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園小語
明末清初申涵光所著的書籍
《荊園小語》一書充滿了智者對人生的細心體會,所點撥之處都是容易被人忽略卻又不可忽視的細節,文辭細膩,發人深思,是人生處世的哲學與方法的經典彙集。
荊園小語
貧賤時,累心少,宜學道;富貴時,施予易,宜濟人。若夫貧賤而存濟人之心,富貴而堅學道之志,尤加人一等。
常有小不快事,是好消息。若事稱心,即有大不稱心者在後,知此理,可免怨尤。
凡宴會,賓客雜坐,非質疑問難之時,不可講說詩文,自矜博雅。恐不知者愧而之。
讀書有不解處,標出以問知者,慎勿輕自改竄,銀根之誤,遺笑千古。
人言果屬有因,深自悔責;返躬無愧,聽之而已。古人云:“'何以止謗’?曰:'無辯’”,辯愈力,剛謗者愈巧。
小人當遠之於始,一飲一啄,不可與作緣。非不和恨也。泛然若不相識,其恨淺。若愛其才能,或事勢想借,一與親密,後來必成大仇。
結盟是近日惡道,古人不輕交,故必不負。今訂盟若戲,原未深知,轉眼路人,又何足怪。
勘一“利”字不破,更講甚理學。
游大人之門,諂固可恥,傲亦非分,總不如蕭然自遠。
奴僕小過宜寬。若法應撲責,當即處分,不可憤憤作不了語,恐愚人危懼,致有他端。即應責,亦須委人。自行鞭仆,易致過當,且暴怒時百脈奮張,先已自損,誤傷肌腕,猶其小也。
畏友勝生嚴師,群游不好獨坐。
親故有困窘相求,量情量力,曲加周給,不必雲借。借剛或不能償,在人為終身負欠,在己后或責望,反失初心。
公門不可輕入。若世誼素交,益當自遠。既屬同心,必不疑我不疏傲。或事應面謁,亦不必屏人秘語,恐政有興革,疑我與謀;又恐與我不合者適值有事,疑為下石。
人生承祖、父之遺,衣食無缺,此大幸也。便可讀書守志,不勞經營。若家道素貧,亦有何法?惟勤學立行,為鄉里所敬重。自有為之地者,若喪心以求利,人人惡之,是自絕生路矣。
書畫古帖,可以寄興,嘉者自當寶惜。若夫設機心,費重賄,剛不必矣。
造作歌謠及戲文小說之類,譏諷時事,此大關陰騭,鬼神所不容。凡有所傳聞,當緘口勿言。若驚為新奇,喜談樂道,不止有傷忠厚,以訛傳訛,或且疑為我作矣。
凡詩文成集,且勿梓行,一時所是,師友言之不服,久之自悟,未必汗流浹背也。俟一二年朝夕改訂,復取證於高明,然後授梓。若乘興流布,遍贈親知,及乎悔悟,安能盡人而追之耶?若能不刻,剛更高。
與其貪而豪舉,不若吝而謹飭。
故人仕宦者,貽書見招,以不赴為正。或久別懷想,抵署盤桓數日,款款道故,不及他事,切勿在外招搖,妄有關說。一貴一賤,交每不終,未必盡貴人之過也。
奸人難處,迂人亦難處。奸人詐而好名,其行事有酷似君子處;迂人執而不化,其決裂有甚於小人時。我先別其為何如人,而處之之道得矣。
責我以過,當以虛心體察,不必論其人何如,局外之言,往往多中。每有高人過舉不自覺,而尋常人皆知其非者,此大舜所以察邇言也。即詩文亦然,贊者未必皆當,若指我之失,即淺學所論,亦常有理,不可忽也。
