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人民檢察院
監察機構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是黃山市檢察機關。楊基富為檢察長。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和編髮檢察信息。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檢察外事工作。
2.政治部
協助地方黨委抓好全市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和監督幹部人事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和檢察隊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檢察機關幹部管理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協助市委主管部門和縣、區黨委管理縣、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幹部以及後備幹部工作;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官考核工作以及檢察官等級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的宣傳工作,指導縣、區人民檢察院宣傳工作;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規劃和指導;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3.第一檢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檢察)
負責刑法分則第一、二、四、六、七章,共266個罪名案件的辦理。具體職責包括: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國防利益五大類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以及相關案件的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包括對相關罪名刑事申訴案件的辦理;以及審查辦理重大恐怖活動犯罪沒收違法所得案件。
4.第二檢察部(重大刑事犯罪與職務經濟犯罪檢察)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
5.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和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偵查)
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開展訊問合法性核查,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6.第四檢察部(民事檢察)
負責對全市民事、訴訟監督工作的指導。研究分析全市民事檢察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加強工作的措施和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制定全市民事檢察工作有關細則、規定等。承辦本院受理的和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民事申請監督案件,經審查后依法作出提請抗訴、抗訴、提出檢察建議、不支持監督申請、中止、終結審查等決定。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開庭審理的抗訴案件,依法出庭履行職務。辦理本院管轄的民事執行檢察監督案件,指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民事執行活動檢察監督工作。對在履行民事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的審判、執行人員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的瀆職行為開展違法行為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分別作出建議更換辦案人、建議糾正違法行為、移送犯罪線索等處理決定。對在履行民事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的有關單位存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缺陷,通過提出檢察建議,促進有關單位完善制度、改進管理。
7.第五檢察部(行政與公益訴訟檢察)
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辦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對同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負責相關公益訴訟申訴案件的辦理。
8.第六檢察部(綜合業務,加掛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承辦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配合、參與上級院有關檢察工作法律案、司法解釋起草中的調研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全市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辦理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事項。負責市檢察院普法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全市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負責機關員額檢察官辦案考評。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管理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
9.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本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檢察工作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協助配合檢察官懲戒工作;承擔內部執法監督職能;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與派駐市院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協調;承擔市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
10.檢察信息技術部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檢察信息化建設和技術工作的指導;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檢察技術和信息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市人民檢察院和下級人民檢察院送檢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的物證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組織重大疑難案件的會檢;負責市人民檢察院和全市檢察機關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技術和信息科研、學術交流工作及專業技術培訓;研究制定全市檢察技術和信息業務工作計劃、規定和辦法。
11.法警支隊
組織落實司法警察工作的條例、規定及其他相關文件;指導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制定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考評司法警察業務工作;組織司法警察履行職責;協調跨地區的重大警務活動;組織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管理或者協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銜;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裝備;完成檢察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12.檢務保障部
13.機關黨委
負責市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基富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蔣秋寶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副檢察長,檢察長候選人:楊基富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薇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機關黨委書記:胡雪平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王虹萍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胡敏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洪亦輝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專職檢委:丁翠寶
黃山市人民檢察院專職檢委、工會主席:姚勤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組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