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審計局

荊門市審計局

荊門市審計局位於掇刀龍井大道86號(掇刀區政府西側),現有幹部、職工60人,內機構有辦公室、綜合科、法規監督科、財政審計科、金融外資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社保審計科、經貿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機關黨總支。二級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領導信息


董明: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主管經濟責任審計局、投資審計分局、財政審計科。
肖正蘭: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後勤服務中心、協助局長分管財政審計科。
祝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經貿審計科、協助局長分管投資審計局。
劉海泉: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審計師
分管綜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修志工作。
吳玉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法規審理科、審計學會、內審協會。
張漢城: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社保審計科、協助局長分管經濟責任設計局。
劉洪斌: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金融外資審計科、農業資源與環保審計科。
分管人事科、機關總支、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及老幹部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文件起草,管理機關文書、機要、檔案、保衛、信訪等事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機關財務收支工作,對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監督;承辦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聯繫特約審計員,接受來信來訪,負責編寫《荊門市審計局大事記》《審計年鑒—荊門篇》等工作。
(二)人事科
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管理、人事管理、出國出境考察培訓的政審工作;協助地方黨委、政府管理審計機關負責人,並協調辦理其任免手續;組織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綜合科
負責全市審計調研工作,對全市審計工作指導思想、重點項目、方法措施及有關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審計工作計劃協調管理,研究編製全市審計工作規劃,根據市政府和審計廳要求協調安排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進行檢查;負責起草各類審計綜合報告、文件、材料,編髮審計內部信息;組織指導全市審計情況綜合分析、對外宣傳、信息反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分析資料;負責指導全市審計統計和信息工作,並進行審計統計資料分析;負責指導全市審計機關計算機技術應用及管理。
(四)法規審理科
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調研、起草、協調、報批工作;研究財經審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提出推進全市審計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意見建議;對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審理(複核)市審計局審計項目;檢查下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市審計局監督的對象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擔市審計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按規定召開審計聽證會;組織實施審計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全市審計法制工作。
(五)財政審計科
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中央金庫荊門市分庫辦理的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縣(市)、區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財政審計業務。
(六)金融外資審計科
根據審計廳組織、授權,審計在荊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負責審計地方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在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在荊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金融外資審計。
(七)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與市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業務。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市)、區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九)經貿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下屬系統的財務收支;根據有關法律和市政府規定,對市屬國有重點大型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的審計監督;組織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開展專題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經貿審計業務。
(十)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市)、區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荊門市審計局下設兩個二級單位:荊門市經濟責任審計局由市編委於2000年3月批准成立,副縣級單位;荊門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由市編委於2002年12月批准成立,2005年11月經市編委批准更名為荊門市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分局,正科級單位。

主要職責


荊門市審計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行政首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三)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四)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十二)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十三)依法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四)依法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十五)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龍井大道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