人以詩文質我,批駁過直,往往致嫌。若一概從諛,又非古道。嘉者極力讚揚,謬者指其疵病,瑕瑜不掩,常寓鼓舞之意。至誠待人,必不我怨,嘉者逢人稱說,謬者絕口勿言。其人聞之,必自感奮。
作應酬詩文,其害其一。兒之既久,流向熟俗一派,遂不可醫。況委囑紛紜,烏能盡應?應者不以為德,不應則謗毀百端,甚且尊貴人臨之以勢,違則懼禍,從則難堪。不如慎之於始,素無此名,庶幾可免。
愚人指仙佛募化,稱說靈異,以誑鄉俗,或起祠、造經、鑄鐘、施藥。我既不信,遠之而已,不必面斥其非,恐愚眾黨護,有時致辱。
世傳作《水滸》者三世啞。近時淫穢之書如《金瓶梅》等,喪心敗德,果報當不止此!每怪友輩極贊此書,謂其摹畫人情,有似《史記》,果爾,何不直讀《史記》,反閱其似耶?至家有幼學者尤不可不慎。
人有求於我,如不能應,當直告以故,切莫含糊,致誤乃事。
交財一事最難,雖至親好友,亦明白。寧可後來相讓,不可起初含糊,俗語云:“先明后不爭”,至言也。
作寄遠人書札,與家書同,當於泊夕成之,臨發匆匆,必多遺漏。
他人僮僕遇我或不恭,如坐不起,騎不下,稱謂不如禮,彼與我無主僕之分,不足較也。若自己僮僕,須時時戒飭之。
順吾意而言者,小了也,爭急遠之。
有了告我曰:“某謗汝”,此假我以泄其所憤,勿聽也。若良友借人言以想惕,意在規正,其詞氣不同,要視其人何如耳。
遠方來歷不明,假託為術士、山人輩,往往大奸竄伏其中,勿與交往。即窮人慾投靠為仆婢者,亦不可收。
朋友即甚相得,未有事事如意者,一言一事之不合且自含妒忌,少遲則冰消霧釋,過而一留。不得遂輕嗤罵,亦不必逢人訴說,恐他友聞之,各自寒心耳。
好說人陰事及閨門醜惡者,必遭奇禍。
凡事只是古本正傳,一好奇便處處不妥。
先人著述,必確乎可傳者,始付剞劂,不然藏之於家,以存手澤可也。可傳者不得異費,致令湮沒。
親交中有顯貴者,對人頻言,必遭鄙誚。
我有冤苦事,他人問及,始陳顛末。若胸自不平,逢人絮絮不已,聽者雖貌咨嗟,其實未嘗入耳,言之何益。
借人書畫,不可損污遺失,閱過即還。
借書中有訛字,隨以別紙記出,署本條下。
冠履服飾,不必為崖異,長短寬狹適中者可久。
名勝之地,勿輕題詠,一有不當,遠近為笑端,如昔人所記“飛閣流丹”之類,可鑒也。
子弟少年時,勿令事事自如。
宴飲招妓,豈以娛客,醉后潦倒,更致參差,總不如雅集為善。
責人無己,而每事自寬,是以聖賢望人而愚不肖自待也,不思而已。
高年而無德,極貧而無所顧惜,兩種不可與交。
親友見訪,忽有欲言不言之意,此必不得已事欲求我而難於啟齒者,我便當虛心先問之。力之所能,不可推諉。
揖讓周旋,雖是儀文,正以觀人之敬忽。宋儒云:“未有箕踞而一放肆者”。其在少年,尤當斤斤守禮,不得一味真率。
縱與人相爭,只可就事論事,斷不可揭其祖父之短,揚其閨門之惡,此禍關殺身,非只有長厚已也。
本富而對人說貧,本穢而對人說清,以人為可欺耶?方唯唯時,其人已匿笑之矣,誰迫之而必為此自欺語?
馳馬思墜,撻人思斃,妄費思窮,濫交思累,先事預防之道也。
有聰明而不讀書,有權力而不濟人利物,辜負上天篤厚之意矣。既過而悔,何及耶?
