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子工程

摺子工程

北京市政府摺子工程是由相關委、辦、局及承辦單位協調配合的重要工程項目,它要求做到文字,確保落實。是政府批准並親抓親辦的工程。

歷屆工程介紹


2012年

一、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現有設施運行管理水平
1.推進朝陽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焚燒中心和生化中心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朝陽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2.推進海淀區循環經濟產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和海淀區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海淀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3.建設丰台區生活垃圾循環經濟園滲瀝液處理廠,推進綜合處理廠項目前期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丰台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4.基本完成魯家山垃圾分類處理焚燒發電項目建設任務,加快建設魯家山餐廚垃圾處理項目。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門頭溝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丰台區政府、海淀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加快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大興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
6.加快推進房山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門頭溝區焦家坡垃圾綜合處理廠、順義區生活垃圾處理中心(焚燒二期)、密雲縣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延慶縣垃圾綜合處理廠等項目前期工作,建設平谷區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
主要責任單位:房山區、門頭溝區、石景山區、順義區、密雲縣、延慶縣、平谷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7.加快京東南循環經濟園區(一期)項目前期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北京環衛集團、市市政市容委、通州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
8.基本完成南宮堆肥廠擴容工程建設任務,推進南宮餐廚垃圾處理廠改造工程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北京環衛集團、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
9.推進東城、西城、通州、順義等區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10.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黨政機關、學校等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能力。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教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11.開展20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相關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促進垃圾源頭分類,加大再生資源回收力度
12.城六區年度生活垃圾產生量增長率控制在3%以下,遠郊區縣增長率控制在6%以下。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統計局
13.新增600個居住小區開展垃圾分類達標工作,全市50%以上的居住小區實現垃圾分類達標。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務委、市社會辦
14.進一步推廣和深化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戶分類”工作,完善農村地區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和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農委、市商務委
15.新建300個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培育2家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
主要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
16.全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45%。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務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
17.推進餐廚廢棄油脂專業化收運和資源化處理體系建設,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基本實現餐廚廢棄油脂規範收運。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食品辦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城管執法局
三、規範建築垃圾管理,推進資源再利用設施建設
18.積極推進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標準標識統一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19.研究出台建築垃圾再生產品推廣使用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程。
主要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質監局
20.加快推進朝陽區、海淀區、丰台區、石景山區、大興區、昌平區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置試點項目建設,力爭全市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置能力達到400萬噸/年。
主要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市政路橋集團
協辦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委
四、加強垃圾處理監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21.城六區和遠郊區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100%和90%。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統計局
22.推進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監管系統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相關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3.開工建設垃圾處理設施電路集成卡計量系統(一期)。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財政局
24.推進南宮堆肥廠、懷柔綜合處理廠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密閉改造工藝,推進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完善改造工作,進一步提高垃圾處理設施污染控制水平。
主要責任單位:相關區縣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五、加強制度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25.推進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規範化管理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
26.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聘請社會監督員制度。
主要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27.研究制定餐廚垃圾就地處理設施經濟補助相關政策。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財政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
28.研究制定鼓勵政策,引導社會投資進入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及循環利用等領域,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資金投入。
主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委
29.研究制定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實現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收繳便利,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
主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
30.在大型蔬菜果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中心、大型園林推進處理設施建設,集中處理廢棄蔬菜、果品、園林垃圾。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商務委、市園林綠化局
31.研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並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
主要責任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質監局
32.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建設項目在銷售場所公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置位置、功能相關政策。
主要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33.研究制定使用再生產品的鼓勵性政策(不含建築垃圾再生產品),鼓勵使用再利用產品、再生產品和其它有利於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產品。
主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務委
34.加強對生活垃圾管理的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路等媒體普及相關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意識。
主要責任單位: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科委
35.將生活垃圾減量、分類、處理知識納入中小學校課程。
主要責任單位:市教委
協辦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36.研究制定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餐廚廢棄油脂處理違法事項相關舉報辦法及舉報獎勵辦法。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食品辦、市財政局
37.研究落實對違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經營許可、生活垃圾處理許可的責任追究機制,開展對生活垃圾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市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委、市衛生局
38.逐步完善垃圾處理設施對外開放制度,推進生活垃圾管理宣傳教育基地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相關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9.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直機關工委、市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商務委、市旅遊委、市社會辦

