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地方稅務局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8日,下轄9個縣(市、區)地方稅務局,另設11個職能科(室)、1個中心和稽查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廣東省清遠市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清遠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全市地稅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900多人,主要負責營業稅等11個稅種和5個費的徵收管理。自成立以來,稅收收入從1994年的1.12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32.6億元,在短短14年內增長了28倍,稅收收入規模從全省倒數幾位提升到去年的第十一位,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到2008年12月止,全市地稅累計組織稅收133.96億元,累計徵收社保費58.42億元。清遠市地方稅務局先後獲得“清遠市文明行業”、“廣東省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市局班子每年均被省地方稅務局評為“團結、廉潔、開拓”三好班子。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他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營業稅
企業所得稅
資源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印花稅
房產稅
車船稅
煙葉稅
其他地方各稅
教育費附加
文化事業建設費
稅務部門罰沒收入
社會保險費
堤圍費(代征)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徐傑 男,1965年出生,中共黨員,1988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局黨政全面工作。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事葉 男,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1981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局法規科、計劃財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聯繫開發區局、佛岡縣局。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雷文廣 男,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1979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局辦公室、納稅服務科,聯繫清新區局。
王立新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立新 男,1970年出生,中共黨員,1988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局徵收管理科、信息科,聯繫陽山縣局、連南縣局。
江國煌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江國煌 男,1972年出生,中共黨員,1995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分管市局監察室與內審工作,聯繫英德市局。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鍾華清 男,1958年出生,中共黨員,1975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市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稽查局,聯繫清城區局、地方稅收研究會。
熊誦偉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熊誦偉 男,1967年出生,中共黨員,1989年參加工作,現任清遠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分管市局稅政科、規費科、人事教育科,聯繫連州市局、連山縣局。
一、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局機關和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 法規科
3. 稅政科
組織實施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種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4. 規費管理科
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及省人民政府規定由地方稅務部門徵收的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其在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的各種規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
5.納稅服務科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納稅服務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指導和督促檢查;制定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組織協調、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規範稅務中介代理行為。
6. 徵收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制定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負責稅務登記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
7. 計劃財務科
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劃;編製、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稅收計劃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劃的執行情況;匯總分析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監控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計劃、統計、會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8. 信息管理科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組織實施、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的技術處理和維護;為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
9. 人事教育科
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領導幹部和本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10. 機關黨委辦公室(加掛基層工作科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工作;指導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1.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稅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1、清遠市清城區地方稅務局
負責轄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清遠市經濟開發試驗區地方稅務局(副處級)
負責清遠市經濟開發試驗區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清遠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副處級)
1、機關服務中心:局機關及直屬行政單位的行政後勤服務工作。
2、納稅人服務中心:為地方稅納稅人公告稅收信息,提供納稅諮詢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受理納稅人有關地方稅務投訴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