優娼輩好嗤笑人,而敢為無禮,此自下賤本色,其趨奉不足喜,怠慢不足怒也。
有必不可行之事,不必妄作經營;有必不可勸之人,真理學從五倫作起,大文章自六經分來。
自謙則人愈服,自誇則人必疑我。恭可以平人之怒氣,我貪必至啟人之爭端,是皆存乎我者也。
幼時見先輩作生辰,多在壯年以後,今童稚而稱觴矣。魏環溪曰:“是乃母之難日,宜齋心以報親”,其說雖是,愚謂親在宜賀,即如我初生時,親喜而賀客滿堂也。父母既歿以後,是日愈增悲慟,何賀之有。
人於平旦不寐時,能不作一毫妄想,可謂智矣。
嗜欲正濃時,能斬斷;怒氣正盛時,能按納;此皆學問得力處。
寄放人家財物,是極無益事。恐萬一失落、損壞,彼此作難,苟非義不可辭,斷勿輕諾。
早起有無限好,於夏月尤宜。
冷暖無定,驟暖勿棄棉衣;貴賤何常,驟貴無捐故友。
吊宜早,賀宜遲,矯時尚也。其實分有親疏,交有厚薄,遲早各有所宜,難拘此例。勿以人負我而隳為善之心,當其施德,第自行吾心所不忍耳,未嘗責報也。縱遇險徒,止付一笑。
不幸而有兒女之戚,此人生最難忍處。當先鎮定此心,令有把握,不然所傷必多。
人有一事不妥,後來必受此事之累,如器有隙者,必漏也。試留心觀之,知他人剛知自己矣。
覺人之詐而不說破,待其自愧可也。若夫不知愧之人,又何責焉。
登俎豆之堂而肆,入飲博之群而庄者,未之有也民,是以君子慎所入。
正人之言,明知其為我也,感而未必說;邪人之言,知其佞我也,笑而未必怒。於其知從善之難。
仇人背後之誹論,皆是供我箴規。蓋尋常親友,當面言既不盡,背後亦多包荒。惟與我有嫌者,揭我之過,不遺餘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責,則仇者皆恩矣。
凡事要安詳妥帖,俗所云:“消停作好事也”。若急遽苟且,但求早畢,以致物或不堅,事或不妥,從新再作,用力必多。是求省反費,求急反遲矣。理之所非,即法之所禁,法所不逮,陰禍隨之。故聖賢之經,帝王之律,鬼神之報,應相為表裡。
面有點污,人人匿笑,而己不知,有告之者,無不忙忙拭去。若曰:“點污在我,何與若事?”必無此人情。至告以過者,何獨不然。
《感應篇》、《功過格》等書,常在案頭,藉以警惕,亦學者心之一端。若全無實行而翻刻流布,自欺欺人,何益之有。
好為誑語者,不止所言不信,人並其事事皆疑之。
閨閣之中,一有所溺,即是非顛倒,家無寧晷矣。
人皆狎我,必我無骨;人皆畏我,必我無養。
服金石酪烈之葯,必致殞命,即坐功練氣,往往致痰損目,人能清欲寡心,無暴怒,無過思,自然血平氣和,卻疾多壽,何為自速其死哉。
志不同者不必強合,凡勉強之事,必不能久。
輕諾者必寡信,與其不信,不如不諾。
見人耳語,不可竊聽。恐所言之事,其人避我;又恐正值議我短長,聞之未免動益,皆所當戒,而畫為甚。
有一藝,便有一藝累,如書畫圖章,初有人求甚喜;求者益多,漸生厭苦,故曰:“道高日尊,技高日勞”。惟學書是正事,其餘作無益害有益,皆所當戒,而畫為甚。
有怨於人,小者含忍之,果義不可忍,聖人自有以直報怨之道。若夫挑訟匿訐,雖公變私,鬼神瞷之,必有陰譴。
將欲論人短長,先顧自己何苦。
先輩云:“作詩有妨舉業”。吾見作舉業人,閉戶不關一事者常少,事事皆作,而獨歸咎於詩,所以少年多不服。只是以舉業為正事,而餘力及詩,詩不工,反是舉業有妨作詩矣。自忖不能卻去舉業者,詩且不作亦可。
見人作不義事,須勸止之。知而不勸,使友過遂成,亦我之咎也。
赴酌勿太遲,眾賓皆至而獨我候我,則厭者不獨主人。
足恭者必中薄,面諛者必背非。
凡輕薄少年,衣飾華美,語言詭譎者,不可收為僮僕。