2014年

一、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
1.地區生產總值增長7.5%左右。
2.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左右。
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均實際增長7.5%左右。
4.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4%左右。
5.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長9%。
6.常住人口增長速度明顯下降。
7.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以上。
8.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下降4%以上。
9.大氣細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5%左右。
二、著力激發發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
10.繼續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規範保留的審批事項。
11.推廣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試點經驗,建立統一的網上審批平台,加快建設市級政務服務中心,創新審批服務機制,提高審批效率。
12.嚴格控制機構編製,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
13.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促進公共服務供給多元化。
14.積極穩妥推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15.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探索由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明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的方向和重心,逐步建立分類監管模式。
16.深化國有資本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17.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
18.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市屬國有企業與央企、民營、集體、外資等各類企業融合發展。
19.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
20.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及時解決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發展中的問題,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21.推動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統籌准入管理與事中、事後管理,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進行清理,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抓緊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約束機制。
22.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擴容,推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展。
23.改革完善土地儲備制度,推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租賃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24.進一步理順非居民用水、用氣、用電價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25.按照經營類、公益類分開原則,做好公用事業補貼管理改革工作,適時推進公共交通票制票價改革。
26.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探索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推動編製三年滾動預算,加強支出管理,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7.健全債務管理制度,規範債務“借、管、用、還”,逐步將政府性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防控債務風險。
28.推進“營改增”擴圍,對接好國家消費稅、資源稅等稅制改革。
29.合理劃分市與區縣兩級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對大氣污染防治、河道治理、環境整治項目的投入。
30.健全大額專項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擴大市級預算績效管理試點範圍,開展財政支出競爭性分配試點,完善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制度。
31.依據首都城市性質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負面清單,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
32.完善投資運營和回報補償機制,鼓勵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在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理、鎮域供熱等領域繼續推出一批試點項目,拓展棚戶區改造、古都風貌保護融資渠道,在教科文衛體等領域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推動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場化、社會化。
33.規範完善政府投融資平台管理和融資機制,爭取開展地方政府發債試點。
34.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台,推進國家保險產業園建設,支持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建立地方金融安全監管體系。
35.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入推進土地流轉起來、資產經營起來、農民組織起來,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36.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鼓勵承包土地經營權向新型經營主體流轉,推進農用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頒證,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37.推廣大興西紅門、海淀東升經驗,開展統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試點,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38.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強農業風險防範制度建設。
40.探索閑置農民住房有組織盤活利用。
41.開展征地制度改革試點,推進征地農轉非和整建制農轉居,使農民成為擁有集體資產的市民。
42.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機制,建立最嚴格的環境保護監管制度,完善生態補償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大對生態保護區的支持力度。
43.積極推動森林、綠地、濕地、河湖水系和重點生態功能區、敏感區、脆弱區等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嚴格保護自然生態空間。
44.研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敏感脆弱地區、環境質量嚴重超標地區實行限制性開發措施。
45.支持開展碳匯交易試點,建立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的市場化機制。
46.完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推行“參與式協商”自治模式,拓寬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範圍和途徑。
47.繼續完善“樞紐型”社會組織工作體系,培育一批高質量的社會組織,實行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探索一業多會。
48.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進志願服務制度化。
49.統籌開展社區、社會組織、社工聯動試點,增強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50.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實現法律服務社區村全覆蓋,提高市民法制意識,推動建設法治城市。
三、著力破解城市發展難題,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水平
51.從落實城市功能定位、優化產業結構、調控資源配置、加強規劃引導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控制人口規模的治本之策。
52.加強統籌協調,對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進行人口評估和交通評價、水資源評價,研究建立與人口調控掛鉤的政府投資、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明確區縣調控責任,實行重點督查考核。
