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府
黃州府
黃州府,北周大象元年(579),北周初置總管府,領安昌郡,郡領黃陂縣。黃州州治黃城。隋朝開皇三年(583)罷衡州,始以齊安郡為黃州。黃州治所遷到南安城(今新洲邾城)唐太和五年(831),黃州刺史劉嗣之始將州治遷徙到與江南武昌相對的江北赤壁山之上(今黃州區)。此後,黃州之名未曾改變,沿用至今。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黃州路為黃州府,屬湖廣行省。世宗嘉靖42年(1563年),黃州府轄有黃岡、麻城、黃陂、黃安、蘄水、羅田、廣濟、黃梅8縣和蘄州。清代沿襲明制;聖祖康熙3年(1664年),屬湖北布政司;世宗雍正7年(1729年),黃陂縣划屬漢陽府。清末黃州府治黃岡。下轄:黃岡、黃安(今湖北省紅安縣)、蘄水、羅田、麻城、廣濟、黃梅(今湖北省黃梅縣)共7縣;蘄州一散州。1913年廢除。
黃州州治至此三次變更,即初置於黃城,繼遷獨家村,三遷南安城(今新洲城關鎮)。
黃州由黃城鎮演變,黃州因黃祖而得名。《隋書·地理志》載:“(永安郡)黃陂,后齊置南司州,後周改曰黃州。”“永安郡,后齊置衡州,陳廢,後周又置。開皇五年改曰黃州。”以上兩條記載,前者針對黃陂縣而言,後者針對永安郡而言。前者說后齊於黃陂置南司州,後周改曰黃州,此乃後周的黃州。後者說后齊在永安郡內置衡州,陳朝廢,後周又置衡州,隋開皇五年,改衡州為黃州,此乃隋代的黃州。按,后齊亦名北齊,後周亦名北周。《湖北輿地記》載:“陳太建五年伐齊,克黃城鎮。立司州,領安昌郡。廢滻州。旋沒入後周,改司州曰黃州,置總管府。”
清人楊守敬在《隋書地理志考證》中說:“後周黃州,因黃祖黃城鎮為名。隋之黃州,移周黃州治於黃岡耳,與春秋黃國不相涉。
東漢建安年間(196-220),劉表為荊州刺史,州治襄陽,駐紮在壽春的袁術派孫堅侵掠荊州。劉表的部下黃祖以箭射殺孫堅,荊州得保,黃祖因此晉陞為荊州江夏郡太守。此後,立足於江東的孫堅之子孫策、孫權為報殺父之仇,多次率軍入侵江夏。劉表考慮到江夏地當江漢之口,實為荊州大門。為防止東吳入境,特命黃祖於西陵縣石陽(今黃陂縣)境內築城防禦。城因黃祖所築,故以其姓氏名城,號“黃城鎮”,一名“黃城”.
唐人李吉甫在《元和郡縣圖志》中記述此事說:“黃陂縣,本漢西陵縣地,三國時劉表為荊州刺史,以此地當江漢之口,懼吳侵軼,建安中使黃祖於此築城鎮遏,因名黃城鎮。”按,《三國會要》、《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皆沿襲以上說法。
北齊天保三年(552),文宣帝高洋於黃城鎮始置南司州及黃陂縣,並在今黃陂縣境內置滻州。按,黃陂縣名亦因黃城鎮之“黃”而得。同年,又於南安城(今武漢市新洲城關鎮)西南別築小城置衡州,領齊安郡,郡領南安縣。陳太建五年(574),宣帝陳頊出師討伐北齊,攻克黃城鎮,仍立南司州,州治黃城鎮不變,增設安昌郡,郡領黃陂縣。不久,北齊的衡州齊安郡降陳,陳廢衡州、巴州、滻州與湍州,以滻、湍二州地為漢陽郡,隸屬南司州。《陳書·宣帝紀》載:太建五年伐齊,九月克黃城,十月“以黃城為司州治,下為安昌郡。以滻、湍為漢陽郡。三城依梁為義陽郡,並屬司州。”《輿地紀勝》黃州“古迹”下載:“安昌故城,在黃陂。《元和郡縣誌》云:‘齊高帝築以捍陳寇。’”
《隋書·地理志》載:“黃陂,后齊置南司州,後周改曰黃州,置總管府。