句欄、北里之游,不但有關行止,此輩不潔者,十人面九。一染其毒,往往毀傷面目,或至喪生,即幸而無事,永絕生育。人人憎嫌,不與同坐共食,可不慎哉。
良友書札,必須珍藏,暇中展望,以當晤對。
有必不可已之事,便須早作,日挨一日,未必後日能如今日也。
出息稱貸,往往致貧,不得已而有此,寧速賣田產器物以償之。若負累既久,出息愈多。前之田產器物,情不忍棄者,至此棄之。亦不足矣。往見吾鄉有家本豐富,故知時時取債以博貧名,而人卒不信,尤可笑也。若親知挪借,尤當急償。寧出息者,且留在後。
卜居當在僻壤,繁富之地,人情必澆。
《世說新語》多雋永有致,凡書札及作詩常引用,不可不知。若沈酣太過,詩文流向小品一派矣。
居心不凈,動輒疑人,人自無心,我徒煩擾。
遇有疑難事,但據理直行,得失俱可無愧。凡問卜、討簽、乞夢,皆甚渺茫,驗與不驗參半,不可恃也。
積書太盛,往往有水火諸厄,蓋為造化所忌耳。五車萬卷,富貴家侈為豪舉。其實世間應有之書,亦自有限,不必定以多積求名也。
平時強項好直言者,即患難時不肯負我之人。軟熟一輩,掉頭去之,或且下石焉。
人生學隨時進,如春花秋實,自有節次。少年時志要果銳,氣要發揚,但不越於禮足矣,不必收斂太早。如迂腐寂寞,譬如春行秋令,亦是不詳。
物之常見者皆妖,吾見產芝及蒂蓮者,俱時凶事。不幸而有益,當恐懼自修,勿矜為瑞。
天文術數之書,律有明禁。然習之本亦無益,不精則可笑,精則可危。甚且不精而冒精之名,致禍生意外者多矣。
久利之事勿為,眾爭之地勿往。物極則反,害將及矣。
驟貴而行事如常者,其福必遠。舉動乖張,喜怒失緒,其道不終日。
該作道學事,不必習道學腔。
貧賤時眼中不著富貴,他日得志必不驕;富貴時意中不忘貧賤,一旦退休必不怨。
靜坐勿自妄為,讀書即是立德。
可以一出而振人之厄,一言而解人之紛,此亦不必過於退避也。但因為利,則市道矣。
絕葷是難事,亦且不必。不食牛馬,不特殺,似為得中。
吾鄉風俗最為樸陋,二十餘年前,晏會俱用碟子,后變為碗為盤。仿碗制日大,較盤子其費數十倍,暴殄天物,不詳莫大焉。飽后腥濁滿前,恨一持去,而主人拘例,其來未已,皆舉手略嘗,放箸拱坐。求歡得苦,甚無謂也。近孫鍾無先生定為六器,同聲中頗有行者,附遠客新親,不在此例。尋常往來,醉飽而已。
用過術士、藝人以及梨園之屬,量力酬給,切不可札薦他所。我之所苦,豈可及人?欲令此輩感德,反不顧親知見怨,可謂輕重失倫矣。
不服一人與逢人便服者,皆妄人也。
風水之說有之乎?曰:有之。興隆之家,必居勝地,其初不必有所擇也。常見人既富貴,方延地師,移居遷葬,而家道反不如前,蓋福至得吉壤,衰至則入凶地。人自修得以迓福耳。堪輿之權,烏能奪造化哉。
凡權要人聲勢赫然時,我不可犯其鋒,亦不可與之狎,敬而遠之,全身名之道也。
戲而不謔,詩人所稱。終日正襟莊語,即聖賢亦未必然。風流善謔,可以解頤。切勿互相譏誚,因戲成嫌。
每讀一書,且將他書藏過,讀畢再換,其心始專。
學問心先入為主,故立志欲高,如文必秦、漢,字必鍾、王,詩必盛唐之類,骨氣已成,然後順流而下,自能成家。若入手便學近代,欲逆流而上,難矣。
官糧必早輸納,每歲所收,先除此一項,狡者乃以他用。
橫逆之來,正以征平日涵養。若勃不可制,與不讀書人何異。
凡親友借用車馬器物,不可吝惜。然借者又須加意照管,勿令損壞。萬一損壞,急與修制完好,切勿朦朧送還。
語云:“閑居耐俗漢”,亦是無可奈何處。尋常親故往來,安得皆勝侶。以禮進退,勿蹈浮薄