53.抓好產業調控,修訂產業准入目錄,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標準,完善稅收征管,推進服務業優化升級,嚴控低端產業無序發展。
54.強化以房管人,加強和創新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支持制定房屋租賃條例,推廣組織化管理模式,依法管理出租房屋,繼續治理群租房問題,保障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權益。
55.改進服務管理,落實“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積極研究相關服務保障措施。
56.做好流動人口基礎登記辦證工作,建設實有人口服務管理全覆蓋體系,推行居住證制度。
57.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58.紮實推進各項治理工程,確保完成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年度任務,改造燃煤鍋爐4100蒸噸,基本取消五環路以內的燃煤鍋爐房,推進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加快治理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原煤散燒,全面建成四大燃氣熱電中心,全年削減燃煤260萬噸,退出污染企業300家。
59.壓縮小客車年度配置指標,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車比重,基本淘汰黃標車。
60.嚴管施工現場和渣土運輸,大幅減少揚塵污染。
61.繼續抓好大尺度森林和森林廊道建設,基本完成平原百萬畝造林主體任務,做好森林和綠地濕地的管護工作。
62.加快推進氣象現代化,對重污染天氣成因進行研究分析,提高監測預報預警精細化水平。實施分區縣預警,霧霾天氣提前1天發布預警,持續嚴重霧霾天氣提前3天發布預警。
63.開展細顆粒物成因研究和減排關鍵技術攻關,抓好重污染日應急預案實施。
64.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發揮全社會參與、支持、監督治理大氣污染的積極性。
65.完成100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
66.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利用再生水8.6億立方米。
67.落實污染源頭治理責任,加強企業污染源監管,創新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排污行為。
68.健全垃圾處理體系和全過程管理體系,積極採用焚燒、綜合處理和資源化技術,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提高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69.堅持最嚴格的水、土地資源管理制度,加強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評價。
70.全面推進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抓緊實施水系聯通和水資源戰略儲備工程,改造300公里中心城區供水管線,確保汛后安全通水。
71.加快構建綜合防洪排澇體系,完成50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和23座立交橋積水治理,抓好雨洪利用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
72.加強能源供應的調度和儲備,增強供氣、供電保障能力。
73.實施6500萬平方米住宅供熱計量改造。
74.對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設置耗電限額,積極發展綠色建築。
75.推廣應用節水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在全社會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尚。
76.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積極配合編製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抓緊編製空間布局、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主動融入京津冀城市群發展。
77.著力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抓好京沈客運專線、京唐客運專線、京張城際鐵路、京昆高速北京段、國道110二期等重點項目,促進交通一體化。
78.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合作機制,協同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等重點項目建設,整體構建區域生態環境屏障。
79.繼續推進對口支援和幫扶協作,促進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四、著力強化創新驅動,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
80.提升中關村示範區整體創新能力,統籌謀划科技創新綜合改革,挖掘先行先試系列政策潛力,研究制定新一輪創新發展支持政策,加強一區多園統籌發展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示範區優化產業布局指導意見,推進中關村科學城、未來科技城、科技商務區建設。
81.健全企業主導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實施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等三項工程,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協同創新。
82.更加註重培育市場化的科技服務組織,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型孵化器集聚發展,為企業創新提供專業化服務。
83.把更多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實施技術創新行動計劃,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應用。
84.創新科研成果轉化和收益分配製度,全方位深化央地合作、院市合作、軍民融合,完善部市會商工作機制,加強產業專項資金使用統籌,推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落地。
85.構建更為靈活的人才引進和使用機制,擴大科技開放與合作,實施海內外人才引進專項計劃,支持各類人才工作室、創業基地建設。
86.完善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機制,提高經費使用自主權,增強對關鍵崗位、核心骨幹的激勵。
87.實施首都知識產權和標準化戰略,健全市場導向、激勵獎勵、轉化應用、打擊侵權等四項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
88.做好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落戶服務工作。
89.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國有文化資產監管機制,完善文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轉制單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文化企業改制重組。
90.制定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建設發展規劃,抓好核心演藝區、文化保稅區、國家數字出版基地等重點項目,促進新興業態發展。
91.制定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推進區域文體中心建設,改善社區文化活動條件,實施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92.擴大文化資助和文化採購,鼓勵創作精品力作,為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
93.突出人口規模、發展質量、生態環境等三個方面,建立區縣差異化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降低首都功能核心區、生態涵養發展區經濟增長指標的考核權重。
94.完善重大產業項目統籌協調機制,強化各級各類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
95.抓好商務中心區核心區建設,加快金融街內涵式發展和資源置換,推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提升、產城融合,完善奧林匹克中心區整體功能,支持臨空經濟區轉型升級,增強六大高端產業功能區集聚度和承載力。
96.積極推進四個高端產業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聚集培育主導產業。
97.深入實施第二階段城南行動計劃,促進西部地區轉型發展。
98.加快生態涵養發展區重點溝域建設,繼續做好山區農民搬遷工作。
99.建設32條生態清潔小流域。
100.全面建成雁棲湖生態示範區,紮實推進世界園藝博覽會籌備工作。
101.遵循特大城市產業發展規律,構建與首都功能定位相適應的現代產業體系,促進三次產業融合發展。
102.做強有優勢、有基礎的現代製造業,原則上不再發展一般製造業。
103.積極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務,提升金融、信息、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
104.努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新能源等領域的新增長點,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105.抓住大規模環境建設的契機,做大節能環保產業。
106.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好充換電設施的規劃建設,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
