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師
督師
督師是明朝時期除皇帝外最大的地方官員,掌有較大的兵權。但並非明朝的官職,明史職官篇等無此職位。督師是統帥軍隊的意思。
例如楊鶴是寧夏、延綏、甘肅三邊總督,可稱督師三邊;盧象升總理川、陝、湖廣等七省的軍務,督師七省。袁崇煥督師薊遼,皆此用法。
督師,並非明朝的官職,明史職官篇等無此職位。
督師的督,可做都督、總督、提督,是個動詞;督師的師,指軍隊,例如勞師遠征,師出無名等。督師,其實就是統帥軍隊的意思。督師,在明末史料中,是一種常用的代稱,可以指代“總督某某、某某等處軍務”等冗長官銜。
楊鶴寧夏、延綏、甘肅三邊總督,可稱督師三邊;盧象升總理川、陝、湖廣等七省軍務,督師七省。袁崇煥督師薊遼,皆此用法。
而且,只要是掛了兵部尚書銜,即使是任命為“經略”,被稱為“督師”也是可以的,如:《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丁丑,兵部覆督師孫承宗疏言,輔臣欲身向登萊號召大兵,臣深服其雄略。但登萊有撫臣(袁可立),有鎮臣簡選水兵,訓練遼兵。
以上王之臣應該算是遼東經略的職位了,但接下來的證據卻證明並非我們所理解的經略、總督和督師是嚴格區分的。
(天啟六年七月癸酉)命總兵官滿桂鎮守山海掛征虜將軍印駐關門。兼管四路。先是,遼東督師王之臣請以滿桂鎮守榆關,巡撫袁宗煥不可。至是,崇煥疏言;“臣前偶與督臣相左,今各捐去成心,敢隨督臣之後,以滿桂請。”部覆,得旨:“滿桂即著星馳到任,督、撫既和,滿桂亦當與督、撫並化成心,不得藏蓄觀望,有負任使。”(《熹宗實錄》卷74)
(天啟二年八月庚辰),孫承宗以原官督理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軍務。
袁崇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