《元和郡縣誌》載:“周大象元年,改(黃城)鎮為南司州,並置黃陂縣。”北周大象元年(579),北周伐陳,杞國公宇文亮攻克黃城鎮,又得南定、北光、衡、巴四州地,江北盡歸北周所有。北周奪下黃城鎮之後,始將南司州州名更改為黃州,置總管府,領安昌郡,郡領黃陂縣。黃州州治黃城鎮不變。
時隔不久,北周又將黃城鎮西四十里處的獨家村闢為黃陂縣治,且將黃州州治也遷徙到獨家村。黃州當時僅轄一郡一縣,郡即安昌,縣即黃陂(獨家村在今黃陂縣治北三里,今縣治系元代所移)。與此同時,北周在原巴州地(今巴河一帶)置弋州,統西陽、弋陽、邊城三郡。
《舊唐書·地理志》在黃州黃陂縣下記述說:“後周於古黃城西四十里獨家村,置黃陂縣。”《太平寰宇記》在黃州黃陂縣下也記述此事說:“本漢西陵縣,北齊武帝置南司州。後周置黃州。大象元年開拓淮,於古黃州西四十里獨家村置黃陂縣,屬齊安郡。”按,此處的齊安郡應為安昌郡。《輿地紀勝》在黃州“景物”下說:“獨家村,北齊於古黃州城西南四十里獨家村置南司州。”接,《舊唐書·地理志》言“古黃城西”,《太平寰宇記》言“古黃州西”,《輿地紀勝》言“古黃州城西南”,皆指黃城鎮。前者強調“古黃城”,立足於漢末;後者強調“古黃州”,立足於北周。三條史料皆表明古黃州州治黃城鎮。
隋滅陳,天下始合為一。開皇三年(583)罷衡州,始以齊安郡為黃州。黃州治所又從獨家村遷到南安城(今新洲城關鎮)。同時廢北周設置的黃州總管府與安昌郡,將黃陂縣劃歸齊安郡,改縣為鎮,不久復為縣。開皇十八年(599),又將南安、齊安二縣合併改名為黃岡,改梁興為木蘭,改信安為麻城,黃陂縣名依舊,四縣皆隸屬黃州。
黃州州治至此三次變更,即初置於黃城鎮,繼遷獨家村,三遷南安城(今新洲城關鎮)。《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在“黃城”之下說:“在湖北黃陂縣東。《陳書·宣帝紀》:‘太建五年,伐齊,克黃城,以為司州。’《元和志》:‘三國時劉表為荊州刺史,以此地當江漢之口。懼吳侵軼。建安中使黃祖於此築城鎮遏,因名黃城鎮。’今西城子即其遺址。”楊守敬“後周黃州,因黃祖黃城鎮為名。隋之黃州,移周黃州治於黃岡”的考證,合乎史實。黃州在歷史上確有後周黃州與隋代黃州之分。
黃州又名永安郡、齊安郡。隋大業初年(605),朝廷詔令改州為郡,黃州因此改稱永安郡,仍轄黃岡、黃陂、木蘭、麻城四縣。永安郡的得名,正如北宋人樂史在《太平寰宇記》中所說:“永安郡,即楚相黃歇所都。隋改黃州為永安郡,取此為名。”永安郡治南安城。有人說永安郡治女王城,似誤。《隋書·地理志》載:“永安郡,后齊置衡州。陳廢。後周又置。開皇五年,改曰黃州。”“黃岡,齊曰南安,又置齊安郡。開皇初,郡廢。十八年,改縣曰黃岡。……大業初置永安郡。黃陂,后齊置南司州,後周改曰黃州,置總管府。”
《舊唐書·地理志》載:“北齊於齊安舊城西南筑小城,置衡州,領齊安郡。”《太平寰宇記》黃州沿革之下說:“北齊天保六年,於舊城西南別築小城,置衡州,領齊安一郡。陳武帝廢衡州。後周又置之。至隋開皇三年罷衡州,以齊安郡為黃州。煬帝初廢州,又為永安郡。”按,北齊天保六年為公元555年。
唐王朝建立之後,高祖李淵詔改天下郡為州,永安郡於武德二年(620)仍改稱黃州,置總管府,州治仍在南安。總管府管黃、蘄、亭、南司四州。黃州仍領黃岡、木蘭、麻城、黃陂四縣。當年,省木蘭縣入黃岡,又分黃岡置堡城縣,分麻城置陽城縣,仍於麻城縣置亭州,於黃陂縣置南司州。武德七年(624),改總管府為都督府。八年,廢南司州及亭州並屬黃州,仍省堡城入黃岡,省陽城以麻城來屬黃州。