人言某負恩,某不義氣,某不平,則為援引一二嘉事,以為解曰:“據伊平日所為,尚在道理,今豈遂然耶?或出無心,或有何事,正急不暇檢點,或疾病醉飽,喜怒失常,尋自悔矣。”訴者雖怒必少平。若因其訴我,遂述於我亦曾有負恩不義之事,則其人之過愈實,嫌隙遂成,誰使之歟。
聞人之善而疑,聞人之惡而信,其人生平必有惡而無善。故不知世間復有作善之人也。若夫造作傅會以誣善良,鬼神必殛之。
盛怒極喜時,性情改常。遇有所行,須一商之有識者,不然,悔隨之矣。
說探頭話,往往結果不來,不如作后再說。
貌相不論好醜,終日讀書靜坐,便有一種道氣可親。即一顰一笑,亦覺有致。若咨肆失學,行同市井,縱美如冠玉,但覺面目可憎耳。
仆輩搬弄是非,往往骨肉知交,致傷和氣。有嘗試者,直叱之使勿言,后不復來矣。
不孝不弟之人,不可與為友。少時一同學子,頗有才華,而門內無行,先君甚不悅曰:“彼至親且薄,況他不乎?”未幾果為所螫,幾及於禍,可鑒也。
人有晚節不終者,非是兩截,蓋本色露耳。故恭不誠則為大機械,和不誠則為真鄉願。
儉雖美德,然太儉則慳。自度所處之地,如應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盡之意以養福可也。慳吝太甚,自是田舍翁舉動,鄙而愚矣。
經一番挫折,長一番見識;多一分享用,減一分志氣。
行天下而後知天下之大也,我不可以自恃;行天下而後知天下之小也,我亦不可自餒。
小人固當遠,然亦不可顯為仇敵;君子固當親,然亦不可曲為附和。
濫用者必苟得。揮金如土而欲其一介不取,勢不能也。
尊先王之訓,必得守時王之法。我夫子殷人,而曰:“吾從周。”生於周,則然也。生今反古,固有明戒。
梨園一輩,蠹俗耗財,法所宜禁。然相沿既久,富貴家大事吉筵,以此為重,亦難驟革。但萬萬不可自蓄,盪心敗德,壞閨門,誘子弟,得罪親友,其弊無窮。況日所見者,總此數人,總此數劇,豈不厭耶。
鄰人喪,家不可快飲高歌。對新喪人,不可劇譚大笑。
子弟僮僕有與人相爭者,只可自行戒飭,不可加怒別人。
恭而無禮,遇君子固所深惡,即小人亦未嘗不非笑之,枉自卑諂耳。
勸人息爭者,君子也;激人起事者,小人也。
三姑六婆,勿令入門,古人戒之嚴矣。蓋此輩或稱募化,或賣簪珥,或為媒妁,或治疾病,專一傳播各家新聞,以悅婦女。暗中盜哄財物,尚是小事,常有誘為不端,魔魅刁拐,種種非一,萬勿令往來。致於娼妓出入卧房,尤為不可。
凡人氣質,各有偏處,自知其偏而矯制之,久則自然。所以宋儒以變化氣質為學問急務也。
兄弟分居,是人生最不忍言之事,然亦多有勢不得不然者。如食指漸繁,人事漸廣,各有親戚交遊,各人好尚不一。統於一人,恐難稱眾意;各行其志,又事無條理。況妯娌和睦者少,米鹽口語易致參差。自度一家中,人人能學古人同居,固是美事,如其不然,反不如分爨為妥。果能友愛,正不關此,勉強聯絡,久必乖戾。
神該敬,不該諂,諂則瀆,是大不敬。定為正神所吐。
遇詭詐人,變化百端,不可測度。吾一以至誠待之,彼術自窮。
巧人得福固多,得禍亦不少。拙者循理安分,似無大福,然亦不致有大禍。
處怨易,處恩難。怨只包含便了,受人之恩,何時報稱?是以君子不輕受恩也。
作善豈非好事,然一有好名之心,即招謗禍之道也。
好便宜者不可與共財,多狐疑者不可與共事。
凡應人接物,胸中要有分曉,外面須存渾厚。
君子三戒,亦就概言之耳。若夫少而好得,鑽營必力,百行俱怠;老而好色,為害益烈,醜態更多。看來好鬥之人甚少,即有斗者,非為色即為得耳,大約多是為得者。
言動文雅,須要自然。若過作身分,妄自矜莊,反不如本色家常,不招非笑。
有一善逢人賣弄,有一惡到處遮飾,此是良心不昧處。至於行事反之,何哉?
