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彰健
黃彰健
黃彰健(1919—2009),湖南瀏陽人,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歷史語言學家。
1919年2月生於湖南省瀏陽縣(今瀏陽市)。抗日戰爭爆發后,考入中央大學,1943年畢業獲中央大學文學士學位,被分配到中央研究院從事研究工作。歷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員、助理研究員。1949年以後隨中央研究院遷居台灣,任台灣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研究員、科學委員會國立研究講座教授,1982年當選為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1989年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通信研究員。
在中國近現代歷史語言校勘和研究中取得了比較突出的成果,引起了台灣和海外學術界的關注。其主要著作有:《明實錄校勘記》、《戊戌變法史研究》(獲1970年台灣教育部文科學術獎)、《康有為戊戌真奏議附康有為偽戊戌奏稿隊《經學理學文存》(獲1977年嘉新文化基金會優良著作獎)、《明清史研究叢稿》(獲嘉新文化基金會優良著作獎)、《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獲1983年台灣教育部文科學術獎)、《明代律例彙編》、《中國遠古史研究》等。
《明實錄校勘記》(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3-1968),共29本。
《戊戌變法史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54,1970),660頁。
《康有為戊戌真奏議‧「附康有為偽造「戊戌奏稿」》(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史料叢書,1974),534頁。
《經學理學文存》(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6),255頁。
《明清史研究叢稿》(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7),655頁。
《明代律例彙編》(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75,1979),1391頁。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79,1982),809頁。
《中國遠古史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97,1996),191頁。
《周公孔子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98,1997),373頁。
《武王伐紂年新考並論《殷歷譜》的修訂》(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100,1999),287頁。
《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台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7),602頁。
〈「張三世」古義〉,《學原》1.8(1947):15-19。
〈洪武二十二年太孫改律及三十年律誥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0下(1948):223-250。
〈鵝湖之會朱陸異同略說〉,《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2(1950):261-265。
〈大明律誥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4(1953):77-101。
〈讀明史王艮傳〉,《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4(1953):103-105。
〈明外史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4(1953):107-134。
〈孟子與告子論性諸章疏釋〉,《大陸雜誌》6.7(1953):1-7。
〈釋《漢書.地理志》所記秦郡與漢郡國的增置〉,《中央研究院院刊》1(1954):281-336。
〈釋孟子「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章〉,《大陸雜誌》10.7(1955):6-10。
〈孟子性論之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6(1955):227-308。
〈釋孟子「公都子問性」章的才字情字〉,《民主評論》6.16(1955):91-92。
〈宋刊殘本《禮記正義》跋〉,《大陸雜誌》11.5(1955):32。
〈讀錢賓四先生《中庸新義》〉,《民主評論》7.1(1956):4-7。
〈讀錢賓四先生《中庸新義》申釋〉,《大陸雜誌》12.9(1956):10-14;12.10(1956):14-20。
〈論四書章句集註定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8上(1956):497-515。
〈跋史語所藏明刊清修本《天工開物》〉,《大陸雜誌》14.4(1957):8-9。
