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幽桐

韓幽桐

韓幽桐(1908-1985),女。回族。黑龍江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婦女之友》編輯部副主任。1926年入北京大學法商學院學習,1933年赴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院當研究生。

人物簡介


韓幽桐(1908-1985)原名桂琴,女,法學家。回族。系回族革命先軀馬駿烈士的表妹,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原名譽會長張友漁的夫人。黑龍江寧安人。1925年考入吉林省立師範學校。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婦女之友》編輯部副主任。1926年入北京大學法商學院學習,1933年赴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院當研究生。1937年回國,參加華北救國會領導的抗日救亡運動和左翼文化運動。1938年後任西北聯大教授,救國會常務委員。1945年任中國婦女聯誼會理事。1946年以後,歷任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教育委員會委員、民族委員會委員,松江省教育廳廳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歷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長,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長,最高人民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廳副廳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常務委員,政協全國委員會法制組組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顧問,中國政法學會書記,中國法學會理事。是第一、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六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位委員會委員。

革命經歷


韓幽桐是我黨著名學生運動領袖、革命家,更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她是寧安市人,1908年生於寧安鎮一戶貧苦的回民家庭。
韓幽桐原名韓桂琴,兄弟姊妹五人,她是最小的一個。她自小聰明好學,六歲時就進入寧安縣初級小學讀書,1918年初小畢業。由於當時寧安縣沒有高小,家裡又無力供她到吉林讀高小,只好在家和姐姐做手工活。1920年寧安辦了高等小學,她才重新讀書。1923年高小畢業,考上了吃飯、讀書不必花錢的吉林省師範學校,後轉入省立女中。1925年,韓桂琴積極參加“五四”反帝愛國運動。作為省立女中的學生代表,參加了全省各校學生代表組織的學聯會,成為骨幹。學聯會領導全省學生罷課,遭到軍閥當局鎮壓。這次鬥爭使她認識到:反對帝國主義必須同時反對國內的反動派,正是因為當局反動派的腐敗、反動,才導致國家遭到外國列強的侵略和掠奪。
1926年5月韓桂琴在省立女中畢業后,到北京考入師大附中,得到我黨女革命家、北京“五四”運動領導人之一的郭隆真的幫助與教育,接受了共產主義思想教育,進步很快,決心要為解放苦難中的同胞、為共產主義奮鬥。1926年6月加入共青團,8月,由郭隆真介紹加入共產黨,從此投身革命鬥爭。入黨后,她主持我黨和國民黨左派合辦的《婦女之友》雜誌,並親自動手寫作革命文章。《婦女之友》被反動軍閥查封之後,1927暑假,她又考入了國立京師大學法學院,攻讀政治學與法學。同年12月,她與北京地下黨市委負責人馬駿、譚哨雲、張友漁等一同被捕。在牢中,她對革命忠貞不渝。因敵人找不到她是共產黨的證據,在吉林同鄉會的幫助下取保釋放。這時,北京已改稱北平。韓桂琴出獄後繼續從事地下黨的工作,參加《人言周刊》工作,繼續到法學院讀書。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她成為北平大學生抗日聯合會的領導者之一,領導北平學生抗日鬥爭。當年12月4日開始,她和學生抗日聯合會帶領各校學生在前門火車站卧軌三天三夜,迫使當局派火車送學生代表到南京向國民黨政府請願,要求出兵抗日。學生們到南京后遭到鎮壓,她和大學生們一起砸了國民黨中央黨部、中央報社,回到北平后第二天遭到逮捕。在審訊時,她大義凜然地大講抗日救國。在黨的營救下,她又一次被保釋出獄。1932年,韓桂琴大學畢業到日本留學,研究國際法和外交史,成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第一個女研究生。
1937年夏天,韓桂琴完成學業回到北平,改名韓幽桐,參加華北的抗日救亡運動和左翼文化運動,成為頗負盛名的女革命政治活動家。先後到天津、濟南從事黨的統戰工作、交通聯絡工作,到西北聯大擔任教授,講授國際法和日本問題。1939年,韓幽桐奉黨中央之命,到重慶參加全國救國會核心機構工作。皖南事變后,她又被派往香港作統戰工作,並參加黨在香港的刊物《知識青年》編委會。兩年間,在緊張的革命鬥爭中,她從事憲政問題、國際問題、婦女問題等方面的研究,寫出十萬多字的理論文章。1943年,她調回重慶,在鄧穎超的領導下,開展並領導國統區的民主運動和婦女運動,為全國解放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1945年日本投降后,周恩來同志派她到東北做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擔任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和松江省政府委員、教育局長。她親自給教師和學生作政治報告,提高師生們的政治覺悟。1947年冬,她又兼任行知師範學校校長,培養了一大批幹部。1949年調任天津市教育局長,1950年任教育部副司長,1952年任最高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1954年調任最高法院副庭長,1958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1963年任中國政治法律委員會書記處書記。從五十年代起,她歷任全國人大各屆代表,出國二十多次到亞、歐、非二十多個國家參加國際會議,進行法學學術交流,為國家贏得了榮譽,促進了我國與各國的友好關係,受到周總理的讚揚。
文革之後,她以高度的責任感投入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工作,為法學界解放思想、制定國家法律做出了卓越的貢獻。1985年3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