翻人書籍,塗人書桌,折人花木,皆極招厭之事。而竊窺人笥篋中字跡,尤為不可。
隱惡揚善,於他人且然,自己子弟,稍稍失歡,便逢人告訴,又加增飾,使子弟遂有不肖之名,於心忍乎?
仆婢初來宜嚴,若一縱則后難管。
婦女台前看戲,車轎雜於男子中,成何風俗?且優人科諢,無所不至,可令閨中女聞見耶?
凡慢神褻天之人必有禍,非果天神怒加之禍也。彼於天神且不敬,則遠處不放恣,可知固有得禍之理。
人有輕於稱貸,雖重息亦欣然者,非流蕩不知事人,即預存不償之心,斷斷勿予。
常有小病則慎疾,常親小勞則身健。恃壯者一病必危,過懶者久閑愈懦。
閑中宜看醫書,遇有病人,縱不敢立方製藥,亦能定眾說之是非,勝於茫然不知付諸庸醫者矣。
人生不論貴賤,一日有一日合作之事。若飽食暖衣,無所事事,那得有好結果。
人品要兼文行。文人無行,固不足取,若村野農夫,盡有樸實者,遂謂之賢焉,可乎。夫子教弟子,亦曰:“則以學文”,蓋以行為本,文亦不可少者。
行一件好事,心中泰然;行一件歹事,衾影抱愧。即此是天堂地獄。
非望之福,禍必繼之,急當恐懼修省,多行善事。若一驕則不可救矣。
和睦勤儉者家必隆,乖戾驕奢者家必敗。此理如操券,斷斷不爽,且驗之甚速。
花木禽魚,皆足以陶情適趣,宣滯勞。若貪戀太甚,反多一累。花木擇土宜者。遠方異種,費財費力,而易壞無庸也。
受諫是難事,每見朋友以過失相規者,當面唯唯,轉面即向人曰:“伊道我某事不對,伊道我某事不對,伊不常亦作某事乎?”不思此友面諍,自是好意,我奈何背訐其過以相抵?且既知其所未當矣,我便宜取以為鑒,反又效之,何耶?
庭聯用於警誡,附記於後。
貧非省事無廳策,老忌多思罷苦吟。
學古之志未衰,每日必擁書早起;干世之心早絕,無夕不把酒高吟。
並謝筆墨之緣,捫心更無別事;未遂煙霞之志,閉門聊作深山。
心戚戚以何為,勉效用時之樂;老冉冉其將至,常防在得之譏。
就筋力未衰,尚可讀書而寡過;幸家門再振,敢望積德以承先。
到眼都是好人,說甚黃虞叔季;閉戶居然凈土,那分城郭山林。
年屆知非,第恐童心未改;學期見道,莫言對域難窺。
義利辨以小心,須嚴一介;是非起於多口,務謹三緘。
念於世何功,飽食暖衣,已叨造化深仁,敢雲富貴未及;愧在家為長,讀書學道,勿玷先人遺訓,庶令弟侄可宗。
器大自有容,何必過分涇渭;語多則易失,總之勿涉雌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