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

詞語

簡介

“明府君”的略稱。漢人用為對太守的尊稱。《漢書·龔遂傳》:“明府且止,願有所白。”《後漢書·張湛傳》:“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唐李賢注云:“郡守所居曰府,府者尊重之稱。”唐以後多用以稱縣令。唐代別稱縣令為明府,稱縣尉為少府。後世相沿不改。

由來


清代官場中客氣時稱官銜,不直接稱正式官銜,而用代稱,如知縣稱“大令”,知府稱“明府”,巡撫稱“中丞”。在林則徐日記中總督稱“制軍”,提督稱“提軍”。這是以官場稱呼稱之。而在詞題中,則不好官稱,而以字稱之,是文字之交。

引證詳解


猶言大府、官府。
《管子·君臣上》:“君發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尹知章 註:“府,謂百吏所居之官曹也。立府必有明法,故曰明府之法。”
漢 魏 以來對郡守牧尹的尊稱。又稱明府君。
《漢書·韓延壽傳》:“今旦明府早駕,久駐未出,騎吏父來至府門,不敢入。”
《後漢書·張湛傳》:“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李賢 註:“郡守所居曰府。明者,尊高之稱。
《前書》 韓延壽,為 東郡 太守,門卒謂之明府,亦其義也。”
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巧藝》:“顧長康 好寫起人形。欲圖 殷荊州,殷 曰:‘我形惡,不煩耳。’ 顧 曰:‘明府正為眼爾。’”
漢亦有以“明府”稱縣令,唐 以後多用以專稱縣令。
《後漢書·吳祐傳》:“國家製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矜,恩無所施。”王先謙 集解引 沉欽韓 曰:“縣令為明府,始見於此。”
杜甫 《北鄰》詩:“明府豈辭滿,藏身方告勞。”
金 元好問 《薛明府去思口號》之一:“只從明府到,人信有清官。”
《儒林外史》第二一回:“其餘某太守、某司馬、某明府、某少尹,不一而足。”參見“明廷”。
猶言證明人。
說郛》卷五八引 唐 皇甫松 《醉鄉日月·明府》:“明府之職,前輩極為重難,蓋二十人為飲而一人為明府,所以觀其斟酌之道。每一明府管骰子一雙,酒杓一隻。”
《醒世姻緣傳》第四一回:“這不好;你去請了 金亮公 來,咱屋裡查點,叫他外頭上單子,也是個明府。”
《醒世姻緣傳》第六九回:“我五更起來梳了頭,央 劉嫂子 做個明府,我就拜二位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