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濱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負責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專門機關

中共濱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負責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專門機關,濱州市監察局是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行政監察的職能部門。

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和市監察局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會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概況


2017 年,濱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跟黨中央要求和步伐,堅決貫徹落實省紀委和市委決策部署,忠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紮實開展巡察監督,組建“一辦五組”市級巡察工作機構,年內對 27 個被巡察對象組織二輪巡察,完善派駐監督,明確派駐機構職責定位、執紀監督任務和監督保障措施,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制定《履職不力行為的問責辦法(試行)》,推動黨內問責,管黨治黨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 5590 人次,執紀審查更加有力,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369 起,黨風政風持續向好,統籌做好市監察委員會成立的前期籌備、人員轉隸、機構設置等工作,各項改革進一步落實落細,開展“集中教育月活動”,幹部隊伍素質全面提升,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主要職責


1. 負責濱州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市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規章制度;維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班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問題。
2. 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和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政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班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紀條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他主要負責人、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有關的行政處分的建議(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表彰和獎勵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4.會同有關部門,宣傳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勤政廉潔、盡職盡責、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5.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區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
6.調查研究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按照雙重領導體制要求,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審查或批准所屬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及其組織成員。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
7.承辦省紀委、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紀律檢查體制改革


2017 年,濱州市紀檢監察機關紮實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制定全市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和《派駐方案》,統籌做好機構設置、人事安排等工作,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設置市紀委綜合派駐機構 10 家、單獨派駐機構 6 家,實現對 85 家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

監察體制改革


2017 年,濱州市紀檢監察機關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多次召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會議,統籌做好市監察委員會成立的前期籌備、人員轉隸、機構設置等工作。12 月 12 日,濱州市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召開,按照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對全市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行動員部署。12 月 20 日,濱州市組建市監察委轉隸人員集體談話暨培訓班動員會議在濱州召開,標誌著全市監察機構組建掛牌前的籌備工作基本完成。隨著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市紀委監察委幹部隊伍不斷壯大。至2017 年底,市紀委監察委機關共設置 16 個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科,下設 1 個正科級事業單位;綜合派駐機構 10 家,單獨派駐機構 6 家(分別為駐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衛計委紀檢監察組)。

領導機構


中共濱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書 記:張月波
副書記:劉冠明 牟春雁 王 軍
常 委:丁愛萍(女)劉樹林 張寶青 孟 華 馬肅之
中國共產黨濱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35名,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愛萍(女)馬肅之 馬殿奎 王 東 王 軍
王衛平(女)王天祥 王文柱 王予軍 王光新
王建廣 王勝春 畢玉海 任衛國 劉相忠 劉樹林
劉冠明 劉海峰 牟春雁 李松水 李建國 楊寶亮
邱延博 張月波 張安中 張佃平 張寶青 張繼東
孟 華 趙永金 侯清峰 崔建忠 扈獻民 董書儒
樊守林
濱州市監察委員會
主 任:張月波
副主任:劉冠明 牟春雁 王 軍
委 員:張寶青 孟 華 馬肅之 畢玉海 王文柱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的有關工作;組織起草工作計劃、報告、總結 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保密、機要通訊、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和史志編纂等工作。下設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退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室
負責收集、綜合全市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以監察局名義與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聯繫;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文件和領導講話;承辦局長辦公會議和特邀監察員的選聘、聯絡工作;辦理省監察廳交辦的行政監察事項。
研究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法規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重要會議的報告、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進行理論研討和調查研究;承擔市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幹部管理室
負責機關人事工作;研究並提出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及人員編製的意見;辦理派出、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呈報及任免手續;會同有關部門考察市管紀檢監察幹部,提出任免意見;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受理反映紀檢監察幹部有關問題的信訪事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協助辦公室做好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宣傳教育室做好乾部培訓工作。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市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核縣處級機關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縣處級機關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參與擬定黨內和行政有關規定,並負責現有法規的解釋。
信訪室
(市行政監察舉報中心)負責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核查部分案件;調查了解群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紀檢信息員和人民監察通訊員的聯絡和指導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市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協調廉潔自律專項清理工作;負責綜合縣區、市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承辦黨風監督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
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區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一紀檢監察室(案管室)
一室主要職責:負責承辦所聯繫市直各部門市委管理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所聯繫的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案件監督管理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重要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統計、匯總、分析全市查辦案件和與辦案有關的重要專項工作情況;監督檢查依紀依法辦案情況;督促檢查上級和本單位領導批辦、交辦案件及事項的落實情況;承擔查辦案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案件監督管理方面文稿的起草及綜合工作;對全市紀檢監察案件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所聯繫縣市的市委管理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所聯繫的六縣一區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履行濱州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