,對公眾不負責任,不利於解決現實問題。
新聞容易“爛尾”,但對背後問題的處理不能爛尾。媒體報道常常只是揭了蓋子,暴露了問題,問題之鎖還沒有打開,需要有關部門積極破解,才能讓社會關切有下文,消除“爛尾新聞”產生的現實土壤。尤其在輿論焦點走馬燈似的變幻中,從有關部門到相關幹部,更應當有定力,抓住問題不放鬆,不能因為關注度高、影響面廣就多使勁兒,記者一撤就鬆口氣兒。否則,病根不除,新劇情又將再次上演。
防止新聞“爛尾”,亟須機制創新,實現從應急處置到常態治理的轉變。延長處置鏈條,建立事件調查和處理信息的全程公開制度,才能在公眾目光下不斷推動問題解決。健全監督問責機制,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形成合力,引入社會力量加強監督,才能倒逼幹部守土有責、恪盡職守。更重要的是,應從媒體報道、公眾反映中,從個案的披露和發酵中,舉一反三,反思同類現象,查找深層癥結,建立防錯糾錯機制,才能了卻舊賬、不欠新賬。
媒體曝光不是事件的起點,也不是事件的終點。新的輿論格局下,管理部門不僅需要在態度上接受輿論監督,更需要在解決問題上紮實接棒,把熱點壓力化為改進工作的動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一個個熱點事件的回應和處理中有所收穫,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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