107.把握大數據時代特徵,用網際網路思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等產業加快發展。
108.認真做好第三次經濟普查。
109.落實與中央單位、駐京部隊的合作協議,切實將首都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110.統籌用好政府投資,注重提高投資效益,更多投向環境治理、民生改善和基礎設施建設,更多投向農村和發展薄弱地區。
111.加強投資促進,做好各類市場主體的投資服務,提高民間投資比重。
112.發揮消費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商品消費穩定增長,大力發展服務消費,積極引導綠色節能消費,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網路消費,擴大信息消費規模。
113.深化國家旅遊綜合改革試點,支持旅遊產業發展,增強旅遊服務能力,提升外來消費和旅遊消費水平。
114.出台優化消費環境實施意見,加強企業誠信經營監管,讓市民安全放心消費。
115.發揮“京交會”等國內外展會的作用,擴大文化貿易,提升服務貿易發展水平。
116.加快建設外貿轉型示範基地和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創建優勢產品出口質量示範區,鼓勵擁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擴大出口。
117.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整合優化,落實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增強口岸服務功能。
118.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推動設計諮詢、文化、品牌等“走出去”。
119.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經貿合作,做好外事、對台和僑務工作。
120.積極與河北省協調配合,共同申辦第24屆冬奧會。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底
五、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率先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121.堅持把新型城鎮化作為治理“城市病”、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抓手,修改城市總體規劃,推進經濟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規合一”,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優化城鄉功能和空間布局,堅決扭轉城市發展“攤大餅”,提升城鎮化質量。
122.強化規劃指導和控制,嚴格控制中心城建設規模和開發強度,除重點功能區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外,對房地產開發和公共服務項目就地擴建,設置更高的限制條件。
123.加強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引導服裝、小商品、建材市場逐步退出。
124.研究中心城優質公共資源和人口向新城疏解的利益引導機制,完善企業跨區縣遷移管理辦法,促進資源要素合理配置與生產力布局優化。
125.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加大文保區保護修繕力度,延續城市歷史文脈。
126.編製通州城市副中心到2020年的發展規劃,完成核心啟動區重大基礎設施主體工程,引進建設一批優質教育、醫療、文體等公共服務項目。
127.拓展大興-亦庄、順義、昌平、房山等綜合性新城功能,完善連接中心城區的快捷交通體系,集聚符合發展方向的產業和服務要素。
128.建設好門頭溝、懷柔、平谷、密雲、延慶等區域性新城,強化基礎設施和產業支撐,推動職住平衡,帶動區域發展。
129.推動新機場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加快外圍交通體系建設,籌劃建設新機場臨空經濟區。
130.做好50個重點村後續建設發展,深化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6個鄉鎮城市化建設試點,並逐步推開。
131.加強鄉鎮統籌,以盤活存量為主,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化水平,力爭4到5年明顯改善城鄉結合部地區面貌。
132.梯次推進小城鎮建設,鼓勵與大型企業、高校對接共建,大力發展特色產業,促進農村人口就近城鎮化。
133.嚴格規劃和用途管制,嚴肅查處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保持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高壓態勢,嚴明紀律,嚴格執法,確保新生違法建設“零增長”,拆除存量違建1000萬平方米。
134.抓好48個新型農村社區試點建設,將村級組織公益事業補助標準提高50%。
135.完成8萬戶農宅抗震節能改造,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長效管護機制。
136.傳承鄉土文化,保持農村風貌,推進舊村整治更新,提升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
137.自覺落實糧食生產責任,抓好“米袋子”、“菜籃子”重點工程,建立基本農田補貼制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農業基礎建設及綜合開發二期工程,增加儲備規模,保持一定的糧食和蔬菜自給率。
138.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城,做強現代種業,辦好世界種子大會、世界葡萄大會,籌辦好世界月季洲際大會,大力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提升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水平。
139.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首都農產品質量安全。
140.落實農村經濟薄弱地區發展規劃,支持低收入村提升集體經濟發展能力。
141.大力培養新型農民,推進綠色就業,提高公益性崗位補助標準,引導農民轉移就業,積極幫扶低收入農戶增收,保持農民收入快速增長。
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福祉
142.深入研究住房建設規律,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
143.堅持以公租房和共有產權房為重點,理順建設管理體制,建設保障性住房7萬套;加快推進已開工項目,年內竣工10萬套,確保“十二五”期間提供100萬套,逐步解決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144.加快推進城六區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2017年基本完成四環路以內的棚戶區改造任務。
145.完成100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改造。
146.推進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設,加快已供地項目實施進度,新增5萬套供地,優化住房供應結構。
147.繼續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各項政策措施,堅決保持房價基本穩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48.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全科醫生制度試點,抓好中醫藥服務提升工程,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149.制定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加強醫療衛生資源整合,健全社區首診、分級就診、雙向轉診機制,規範就醫秩序。
150.完善市屬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配套政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擴大改革試點範圍。
151.落實社會辦醫18條政策,推進一批社會辦醫項目落地。
152.推動天壇醫院、口腔醫院等大醫院遷建。
153.深化醫保付費方式改革,提升醫保基金管理水平。
154.建設全市統一的醫療衛生信息平台。
155.加強健康促進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156.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
157.制定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新增20所城鄉一體化學校,提高農村地區中小學辦學質量。
158.推進課程、教學、考試評價整體改革,出台中考中招、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
159.健全教師培養培訓和流動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深化績效工資和職稱評定改革。
160.繼續抓好公辦性質幼兒園建設,扶持普惠型民辦幼兒園發展。
161.支持高中特色校建設,繼續實施高中創新條件支撐工程。擴大中高職銜接辦學改革試點,培養首都發展需要的技工人才。
162.實施高等教育協作發展計劃,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163.完善城鄉統一的就業創業政策,全面做實就業管理、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工作,擴大職業技能培訓,大力幫扶城鄉困難群體就業,城鎮新增就業36萬人。
164.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工作,加強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幫扶,健全鼓勵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等相關政策,增強青年群體創新創業活力。
