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省質監局內設辦公室、法規處、計劃財務科技處(審計處)、質量管理處、監督處(執法稽查局)、標準化處、計量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食品生產監管處、認證監管處、人事處。
另外,設有直屬機關黨委和紀檢組(監察室)。省質監局有14個下屬事業單位,分別為:省質監局後勤服務中心、省質監稽查總隊、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省纖維檢驗局、省計量測試研究院、省標準化研究院、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檢測研究院、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省質監培訓中心、省質監信息中心、江西食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省質量管理協會、省鋼結構網架質量檢驗中心、省鎢與稀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省11個設區市、93個縣(市、區)、3個風景區、3個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設有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
(一)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提高國家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
(二)承擔全省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省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統一協調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全省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計劃,負責地方標準的統一審查、批准、編號和發布,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專項經費,管理全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有關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管理省內各行業參與國家或者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工作,負責全省新產品的標準化審查工作,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管理全省標準化信息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認證諮詢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管理相關校準、檢測、檢驗實驗室技術能力的評審和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對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實驗室的評審、計量認證和資格認定工作。
(七)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承擔省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九)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申報、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工作。
(十)對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編製、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十一)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全省性會議的組織;制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政務組織協調,起草局綜合性文件及重要報告;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政務信息、調研、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措施;負責撰寫年鑒及簡報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保衛、基建工作,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
計劃財務科技處
編製和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的規劃、計劃;管理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財務、基建技術改造信息和統計工作;管理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的國有資產、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負責全省防偽技術產品的管理工作。
人事處
擬訂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日常工作;對全省質量技術監督隊伍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管理和指導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負責表彰獎勵工作。
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處
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草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法規、規章;指導全省行政執法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報導,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執法人員考試、考核和培訓教育工作。
質量管理與認證處
對全省質量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政府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管理全省質量認證與認可工作;研究制定並貫徹實施認證工作制度;負責認證諮詢機構備案管理和內審員培訓註冊管理工作;管理校準實驗室和檢測實驗室評審和認可工作,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審查認可,規範和監督社會質量檢驗中介機構。
監督處
組織查處生產領域中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和流通領域中的標準、計量違法行為;組織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組織查處生產假冒偽劣商品的質量違法行為;承擔全省打擊生產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局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定質檢機構(包括授權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規劃布點。
標準化處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檢查標準實施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和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的登記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協調全省各行業、專業的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全省農業標準化以及新產品、引進技術和設備的標準化審查工作。
計量處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和管理全省量值傳遞,組織制訂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管理省級最高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全省計量器具,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計量技術機構(授權計量技術機構)的管理,規範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運輸車輛、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和安全認證工作;制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管理有關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並對其資格進行考核發證工作。
食品安全監管處
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省紀委(省監察廳)的派駐機構。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承擔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基建辦(臨時內設)
負責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大樓基建工程
省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福平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蔡 瑋
省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邦琰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正新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龍飛
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富華
省局黨組成員馬 靈
省局副巡視員歐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