〈論秦以前的賜姓制度〉,《大陸雜誌》14.11(1957):7-12;14.12(1957):17-22。
〈讀皇明典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29下(1958):661-676。
〈論明史所記四輔官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0下(1959):557-595。
〈蒙古世系譜撰人〉,《慶祝董作賓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外編第4種,1960),上冊,頁327-328。
〈明史纂誤〉,《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1(1960):303-346。
〈明末實錄書成謄寫四分說〉,《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1(1960):347-352。
〈明實錄校勘記引據各本目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1(1960):353-380。
〈影印國立北平圖書館藏紅格本明實錄並附校勘記序〉,《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2(1961):1-17。
〈論皇明祖訓錄所記明初宦官制度〉,《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2(1961):77-98。
〈論皇明祖訓錄頒行年代並論明初封建諸王制度〉,《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2(1961):119-137。
〈論朱子對論語「夫子之文章」的註釋並論了解論語的方法〉,《孔孟月刊》38(1965):26-30。
〈明史纂誤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6下(1966):445-512。
〈汲古閣詞苑英華本《少游詩餘》校錄〉,饒宗頤編校,《淮海居士長短句》(香港:龍門書店,1966),頁133-151。
〈皇明世法錄影印本評介〉,《書目季刊》1(1966):55-57。
〈論明初北元君主世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上(1967):313-322。
〈奴兒哈赤所建國號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21-448。
〈論張儒紳齎夷文至明年月並論奴兒哈赤的七大恨及滿文老檔諱稱建州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49-457。
〈滿洲國國號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59-473。
〈清太祖天命建元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75-496。
〈滿洲開國史叢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21-509。
〈論清太祖於稱汗後稱帝,清太宗即位時亦稱帝〉,《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497-503。
〈論滿文 nikan 這個字的含義〉,《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505-510。
〈明史纂誤再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7下(1967):511-576。
〈譚嗣同全集書札系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8(1968):293-318。
〈康有為衣帶詔辨偽〉,《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8(1968):319-350。
〈論康有為「保中國不保大清」的政治活動〉,《大陸雜誌》36.12(1968):1-29。
〈論光緒丁酉十一月至戊戌閏三月康有為在北京的政治活動〉,《大陸雜誌》37.9(1968):7-24。
〈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明實錄的工作〉,《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四十周年紀念特刊》(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8),頁207-213。
〈論光緒賜楊銳密詔以後至改變爆發以前康有為的政治活動〉,《大陸雜誌》38.9(1969):7-24。
〈論今傳譚嗣同獄中題壁詩曾經梁啟超改易〉,《大陸雜誌》38.9(1969):25-29
〈律解辯疑大明律直解及明律集解附例三書所載明律之比較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9上(1969):289-308。
〈〈明史考證攟逸〉糾謬〉,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季刊編輯委員會編,《慶祝蔣復璁先生七十歲論文集》(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69),頁125-156。
〈讀康有為《日本變政考》〉,《大陸雜誌》40.1(1970):1-11。