165.繼續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長機制,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
166.堅持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穩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
167.加快社會救助城鄉統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貧困救助制度,擴大救助範圍,健全困境兒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提高優撫保障水平,鼓勵發展慈善事業。
168.建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積極推動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建設80個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建立一批小型社區養老機構,推行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卡,發展“醫養結合”服務。
169.切實保障婦女和未成年人權益,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
170.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認真貫徹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歡迎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參與首都現代化建設。
171.堅持走中國特色軍民融合發展路子,加強全民國防教育,支持部隊改革建設,做好徵兵和轉業安置工作,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七、著力加強精細化管理,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
172.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重點抓好旅遊景區、繁華商業區、進京通道等12處環境整治,開展30個區域和204條道路的環境達標建設,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區縣交界等地區的髒亂死角。
173.重拳治理環境秩序,對小廣告、露天燒烤、“黑車”等城市頑疾,實施分級分類和全過程管理。
174.改善群眾身邊環境,加快城市休閑公園建設,新增1000公頃城市綠地,建成200公里市級綠道。
175.深化規劃設計,完善設施配套,逐步解決建成小區存在的問題。
176.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加快軌道交通建設,新增通車里程62公里,研究編製到2020年的軌道交通建設規劃。
177.完善城市快速路和主幹路系統,改造中心城主要擁堵節點,年內完成100公里道路微循環暢通工程。
178.構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統,開拓多樣化地面公交服務,抓好交通樞紐場站和駐車換乘設施建設,中心城公交出行比例達到48%。提升農村客運服務水平,方便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居民出行。
179.合理規劃整治行人步道和自行車道,加快建設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
180.實施停車綜合改革,開展老舊居住區停車自治管理試點,堅決治理亂停車。
181.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措施,做好交通信息預測預報,引導車輛合理出行。
182.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專業職能下沉,做實街鄉、做強社區,加快城市管理網格、社會服務網格、社會治安網格有序對接,提升基層服務管理能力。
183.建成200個“一刻鐘社區服務圈”,使總數突破1000個、覆蓋到60%的城市社區,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10大類60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多樣化的便利服務。
184.建立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體制,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提升城市運行監控和預警應急能力,保障水電氣熱供應和安全運行。
185.實施“寬頻北京”行動計劃,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加快建設“智慧城市”。
186.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地鐵、群租房、地下空間、特種設備、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領域和地區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187.加強食品藥品工作,完善工作體系,健全覆蓋生產、經營、消費全過程的監管制度。
188.加強應急體系軟硬體建設,建立防災減災救災綜合管理體制,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189.深化信訪工作改革,暢通訴求表達渠道,落實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制度,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法律援助,提升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190.加大依法監管力度,維護網路和信息安全。
191.深化“平安北京”建設,把反恐防暴納入維穩工作體系,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突出群防群治、專群結合,提高社會治安整體管控能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192.加快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主會場建設,確保5月底前完成場館及配套工程建設任務,改造市區相關會議設施設備,認真開展運營調試,確保萬無一失。
193.細化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接待服務、交通調度、安全保障等方案預案,提供高水平、特色化服務。
194.制定實施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環境保障方案,做好環境布置和綠化美化工作,展現整潔有序、清新亮麗的城市形象。
八、鞏固發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195.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堅持調研論證,落實信訪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行政決策風險評估“三評合一”。
196.邀請群眾代表列席市政府涉及民生議題的會議,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機制。
19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或舉行聽證會。
198.深化政務信息公開,推行公共服務辦事公開制度,方便群眾了解政府工作、監督政府工作。
199.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堅決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人大工作監督、法律監督和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完善協商民主制度,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
200.制定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規劃,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制度。
201.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動軌道交通安全、建築工程質量、環境秩序、人口管理等方面立法。
202.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整合執法力量和協管隊伍,完善綜合執法、行政與司法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
203.加強執法檢查,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推進全市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建設。
204.加強行政複議工作,認真做好行政應訴。
205.加強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狠抓政風行風建設,組織開展明察暗訪,讓群眾和服務對象進行評議,持續治理“庸懶散”。
206.完善差別化的績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
207.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
208.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加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力度,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確保廉潔從政。
209.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三公”經費支出預算降低12%以上,市級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的財政經費壓縮40%以上。

