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是由原寧波市國家稅務局、原寧波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6月1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寧波市國家稅務局、寧波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寧波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宋越舜出席掛牌儀式。

機構改革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省級及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正式掛牌后,下步全市各區、縣(市)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原國稅、地稅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履行職責的新稅務機構承繼。全市稅務部門將全力以赴、扎紮實實地做好組織收入、落實減稅政策、優化納稅服務等各項工作,確保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和稅務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新稅務,為寧波市經濟社會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胡立升:局長
梅昌新:黨委書記
肖光遠: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副廳級
連平:黨委委員、副局長(副廳級)
蔣榮富:黨委委員、副局長(副廳級)
支勇: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副廳級)
張良科:黨委委員、副局長(副廳級)
牟京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紹武: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副廳級)
陳偉岳:黨委委員、總審計師(副廳級)
余龍達:黨委委員、副局長(地方副局級)
范國偉:黨委委員、副局長(地方副局級)
張立權:黨委委員、副局長(地方副局級)
李立峰: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地方副局級)
斯玲玲:黨委委員(地方副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