〈唐寫本周易正義殘卷後〉,《大陸雜誌》42.9(1971):30-33。
〈關於拙著《戊戌變法史研究》—敬答汪榮祖先生〉,《大陸雜誌》43.4(1971):53-55。
〈釋周公受命義〉,《大陸雜誌》46.5(1973):48-59。
〈釋周公受命義〉,《東方雜誌》復刊7.11(1974):34-39。
〈釋周公受命義續記〉,《大陸雜誌》48.3(1974):43-48。
〈讀清世祖實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45.2(1974):241-254。
〈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令〉,《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46.4(1974):557-594。
〈康有為與「保中國不保大清」〉,《大陸雜誌》49.5(1974):43-52。
〈理學的定義、範圍及其理論結構〉,《大陸雜誌》50.1(1975):1-49
〈《明代律例彙編》序〉,《大陸雜誌》53.4(1976):1-19。
“On the Hundred Days Reform,” Paul A. Cohen and John E. Schreckern eds.,Reform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Cambridge,Mass.: EastAsianResearchCenter,HarvardUniversity: distributed b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pp. 306-309.
〈四論周公受命攝政稱王問題〉,《大陸雜誌》54.3(1977):114-118。
〈陶弘景著《帝王年曆》以竹書為正〉,《大陸雜誌》55.6(1977):270-272。
〈杜正勝著「尚書中的周公」書後〉,《大陸雜誌》56.3/4(1978):123-124。
〈讀明史余應桂、揭重熙、傅鼎銓三人傳〉,《明史研究專刊》1(1978):170-172。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大陸雜誌》58.2(1979):49-87。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中篇之一)〉,《大陸雜誌》60.1(1980):1-24。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中篇之二)〉,《大陸雜誌》60.2(1980):64-87。
〈論鄭桓公滅鄶,並論京兆鄭縣非鄭桓公封邑,申臣瓚說〉,《大陸雜誌》60.5(1980):1-5。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中篇之三上)〉,《大陸雜誌》61.1(1980):1-29。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中篇之三下)〉,《大陸雜誌》61.2(1980):16-31。
〈論康有為進呈「孔子改制考」月日,幷論康「戊戌奏稿」、「請尊孔聖為國教摺」為康事隔多年偽作〉,《大陸雜誌》61.5(1980):216-217。
〈康有為戊戌年真奏議—「日本變政考」、「傑士上書匯錄」等書,已在北平故宮博物院發現〉,《大陸雜誌》62.6(1981):1-7。
〈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中篇之四)〉,《大陸雜誌》64.1(1982):11-22。
〈敬答陳槃庵先生〉,《大陸雜誌》64.5(1982):8-9。
〈明史廣西土司傳考證—明史篡誤三續〉,《大陸雜誌》68.1(1983):7-27。
〈明史貴州土司傳記靄翠奢香事失實辨〉,《大陸雜誌》68.2(1983):4-11。
〈與友人論「古文奇字」書〉,《大陸雜誌》68.4(1984):192。
〈象山思想臨終同於朱子〉,《大陸雜誌》69.1(1984):32-42。
〈再談戊戌政變—答汪榮祖〉,《大陸雜誌》77.5(1988):1-7。
〈再論清太祖清太宗的國號、年號及位號—敬答蔡美彪先生〉,《大陸雜誌》76.5(1988):1-5。
〈拙著《戊戌變法史研究》的再檢討—並評介最近幾年國人研究戊戌政變法的成績〉,《中央研究院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明清與近代史組》(台北:中央研究院,1989),下冊,頁729-768。
〈了解《論語》的方法—並簡論漢宋學派對《論語》的解釋〉,《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5(1990):45-65。(1989.7.20在新竹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演講稿)
〈論「傑士上書匯錄」所載康有為上光緒第六書第七書曾經光緒改易,並論康上光緒第五書確由總署遞上〉,《故宮學術季刊》9.1(1991);亦載於《清史研究》1996.4。
〈康有為與戊戌變法—答汪榮祖〉,《大陸雜誌》86.3(1993):1-23。
〈康有為與戊戌變法〉,《清史研究》1993.4:83-106。
〈劉著《尚書學史》讀記〉,《大陸雜誌》88.6(1994):1-9;亦載於《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
〈讀杜預「春秋序」,幷論左傳原書的名稱〉,《大陸雜誌》88.1(1994):1-3。
〈論譚嗣同獄中詩〉,鄔昆如等編,《譚嗣同先生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華仁學會,1995),頁1-10。
