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租賃
飛機租賃
飛機租賃(國際上也稱做航空器租賃)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時期內把飛機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按租賃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飛機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取得的是使用權。飛機租賃期一般較長,是一種以融物的形式實現中長期資金融通的貿易方式。
2018年1月至7月,天津東疆完成119架飛機租賃業務,租賃資產約51.4億美元,成為灘塗上“隆起”的世界級飛機租賃高地。
1.有效滿足航空公司擠兌擴張的需求,緩解資金壓力,改善航空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壓力
2.避免通貨膨脹、匯率風險、經濟危機等帶來的風險
3.租金可攤入成本,減少企業稅費
4.可享受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包括減免增值稅、預提所得稅
飛機租賃的形式多種多樣,從性質上分:主要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租賃範圍分:干租和濕租;從出租人的融資來源和付款對象劃分:轉租和售後回租等。飛機租賃還有很多衍生類型,但基本上脫胎於上述類型。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購買承租人(航空公司)選定的飛機,享受飛機所有權,並在一定期限內將飛機出租給承租人有償使用。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機方式。
經營租賃:是一種以提供飛機短期使用權為特徵的租賃形式。出租人(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求,選擇通用性較強的飛機,在一定的期限內供承租人(航空公司)選擇租用,以回收投資成本和風險報酬。這種租賃方式有可分為濕租和干租。
干租:航空運輸企業將飛機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出租方只提供飛機,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費用,收取固定租賃費,機組人員、維修、保險及備件等均由承租方自己解決。
濕租:是相對干租而言的。濕租要求航空公司不僅要提供飛機,還要提供相應的機組人員、機務維修人員、保險及備件,以提供飛行服務。
轉租:出租人從另一家融資租賃公司或航空公司租進飛機,然後轉租給承租人使用。
售後回租:航空公司首先將自己的飛機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賃公司將飛機出租給原飛機使用方(承租人)使用。
飛機租賃的工作程序有如下幾個環節:
1.提出申請
航空根據運輸需要要求租賃飛機,首先要向中國民航總局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形式提出增加飛機的請求,包括相應的資金籌措方式,由民航總局經過審查、選型和綜合平衡,然後上報國家計委正式批准,航空公司方可與外商正式談判。
2.訂購飛機及購買轉讓
根據國家批准的文件,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統一對外談判。並與飛機製造商簽訂飛機購買合同。航空公司至少應在飛機交付前三個月與外國銀行或租賃公司取得聯繫。航空公司委託銀行財團或租賃公司安排租賃后,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將購機合同;轉讓給出租人,由出租人將購機款支付給飛機製造商,然後將飛機租賃給航空公司。
3.對外招標
航空公司對外招標,但不發招標通知書,也不簽任何形式的書面證明文件,如意向書、委託書等。通過航空公司與外商在平時接觸中,有意識地向外商透露訂購飛機的有關信息,如租賃飛機和發動機的型號與架數;飛機的規格、交付日期、租賃期限等。
4.方案評估
航空公司根據各銀行和租賃公司提供的融資建議書,將各主要條款列出並作一一比較,對各建議書進行全面評估。對投標較多的租賃,需要經過1-2次的審查,逐步縮小考慮的範圍。然後,對較好的幾個建議書約外商進一步談判,直到選出一個經濟、安全、可靠的方案。方案評估,涉及這樣幾個方面的內容:租賃期限、貨幣和匯率風險、投資與貸款比例、期末購買價值、凈現值、租賃利率、貸款利率投標者的資信。
5.發出委託書
航空公司經過嚴格審查和科學地評估,將最後選定的方案報民航總局審批,經批准后,由航空公司將與外商磋商的方案,以委託書的形式發給外商,並聘請在國際上有影響的和具有飛機租賃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審查出租方起草的租賃文件,同時將委託書的內容及要求告訴律師,以便律師按航空公司的意圖與出租人和租賃的有關各方討論所有文件。若發現新問題,律師一定要徵求我方的意見後方可與對方談判。
6.制定工作日程
航空公司在發出委託書后,應與安排人、銀行和投資人等參與人確定以下工作日程:投資和貸款的承諾日期、飛機租賃文件第一稿完成分送日期、第一次磋商文件日期、修改稿分送日期、第二次磋商文件日期、簽約日期。
7.承租人的工作程序
承租人的工作程序主要有:審查保險、擔保和法律意見書的格式、經濟計算部分和責任保證部分;準備飛機租賃的有關先決文件和辦理有關手續,如授權書、飛機國籍登記承諾書、特許飛行證、銀行擔保函、保險單、律師意見書等。
8.飛機的簽約與交付
各交易方在磋商、審查文件之後,如無差異,方可正式簽署協議。簽約后的30天以內要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外債登記,取得外債登記證,並要求擔保銀行簽署擔保函轉讓確認書、保險公司簽署保險轉讓通知書。
