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過戶

變更股東名簿記載的行為

股票過戶,是指客戶買進記名股票後到該記名股票上市公司辦理變更股東名簿記載的行為。

內容簡介


投資人在買進股票后,攜帶購買的股票、成交單、身份證以及印鑒到發行股票的公司辦理過戶。如果投資人是公司的原有股東,只要將股票登入原來的股東戶號即可。如果投資者不是公司的原有股東,則必須登記股東簽名(或印鑒)卡,填寫股東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碼,並加蓋簽名印鑒,作為公司的留底。要辦理過戶手續的股票,必須經由原股東在股票背面過戶登記的出讓欄加蓋印鑒,表示股已賣出的可過戶股。如果原股東未在出讓欄加蓋印鑒,該股票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其權益仍屬原股東所有。成交單上所記載的買進委託人的名字亦應與過戶股東名字相同。成交單上所記載的股票名稱、數量也應同過戶股票相符。
通常,發行公司的股東人數都很多,在發放股東大會通知或其他有關權益的通知時,都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去辦理。因而,公司往往事先公告一段凍結股東名簿的時間,即停止過戶。其間,投資人即使購買股票也因停止過戶,在公司股東名簿上無記載而不能出席股東大會,也不能領取股息及紅利。在這期間發生的股票交易稱為“除權交易”或“除息交易”。
如果是除息交易,則按市價扣除將發股息額而成交。如果是除權交易,就享受不到增資配股的權利。停止過戶期后,繼續辦理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能保證投資者買入股票后享有股東的應有權益。過戶后的股票若發生破損或遺失,只要登報聲明作廢,即可向發行公司申請補發。相反,如果購買股票后沒有儘快辦理過戶手續而發生意外時,發行公司不承擔責任,其損失由購買者自負。

過戶方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過戶手續採用電腦自動過戶,買賣雙方一旦成交,過戶手續就已經辦完。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在採用先進的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成交后,採用光纜把成交情況,傳到證券登記過戶公司,將買賣記錄在股東開設的帳戶上。
(1)原有股東在交割后,應填寫股票過戶通知書一份,加蓋印章后連同股票一起送發行公司的過戶機構。
公司的過戶機構可以自行設置,也可以委託金融機構代辦。一般發行公司在其註冊住所自行設置過戶機構,而在其他區域則委託金融機構代為辦理。我國目前證券一般均為金融機構辦理,深圳證券公司負責,上海則為證券交易所辦理。
如果股票的受讓人不止一個,則轉讓方(賣方)應分別填寫過戶通知書。如果轉讓人的賬戶不止一個,則轉讓人也應分別填寫通知書。
(2)新股東在交割后,應向發行公司索要取印章卡兩張並加蓋印章后,送發行公司的過戶機構。印章卡主要記載新股東的姓名、住址,新股東持股股數及號碼、股票轉讓日期。
(3)過戶機構收到舊股東的過戶通知書、舊股票與新股東印簽卡后,進行審核,若手續齊全就立即註銷舊股票發新股票,然後將新舊股票一起送簽證機構,並變更股東名簿上的相應內容。簽證機構的作用是檢查公司有無超額發行及偽造股票等。發行公司一般不得自行設置簽定機構,必須委託金融機構,並且,負責該公司過戶手續的金融機構不得充當簽證機構。
(4)鑒定機構收到過戶機構送去的新舊股票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檢,若手續齊全則在新舊股票正面簽證,再送過戶機構。
(5)過戶機構收到經簽證的新舊股票后,將新股票送達新股東,而舊股票則由過戶機構存檔備案。

注意事項


(1)一切費用應由發行公司負責。
(2)股東如果是用郵寄方式申請過戶,則應用掛號郵至過戶機構,以平信郵寄,若有遺失,發行公司概不負責。
(3)股東股票遺失,若無法出具充足證明,則發行公司可拒絕補發新股票。
(4)若揀到遺失的股票,則無須歸還,但如果原持有人在遺失股票背面已簽字蓋章,則發行公司拒絕辦理過戶手續,即,除非原持有人同意不再擁有已遺失股票,否則公司就不承認新持有人為新股東,因而新持有人無法享有一切權利。
(5)發行公司一般在宣布股息時公告一個停止過戶期,在停止過戶期間,發行公司停止辦理過戶手續。發行公司將股息發給股東也可直接劃到股東銀行帳號上。舊股東在此期間轉讓股份,則新股東不能領取股息。所以在成交中,往往從出讓價格中扣除股息作為成交價格,以示公平。

過戶費內容


過戶費
過戶費
過戶費是指委託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后,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
中國證券登記計算公司收取,證券公司代收買賣上海A股股票,按成交股票面值的千分之一收取,起點一元,一般股票面值一元,每千股收取一元,但紫金礦業面值0.1元,每萬股收取一元,買賣深圳A股,免收過戶費。(註:對於B股,這項費用稱為"結算費”。)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5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亦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5,最高為500港元
基金交易日前不收過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