〈《大眾草書千字文》序〉,1995年7月22日。
〈論譚嗣同獄中詩—與孔祥吉先生商榷〉,《大陸雜誌》90.2(1995):1-5。
〈戊戌變法與素王改制〉,《大陸雜誌》100.5(2000):1-19。
〈釋“武成”月相,敬答張聞玉先生〉,《大陸雜誌》102.1(2001):1-5。
〈論衣禮與商代周祭制度.上〉,《中國史研究》2002.1:11-49。
〈彭孟緝與高雄事件真相〉,鄭水萍編著,南方文史工作室、樹德科技大學古迹建築系編輯,《高雄研究學報(高雄研究研討會論文集)》(高雄:春暉出版社,2003),頁77-92。
〈再論彭孟緝與高雄事件真相(二稿)〉,「大高雄地區近百年文化變遷研討會」宣讀,2003.11.13。
〈林茂生之死考〉,《歷史月刊》193(2004):135-146。
〈二二八高雄事件新考〉,《歷史月刊》229(2007):72-74。
〈論《春秋》學的時代使命—並簡介我對春秋經傳禘給問題的研究〉(及後記),饒宗頤主編,《華學》第9、10輯第二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472-480。
〈讀侯坤宏先生新編《大溪檔案》〉,《檔案季刊》7.3(2008):4-7。
〈〈論《春秋》學的時代使命—並簡介我對《春秋》經傳禘給問題的研究後記〉續記〉,《古今論衡》20(2010):3-9。
〈讀茅著《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為《我史》鑒注》—與茅海建先生商榷的信〉,《古今論衡》20(2010):11-18。
茅海建:《我所知道的黃彰健先生》
黃彰健先生已於2009年12月28日去世了,我是最近才由我的學生告知的。天天躲在郊外的房間裡面,做一點點自己才感興趣的事情,外面的春秋,真是知道得太少了。
黃彰健,生於1919年2月,湖南瀏陽人,台灣“中研院”院士、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有著許多學術貢獻。以上我試圖用最簡短的文字,來介紹這位大陸讀者可能還不太熟悉的學者,但覺得其中不可省略的要素是籍貫。他有著湖南人天生倔強的性格。人活到了91歲,可謂長壽,且有相當的學術成就,惠澤後學,算是對得起自己的人生。
我一直認為,黃先生是一個好的歷史學家。我開始注意他,是進入戊戌變法研究領域之後。他對於這段歷史的研究,有兩項了不起的貢獻:其一,他發現康有為在宣統三年(1911)發表的《戊戌奏稿》中作偽,全是康後來之作。而他最重要的證據,竟然是1958年北京中華書局出版、國家檔案局明清檔案館所編《戊戌變法檔案史料》。這部大陸出版的史料集,大陸學者在當時的環境下沒有認真利用,反被他佔了先。他由此斷定,康有為另有其“真奏議”,並自編一冊《康有為戊戌真奏議》(“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史料叢刊,1974年)。到了1981年,內府抄本《傑士上書匯錄》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圖書館發現,為他這一預言作了近乎完美的證明:該《匯錄》所抄錄的康有為18篇奏議,與《戊戌奏稿》無一相同。這真是史學研究中的經典案例,我經常在課堂上講述這一從“假設”到“證明”的故事。其二,他認為戊戌政變並非起因於袁世凱告密,但袁世凱告密卻加劇了政變的激烈程度。後來我在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內務府檔案中查出,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三日(1898年9月8日)晚上約八九點慈禧太後下旨第二天從頤和園返回城內的記錄,也證明了他的判斷。因為此時譚嗣同還在袁世凱住所,一直到半夜才離開。慈禧太后決定回宮在前,袁若真告密,也只能在其後。
黃先生的這些論文,在台灣的雜誌上發表,后結集為《戊戌變法史研究》,作為“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五十四,於1970年出版。由於當時大陸正處於“文革”高峰期,黃先生的這部大作,大陸圖書館少有收藏,收藏者也因屬“港台書”,僅供“內部參考”,不讓外借,使用極不方便。大陸一些研究者因不了解該著作而選擇了相同的研究題目,結論也大體相同,成了重複勞動。1999年,我請人複印1冊,成為我手頭的常用書。2000年,我去“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訪問,所住學術活動中心的書店有存書,趕緊再買1冊。記得那次在史語所傅斯年圖書館看書,謝國興先生指著匆匆而過的一人,告訴我是黃彰健院士,我正在看清朝末年的北京地圖,抬頭看了一眼,沒有敢去打擾。2002年,我發表《戊戌政變的時間、過程與原委:先前研究各說的認知、補證、修正》一文,專門寫了一段話:
我在這裡還要向黃彰健先生表示個人的敬意。這一方面是他提出的政變非袁世凱告密而起、袁告密加劇了政變激烈程度的判斷,具有經典性,且是在未看到北京所藏檔案的情況下作出的,三十多年過去了,依然光芒不滅;另一方面是我於2000年初在台北近代史研究所、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查檔,企圖有所斬獲,一個多星期的工作后,我意識到,有關戊戌政變的檔案已被黃先生悉數掃盡,一點湯都沒有給我留下。
2005年1月我出版論文集《戊戌變法史事考》,收錄了該文,寄呈黃先生一冊,敬請批評。
2005年10月,我參加台北故宮博物院的一個學術會議,會後去“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繼續訪問,以查閱相關的史料。黃彰健先生聽說我要來,與當時的所長王泛森先生相約,一起見面吃個飯。王先生事先向我介紹了黃先生的性情,特別指出了湖南人、高血壓兩點。那一天的午飯根據黃先生的要求,在學術中心的西餐廳,他告訴我說自助餐有較多的蔬菜。