雖然我國民航飛機租賃的歷史整整比歐美國家晚了20年,但目前的發展形勢卻如火如荼。透過表面看內在,我們可以看到中國飛機租賃市場的特點:
特點一:以國際飛機租賃交易為主,國內飛機租賃不發達
目前,租賃飛機已經佔到民航機隊總數的一半以上,但我國的飛機租賃市場主要被國外租賃公司所佔領,中國僅有少數租賃公司可以嘗試獨立完成飛機租賃業務。這主要因為我國民航的飛機租賃從一開始就走上了國際化道路,我國大部分航空公司的幹線飛機都通過國外的金融機構,尤其是通過國外飛機租賃公司融資引進。因此,如果要了解中國的飛機租賃市場,就不得不提到在國內從事飛機租賃的國外公司,因為他們佔據了中國飛機租賃近九成的市場,特別是美國通用電氣金融航空服務公司和國際租賃金融公司這兩家公司。
特點二:以 融資租賃為主
我國民航的飛機租賃是以融資租賃交易開始的,在迄今為止的30年租賃歷史中,融資租賃交易佔據了飛機租賃交易的大部分。例如,從1980年~2000年底,我國民航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了波音747-400、波音777、波音767、波音757、波音737,空中客車A300、A320、A321、A340等噴氣客機365架,而同期採用經營租賃方式引進飛機117架。融資租賃方式占租賃飛機總數的75.7%,經營租賃為24.3%。近幾年來,融資租賃依然受到國內航空公司的歡迎,比如從2006年~2008年,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EasternAirlinesCorporationLimited,簡稱“東航”)總共融資租賃了62架飛機,占其2008年飛機總架數的近25%。
特點三:租賃方式種類繁多
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民航先後從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荷蘭、瑞典等國家,採用美國投資減稅槓桿租賃、日本槓桿租賃、德國槓桿租賃、荷蘭稅務租賃、瑞典槓桿租賃、德法雙沾槓桿租賃、外國銷售公司租賃、貸款融資租賃、售後回租以及經營租賃等方式引進飛機。此外,我國還採用過其他的創新租賃結構。例如,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廣泛採用的出口信貸+槓桿租賃的結構、進出口銀行擔保下的債券化融資(租賃)結構,以及最近幾年的尾款租賃等方式,這些都是國際飛機租賃市場中的創新品種。
特點四:國內飛機租賃業發展迅速
雖然我國從事飛機租賃的歷史有近30年,但是國內的租賃公司卻是很晚才開始嘗試從事飛機租賃交易的。2000年5月,新疆德隆旗下的兩家租賃公司——新世紀金融租賃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在國內率先開展了飛機的尾款租賃業務。經過了近10年的發展,國內的租賃公司或通過股權重組,或通過收購等方式快速成長起來,並邁出國門開始收購國外優質租賃公司。
天津東疆
2009年12月,工銀租賃通過“飛機保稅進口租賃模式”,從美國成功引進兩架波音飛機,開創了中國租賃公司進軍飛機租賃業的先河。
在首單業務“破冰”之後,天津東疆迎來了一輪輪政策和改革“紅利”。
2011年5月國務院批複,明確鼓勵東疆推進租賃業務先行先試,完善項目子公司(SPV)管控模式、開展飛機租賃創新、優先利用外債指標等系列政策,為東疆飛機租賃業的發展奠定了政策支撐。2015年8月,天津東疆獲准試點經營性租賃收取外幣租金政策,2017年8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批複天津東疆保稅港區開展經營性租賃收取外幣租金業務,有效幫助東疆的租賃公司規避了匯兌風險。特別是2018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發布24號公告,進口租賃飛機海關停止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困擾行業多年的重複徵稅問題得到解決。
在受益於國家政策紅利的同時,天津東疆也積極通過自身的改革創新,促進飛機租賃行業的發展。近年來,天津東疆先後開展了保稅租賃、出口租賃、聯合租賃以及離岸租賃等30餘種租賃業務模式,推動監管方式和交易結構創新。
“2009年,東疆海關率先推出了異地委託監管的模式。”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海關關長張傑介紹,2015年,東疆海關、保稅區海關、機場海關的聯動監管,實現了空載質量25噸以上的飛機能夠實際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管,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2018年年初,天津東疆完成進口租賃飛機跨關區聯動監管創新,以東疆為中心實現多地海關監管互聯互通,租賃飛機通關交付更加便捷。
政策創新和深化改革,推動了東疆飛機租賃產業快速發展。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副主任楊柳介紹,目前在東疆開展航空租賃業務的公司達1500家,服務境內外航空公司超過100家。工銀租賃、建信租賃、國航租賃、東航租賃、渣打租賃等境內外租賃公司均通過東疆的租賃平台完成飛機租賃業務,向航空公司交付飛機。
據介紹,在天津東疆“涉足”飛機租賃之前,全球已有愛爾蘭、新加坡等多個國家開展這項業務。至2017年9月22日,天津東疆保稅港區通過融資租賃交付的飛機累計突破1000架,僅次於排名第一的愛爾蘭,成為全球第二大飛機租賃平台。2017年全球排名前25位的飛機租賃公司中,有一半以上都在天津東疆開展業務,累計交付飛機超過600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