2013年

2013年4月17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公布了《2013年市政府摺子工程》,188項摺子工程將著力於改善環境、交通治堵等社會熱點。
工程數量比去年增3個
與去年的摺子工程相比,今年的任務數量增加了3個,多數任務的牽頭領導大都是副市長,完成時限約在12月底。
今年的摺子工程基本是按照今年1月的人代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各項任務要求來確定的,共分為9大類,包括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首都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不斷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等。
交通擁堵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摺子工程中有12項任務與交通治堵直接相關,包括落實交通綜合治堵28項措施,研究制定年度排堵保暢工作方案;進一步控制小汽車過快增長等。
北京將控制小汽車的增長和使用,並將對現有520萬輛機動車的使用、尤其是極端天氣下的使用採取措施,包括經濟、法律等措施。
在“進一步控制小汽車過快增長”這項任務中,主責單位是市交通委,協辦單位包括市發改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和市國稅局。
確保主要污染物濃度平均下降2%
上月底啟動了全市環境大整治。摺子工程提出,加大PM2.5治理力度,切實做好壓煤、換車、降塵等工作,確保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濃度平均下降2%;淘汰18萬輛老舊機動車;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分析和信息發布,推進區域聯防聯控。
同時,將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完成東壩、垡頭、五里坨污水處理廠和酒仙橋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年底前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比例達到25%以上。
近期,市委常委會確定今年啟動實施居住證制度。摺子工程中也提出,加快研究推行居住證制度的措施和辦法,推進實有人口管理體系建設,創新服務管理,推動流動人口有序融入,促進首都人口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評論


