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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應奎

章丘知縣

孫應奎,生卒年不詳,字文宿,號東谷,河南洛陽人。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授章丘縣令。

人物介紹


嘉靖初,歷任兵科給事中、戶科左給事中,曾兩次坐事奪職。后累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升戶部侍郎,進尚書。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之變”以後,孫應奎建議加派,自北方諸府及廣西、貴州外,其他各地以地貧富為差,驟加田賦銀一百一十五萬兩,僅蘇州府即每年多征八萬五千兩。未幾,孫應奎又以今歲入僅二百萬兩,而諸邊軍費六百萬兩,國用不足,一切取財之法之盡,請裁革冗員。皆得世宗允准。嘉靖三十一年正月,孫應奎進呈京邊備用糧草之數,世宗疑有侵冒,遣官核實。於是言官疏劾孫應奎粗疏自用,遂改調為南京工部尚書。移南京戶部尚書。孫應奎初為諫官,不懼權貴,頗有聲名。晚主國計,一切為苟且計,名義大損。嘉靖三十五年二月十三日致仕,死於家。
嘉靖四年(1525)孫應奎被調進朝廷任兵科給事中,上疏奏言說:“只有忠厚剛直、純潔堅定的人才能擔當輔臣之大任。今朝大學士楊一清雖然練達國體,但向來善於變通,難以獨挑此擔。張璁學識淵博但性情偏激,缺點在於自以為是,特別看重功名,對他應當抑制其缺點而用之。至於桂萼,他以梟雄桀驁的資質,作威作福,私納財賄,阻攔壓抑氣節之士,結黨營私,勢侵六官,盛氣壓制言路,天下莫不怨憤。請求皇帝鑒別三臣的賢與不賢,以決定用與不用。”他的意圖是特別袒護張璁。皇帝根據他的奏言,好言挽留楊一清,告誡曉諭張璁、桂萼。既而孫應奎與同僚王准、陸燦彈劾張璁、桂萼,張、桂被罷相職,王准、陸燦也被貶謫到邊遠地區,因孫應奎是首次抗言而沒有問他的罪。不久,孫應奎又彈劾吏部尚書方獻夫,皇帝很聽信孫應奎的話。方獻夫得到汪釒宏的援助,才使得孫應奎的提議被駁下。孫應奎再遷為戶科左給事中。行人薛侃的建言與聖旨相忤,被下廷審訊,供詞牽連到張璁。孫應奎和同官曹汴請讓張璁迴避,並且上疏陳述情況。皇帝大怒,將孫應奎下詔獄,不久又釋放復職。
十一年(1532)考核天下百官,王准被貶為富民典史。孫應奎勸說汪釒宏為張璁、桂萼調和,誣王准辦事不謹,因而王准被罷黜。孫應奎請求恢復王準的官職,責罰汪釒宏,讓勾結同黨的人引以為戒。吏部尚書王瓊也說王准應當被廢貶,於是孫應奎被貶為高平縣丞。幾次職務更動後為湖廣副使,監督採伐皇家用木,因為受牽累又被逮捕拘囚。不久釋放回原處。歷任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后被召回掌理都察院事,遷戶部侍郎,升為尚書。
自俺答侵犯京師后,軍書交錯徵收兵餉。於是孫應奎建議加派徵收。除北方諸府及廣西、貴州外,其他地方根據土地貧富,驟然增征銀兩一百五十萬兩有餘,而蘇州一府就徵收八萬五千。御史郭仁是吳地人,到孫應奎處請求減征,孫應奎沒有聽從。郭仁於是上奏章彈劾孫應奎,孫應奎上疏為自己辯護。皇帝認為郭仁不應當私自委託,便將他調出朝廷。既而國家資產不足以開支,孫應奎說“:今年收入兩百萬,而諸邊費用需要六百餘萬,一切取財的辦法都已用盡。請皇上下令諸曹所隸屬的官吏、儒士、廚役、校卒,都應除去其冗餘人員。而戶部支出、收入、盈餘減省的數目,也綜合其大綱,列出簿籍進上,使各職司部門府都知為國家珍惜財產。”得到皇上批准。
三十一年(1552)正月,皇上命令孫應奎逐條列上京都與邊關備用糧草的數目。孫應奎說:“自我進入京都到現在,收入合計除正稅、加賦、余鹽五百餘萬兩銀子外,其他地方搜括的又有四百餘萬兩。支出方面,除諸邊年例二百八十萬兩外,新增加二百四十五萬兩有餘,修整邊關振興經濟又要用八百餘萬兩。”皇上因為耗費這樣多,懷疑有侵犯假冒,分別派遣科道官前往諸邊關核實。給事中徐公遴指控孫應奎工作草率而又自以為是,於是將孫應奎改派為南京工部尚書,以方鈍代孫應奎之職。諸邊餉銀越發增多。方鈍想不出什麼妙計,請求皇上命諸臣逐條列上理財的計策。議定執行二十九事,愈發吝嗇得有傷大體。孫應奎又調到戶部,辭職后歸還故里,死去。
孫應奎作為諫官,多次觸犯權貴,他以高風亮節來勉勵自己。晚年為戶部主管會計官員,一切為苟且求安打算,名聲大不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