這是我與黃先生惟一一次會面,主要是黃先生說,我聽。他大體講了兩條意見。其一,他強調自己最重要的發現是康有為、梁啟超原本要行革命,1897年秋康、梁在上海相約,由梁到湖南宣傳革命,而康到北京見機行事,後來有了機會,便改以君權行變法。黃先生的大作對此已進行了全面的論證,我認為他所講的證據,尚難以定論,於是沒有說話。黃先生很可能認為我對他的結論不以為然,聲音便陡然雄壯起來。其二,他認為湖南舉人曾廉彈劾康、梁反叛清朝的條陳已經遞送慈禧太后。他指出,我在論文中引用的七月二十七日《早事檔》中的記載“都察院封奏一件,奉旨:‘留’”,便是光緒帝對曾廉條陳“留中”的諭旨。我見他對《早事檔》的用語理解有誤,便簡單介紹:《早事檔》是記錄參加早朝的各機構提出的奏摺及交到內奏事處在早朝時提交的奏摺,“留”是指早朝後“留下”由光緒帝及軍機處再處理,不是“留中”之意;“都察院封奏”指該日都察院代奏10人共計14件條陳、附圖等件的奏摺。他隨即又指出,孔祥吉根據《隨手登記檔》稱曾廉的條陳進呈了慈禧太后。我則告之這幾天軍機處給慈禧太后的奏片都是全的,我是一天天對照比較看的,不會遺留,孔祥吉稱進呈,我不記得了,沒有看到。但《隨手登記檔》中絕沒有曾廉條陳進呈慈禧太后的記錄。於是兩人便爭執起來,雙方都有點面赤。王先生連忙轉圜,並提醒千萬注意血壓。我知道,黃先生兩點意見完全是針對拙著《戊戌變法史事考》的,既沒有提到他發現康、梁原本是革命黨的貢獻,又就曾廉條陳是否進呈慈禧太后一事,對他提出了批評。
我此時才想起王泛森先生提醒我湖南人、血壓高之真意,細密周到。他大約事先知道黃先生對拙著的意見,怕我們真會吵起來。我還記得在餐桌上,黃先生指出:如果他年青時有機會來北京查檔,“你們這點事情我老黃一個人全做了”(大意)。王先生聽了此話,有點緊張,認為我會反感。實際上我心裡對此是贊同的:如果黃先生當時真能來北京查檔,如果當時政治氣候允許做學術,按黃先生的才華,這點事情他還真能全做了,不必有後人來接手;反過來也可以說,如果當時的政治氣候允許大家做研究,也許黃先生的這點工作,大陸學者都做了,也不必勞黃先生大駕了。我心裡這麼想,嘴上僅說了前半,後半部分沒有說出來。類似黃先生的話,孔祥吉先生後來也對我說過。此時我看著黃先生,心想過去稱“老黃忠”真是落伍,那才七十多歲,面前這位“老黃”已經八十多歲了。2006年10月,我又去“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訪問,考慮到上次見面的爭執,我只拜訪了王先生,未敢去打擾黃先生。
就在那次會面中,我提出《戊戌變法史研究》在大陸收藏太少,我帶回兩本以分送北京大學圖書館及北京大學歷史系圖書館,請他簽名,他照辦了。我還提議將其大作出一大陸版,以能讓更多的讀者看到,並請他寫一授權書給我,以便聯絡出版。等我回到北京后,授權書久久未到,只能再寫信催促。他後來寄來授權書,並同時寄來另外的4篇論文,要求一併出版。
黃先生的這部大作,最合適的大陸出版社當然是中華書局,但當時中華書局的興趣似不在此,我也沒有去聯絡;而上海書店出版社正好出了一大批中國近現代史的資料和研究著作,我覺得更為合適。我不認識完顏紹元先生,便請《歷史研究》的馬忠文先生代為介紹。完顏先生聽到消息,立即答應,當我提出沒有出版補貼時,完顏先生在電話的那頭笑了。大約在一年後,黃先生的大作已是看校樣了,完顏先生告馬先生,稱我的序言一直未到,我不記得曾答應寫序,從輩分和對戊戌變法的基本看法有著許多差異。於是我告馬先生,如果光說好話我不願意,如果提出批評我也太不合適。2007年3月,《戊戌變法史研究》在上海書店出版社出版,厚厚兩大冊,總計75萬字。我聽到學界對該書的好評時,心裡很高興。此後不久,黃先生又寄來他的大作《“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我因對此題目較為生疏,沒有細看,也沒有回信。2009年5月,拙著《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為〈我史〉鑒注》出版,我立即給他寄去一冊,再次請他批評。大約在9月,我收到了他的回信,整整4頁,筆劃清晰有力,一點都不像是90歲老人寫的。在信中,黃先生對拙著提出了五點意見。我看完這封信,不禁笑了起來,真是一個天生倔強的老人,而且是一個倔強的湖南老人,可敬而且有點可愛!2005年在台北“中研院”學術活動中心西餐廳的那場爭論,至此還沒有結束。當時他提出的兩點,分別是該信中的第一點和第五點;此外,他又增加了三點:分別是政變后硃批硃諭、康有為的上書、闊普通武奏摺的作者問題。
然而,對於該信如何回復,我卻有點犯難。我當然不同意他的五點意見,私心以為黃先生特擅于思,稍遜於證,但直接對抗仍有犯“高血壓”之虞。於是,我想,似可以稍晚一點回信,言詞似可委婉些,並將他的來信及我的回信放在學術刊物上一併發表,以讓後來的學者做出自己的判斷。而我當時算了一下,如果簡單回復加上史料,約有萬字,需要一點時間。恰當時手頭上事務太多,一時抽不出空,便擱置下來。
一拖,便是幾個月過去了,手頭緩慢及作風拖拉,造成了遺憾。
我一聽到黃先生辭世的消息,立即想起了這封信。我不知道這是否是他生前最後一封信,但很可能是他生前最後關於學術爭論的信,不能因此而湮沒了。我與他的學術爭論本應早早進行,現在對手已經離場,所言只能望著天空,再多的雄辯也都沒有必要去說了,由此生出了許多悵然。許多原本以為忘記的舊事自然潛入於腦間,悼念逝人之意悄然瀰漫於心間。對於一名學者之哀,當致以學術的悼詞。於是我便寫下了這篇文字,並附上他的這封信。為了幫助讀者理解,我在必要處加上一些註釋。
以上我對黃先生的學術認識,僅是關於戊戌變法的;關於他其他方面的學術貢獻,當另由專家來評價。
我個人還以為,黃彰健先生是做完許多事情之後才離開人世的,應當說是沒有太多遺憾的。這又是我內心所羨慕的。
2010年2月21日於東川路
原載《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