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民國十三年(公元1924年)11月24日至民國十五年(公元1926年)4月20日的國家元首,段祺瑞曾任此職。時在第二次直奉戰爭直系失敗、大總統曹錕退位之後,由馮玉祥、張作霖等各派軍閥協商產生。

簡介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官名。

興亡過程


北京政府 五色旗
北京政府 五色旗
1924年11月24日,段祺瑞就職典禮在北京鐵獅子衚衕1號陸軍部舊址執政府辦公處舉行。即日公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成立臨時政府。隨後,段祺瑞宣布了自己的閣員名單:唐紹儀為外交總長、吳光新為陸軍部長、李思浩為財政總長、葉恭綽為交通總長、梁鴻志為臨時執政府秘書長等。中華民國臨時執政的職權本集總統與國務總理於一身,后雖增設國務總理,但仍由段氏控制。
1925年12月26日段祺瑞又公布《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新制共七條,除重申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總攬政務,發布命令,統帥海陸軍,對外為國家代表等外,規定由國務 總理和各部總長為國務員,組成國務會議,以國務總理為主席,又定臨時政府的命令和一 切有關國務的文書,統由國務總理和各部總 長全體或一部分副署。
臨時政府依條例規定,以臨時執政(簡稱執政)總攬國民政務,統帥陸海軍,對外代表中華民國。這是國家元首的身份,職權與總統相當。表面上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段祺瑞大權總攬,不受任何約束,實際上由於自身已沒有什麼軍事實力,而奉軍羽毛正豐,馮玉祥的國民軍又駐紮京畿,他不得不按張作霖、馮玉祥的眼色行事。今非昔比,段祺瑞這個“執政”有其名而無其實,他的政務活動多受掣肘。
三一八慘案(執政府衛兵槍殺請願學生)后,4月10日駐北京的國民軍將領鹿鍾麟包圍了臨時執政府,段祺瑞逃入使館區,20日告退下野,並同時任命胡維德署國務總理,著國務院攝行臨時執政職。此後臨時執政一直虛位,在直、奉系協商和妥協下,先後由顏惠慶、杜錫珪、顧維鈞以國務總理或代理國務總理攝行臨時執政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