《唐書·地理志》載:“黃陂,武德三年以縣置南司州。七年,州廢,屬黃州。”《輿地紀勝》黃州“古迹”門下說:“故南司州,唐武德三年於黃州黃陂縣置南司州。七年,廢。其初蓋北齊武帝置也。坡詩云:‘五年一夢南司州。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因山川形便,分天下為十道。是時,黃州隸屬淮南道,州治南安城。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4),天下又分為十五道,置十五採訪使。天寶元年(742),朝廷又詔令改州為郡,黃州又改稱齊安郡,郡治南安城。唐肅宗乾元元年(758),朝廷又詔令天下改郡為州,齊安郡復為黃州,州治南安城。唐太和五年(831),黃州刺史劉嗣之始將州治從南安城遷徙到與江南武昌相對的江北赤壁山之上(今日黃州城址),“築城隨山勢,屈曲復環周”。這是黃州州治在歷史上的第四次變更。此後,黃州之名未曾改變,沿用至今。
《唐書·地理志》載:“黃州齊安郡,本永安郡,天寶元年更名。縣三:黃岡、黃陂、麻城。”《太平寰宇記》黃州沿革下記載此事說:“唐武德三年復為黃州,置總管府,管黃、蘄、亭、南司四州。黃州領黃岡、木蘭、麻城、黃陂四縣。……天寶元年改為齊安郡。乾元元年復為黃州。中和五年移於舊邾城南,與武昌對岸。”“黃岡縣,本漢西陵縣地,屬江夏郡。齊曰南安縣地。北齊置巴州,後周又為弋州,皆此邑城。隋於此立郡理焉。唐中和五年,隨州移就大江邊。”《太平寰宇記》說唐中和五年遷黃州於邾城南,與武昌對岸,然而大量的史料證明,時在太和五年,樂史小誤。
綜上所述,黃州之名始於北周大象元年(579),由南司州改稱。南司州之名始於北齊天保三年(352),州治黃城鎮。黃城鎮因東漢建安年間江夏太守黃祖所築而得名。追根尋源,《隋書地理志考證》“後周黃州,因黃祖黃城鎮得名。隋之黃州,移周黃州治於黃岡耳,與春秋黃國不相涉”之說,當為確論。由此看來,黃州之“黃”,源於黃城鎮,因東漢末年江夏太守黃祖的姓氏而得,其它的說法都是錯誤的。
事實上,除《話說黃州》外,筆者還在《齊安郡考辨》中再次強調:“陳宣帝太建五年(573),陳伐齊,克黃城鎮。衡州齊安郡降陳。是時立南司州,領安昌郡,郡治黃陂縣北十五里,郡領黃陂一縣。”“《舊唐書·地理志》在黃州黃陂縣下記述說:‘後周於古黃城西四十里獨家村置黃陂縣。……黃岡,漢西陵縣地,江夏郡。北齊於舊城西南筑小城,置衡州,領齊安一郡。’《太平寰宇記》在黃州下記述說:‘北齊天保六年於舊城西南別築小城,置衡州,領齊安一郡。’《輿地紀勝》黃州沿革下說:‘北齊別置衡州(《寰宇記》云:‘北齊天保六年於舊城西南別置衡州。’《隋志》永安郡下注云:‘后齊置衡州,陳廢。後周又置,隋改曰黃州’。)陳廢衡州,後周又置衡州(並見《隋志》)。隋改為黃州。’《湖北輿地記》則認為:‘齊於故西陵城西南別築小城,置衡州。’由此可見,齊安舊城即西陵故城,齊、梁曰南安,即今武漢市新洲區城關鎮,故《大清一統志》明確記述:‘齊安故城,在今黃岡縣西北一百二十里。’”
將以上史料進行梳理,北周時代(557-581)的黃州州治在黃城鎮,當黃陂縣治遷徙到獨家村之後,黃州州治亦遷到獨家村,這是不容置疑的史實。在此之前的北齊天保六年(555),北齊於齊安舊城西南別築小城,名曰衡州。陳廢衡州,後周又置。隋代將衡州改名黃州,實際上是黃州州治自黃城鎮遷徙到獨家村之後的第二次變更。唐代太和年間,黃州州治從南安城遷到邾城南,與武昌對岸,黃岡縣治隨州治移就大江邊(即今黃州城址),這是黃州州治的第三次遷徙,此後未曾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