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險
上海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上海生育保險屬於上海城鎮保險,即“五險一金”的一種。
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時須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二)生育婦女的身份證;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津貼辦理時間:生完小孩五個月內,分別由女職工,男配偶所在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對於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②對於外省市戶籍的生育婦女,需攜帶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證明; ③對於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需攜帶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註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或順產)的出院小結和小孩《出生醫學證明》; ④對於男方為軍人的,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⑤對於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需攜帶經市或區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申辦表格本人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領單》(申領6)。
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其中,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
生育醫療費補貼按上面計算,一般正常生產,就是3000元;繳費基數按上一年的社保來看
在2011年3月24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統計局關於公布上海市201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96元,生育保險金的最低標準是按2892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