“摺子工程”體現出政府工作的有為
不久前,北京市總工會印發了《北京市總工會重點工作摺子工程》,這是新時期北京市工會工作創新思維理念的體現,也是新時期工會工作更加註重務實求真、創新求是、追求實效的新亮點。
那麼何謂“摺子工程”?從《2008年北京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摺子工程》、《2009年北京市政府摺子工程》內容和體現的精神看,筆者認為,“摺子工程”是根據政府的中心工作由政府倡導實施的由相關領導分工負責,相關單位協調配合的重要工作實施落實的工程項目。它往往由一個大的工作主題項目,分門別類解剖出幾個大類別又分解出一些既關聯又有相互獨立的子項目,通過分工負責到人來逐項實施完成的工作工程。它體現了一個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中心工作或者重點工作。“摺子工程”所體現出的政府工作辦事效率以及所折射出的社會魅力和社會意義日益凸顯。“摺子工程”是黨和政府所倡導的“執政為民”的最好實踐,它所彰顯出的黨和政府的工作風格和辦事方略備受社會民眾關注和肯定。

特點

筆者經過觀察和分析認為,由政府實施的“摺子工程”往往具有以下特點:
從形式看,體現出了系統工程的共性,往往會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系統思想和方法處理大型複雜工作的系統的問題,無論是工程的創意、組織建立和責任管理,都體現出工程實踐的特點。雖然每個系統都是由許多不同的特殊功能部分所組成,但這些功能部分之間又存在著相互關係,每一個系統都是完整的整體,每一個系統都有一定數量的目標。
從內容看,“摺子工程”往往具有“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特點,體現出政府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改變工作作風,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提高生活水平,注重社會和諧發展,採取的一系列積極政策舉措,是政府加強自身建設、倡導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思想具體體現。
從思維看,“摺子工程”又往往具有較強的超前思維和創意性,“摺子工程”里多項內容,都體現出政府的發展意識、創新意識和超前意識,彰顯出領導思維的創意靈感和高效實戰的辦事能力。
《北京市總工會重點工作摺子工程》無論從類別、項目、內容以及責任措施,都體現出“摺子工程”所具有的以上特點。

評述

《北京市總工會重點工作摺子工程》是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的意見》和北京市工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精神而制定實施的下一階段的重點工作。根據新時期北京市工會工作的任務、特點和需要,“摺子工程”將下一階段北京市工會工作重點工作劃分為組織建設、隊伍建設、作風建設、創新發展等類別,細化分解為發展會員方式、“創爭”活動、三級服務體系、送溫暖工程、維權機制等17個小項,不僅指出了工作重點和要點,提出了具體指標,而且註明了“牽頭領導”和“主要責任單位”,把責任分解到市總工會各位領導和主管職能部門。這是市總工會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的一項積極舉措。
應該說,市總工會用實施“摺子工程”的方式對重點工作進行部署落實,這在全國並不多見,充分體現了北京市總工會新一屆領導集體的有作為,也充分體現出新時期工會工作的務實求真、創新求是、追求實效的新特點。
面對新形勢下對工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強化工會工作的落實,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等現實問題,《北京市總工會重點工作摺子工程》的提出和落實,無論從內容和形式上,都不失為一次有益的探索,必將推進北京市工會工作的新發展。□(艾君 王穎/文《工會博覽》雜誌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