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貸
杭州銀行2009年起開辦的業務
“小微貸”是指杭州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和小規模私營企業主授予一定金額的貸款額度,借款人在約定的額度、期限內,可在指定的西湖卡內循環提取貸款資金用於日常經營活動的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小規模私營企業是指年銷售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職工人數20人以內的企業。
“小微貸”產品是在原有“個體工商戶卡內限額貸款”產品的基礎上修訂而成。這個業務杭州銀行自2009年9月起開辦,授信額度已超過7億元。
◆有固定經營場所
◆年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無不良信用記錄(銀行、法院、工商、稅務等部門)
甲類:
◆在經辦行所在地有自有產權房產;
◆非抵押類授信業務金額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借款金額不超過貸前6個月銀行賬卡反映的月均收入的1.5倍,且不超過借款人的固定資產凈值;
◆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杭州地區暫定 為50萬,分行可根據實際 自行確定。
乙類:
◆在經辦行所在地以外有自有產權房產;
◆非抵押類授信業務金額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借款金額不超過貸前6個月銀行賬卡反映的月均收入的1.2倍,且不超過借款人的固定資產凈值;
◆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杭州地區暫定為50萬,分行可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丙類:
◆經營實體持續經營年限不少於2年;
◆除按揭類貸款和信用卡業務外,在杭州銀行和其他銀行均無授信業務(不包括杭州銀行攤位使用權抵押業務);
◆借款金額不超過貸前6個月銀行賬卡反映的月均收入,且不超過借款人的凈資產總額;
◆在擔保公司擔保的基礎上 追加第三方擔保,第三方擔保能力調查不作要求;
◆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丁類:
◆經營實體持續經營年限不少於3年;
◆除信用卡業務外,在杭州銀行和他行均無授信業務;
◆借款金額不超過貸前6個月銀行賬卡反映的月均收入;
◆在擔保公司擔保的基礎上追加第三方擔保,第三方擔保能力調查不作要求;
◆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固定資產凈值=借款人夫妻雙方名下的自有產權房產價值+夫妻雙方名下的自購車輛價值-夫妻雙方個人授信金額-夫妻雙方對外擔保金額-借款人夫妻雙方名下房產為除夫妻雙方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授信金額
◆其他可證明資產包括存貨、持有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有價證券等,需在《小微貸補充調查報告》中列明明細,並提供證明資料。
◆凈資產總額=固定資產凈值+其他可證明資產
經營實體持續經營年限可由借款人提供能證明其實際經營年限的書面資料來確定,如市場管理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確認的經營年限證明,以往年度納稅憑證等;
◆自有產權房產指自購商品房,不含農居房;
◆房產價值確定方式:協商價、評估價、官方網站公布的二手房交易價格等;
◆車輛價值按不超過購置價*(5-實際使用年限)/5計算。
◆甲類客戶最長為一年;乙類客戶首次最長為六
個月,再次申請最長可放寬到1年;丙類、丁類
客戶最長為六個月。
貸款使用和還本付息方式
◆本金循環使用,利息按月結息;
◆貸款額度50萬以下可自主支付,超過50萬須受託支付。
貸款擔保方式:
◆擔保公司保證。
★借款申請書;
★工商營業執照;
★若特殊行業還要提供行業許可證;
★經營場所租賃協議;
★房產三證、汽車行駛證及其他可證明資產的相關證明資料;
★貸前6個月銀行卡明細或對賬單;
★其他杭州銀行要求提供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