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
太魯閣族
太魯閣族 (Taroko, Truku) 原居住於南投縣仁愛鄉靜觀部落,十七世紀跨越中央山脈遷移至花蓮縣北部,人口約二萬餘人。日據時代日本文化人類學者將其列為泰雅族的亞族,經過一個世紀的爭取,終於在2004年1月14日在台灣獲得官方承認,成為第12個台灣原住民族。
太魯閣族人
日據時代日本文化人類學者將其列為泰雅族的亞族,經過一個世紀的爭取,終於在2004年1月14日在台灣獲得官方承認,成為第12個台灣原住民族。
太魯閣族大致分佈北起於花蓮縣和平溪,南迄紅葉及太平溪這一廣大的山麓地帶,即現行行政體制下的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及少部份的卓溪鄉立山、侖山等地。是一個父系的小家庭組織結構社會,在家庭或親族間均以男性權威為主。其“命名法則”是採用父子聯名制,也就是子女聯父名於自己的名字之後。
在同一血緣的親族之間,太魯閣族人嚴格的遵守著同一親族不婚的禁忌,他們在收穫時彼此邀宴,婚喪習俗時負有互助和共享豬肉的權力及權利,更重要的是其共負罪責、共復血仇。
太魯閣族的發祥地
在太魯閣族人的部落中,由成員共同推舉聰明正直的人為頭目。頭目,對外代表部落,對內維持部落的安寧和諧、解決仲裁紛爭。頭目及其它幹部都是無給職的,其唯一享有的權利是部落的人家舉行慶典時總會受到邀請。部落在對外的關係上,獵區的保護是全體部落成員的共同責任,每個部落均有固定的獵區,打獵行為不僅是在維持生計,也由於狩獵團體的組合形成部落男子之間的共擔責任的團體意識。為了維護部落的獵區,防止敵對部落或族群入侵,族人必須團結一致。
太魯閣族人的傳統宗教信仰是祖靈信仰,祖靈會庇佑子孫的條件是所有子孫必須遵從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習俗、教訓和規範……也就是祖先的“gayan”。“gayan”意指風俗,但其真正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禁忌、儀式、禮俗等規範。太魯閣族人相信人一生的所有言行必須符合祖先的“gayan”,若是違反“gayan”必定觸怒祖靈,降下災禍。違反“gayan”的事情則包括了欺詐、傷害、酗酒鬧事、通姦等等。
太魯閣族
傳統上,過去太魯閣族的男性,婚姻條件是獵首及具有高超的狩獵技巧(唯有已獵首過及擅於狩獵,男子才有資格紋面),其次是守規矩與心地好,有財產及身體強壯則是更次要的條件;女性的首要條件是會織布(女子會織布才能紋面,紋面的女子才算是美麗的),其次則為勤勞、會持家及心地好。而在男女關係之間,傳統祖靈的信仰及恐懼深植於人心之中,因此族人有著極嚴格的規範:不允許未婚的青年男女或已婚的人有越軌的行為或動作。
太魯閣族的祖先遺訓-Gaya,是家和部落的中心,每一個家或部落成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的。否則一人違規,全家或全部落都會遭殃。
在太魯閣族人的部落中,由成員共同推舉聰明正直的人為頭目。頭目及其他幹部都是無給職的,其唯一享有的權利是部落的人家舉行慶典時總會受到邀請。
太魯閣族是男子才有得財產權力,長男及次男娶妻要分戶時可分到一塊或二塊以上的田地。
最小的男孩娶妻,不得分戶,由他來負責照顧父母的生活,當然剩餘家產是屬於他所有。
太魯閣人對於婚姻而言,則採取「雙系近親群」處理,近親群包括父
太魯閣族
太魯閣人相信生育是由鬼靈所主宰的,因此有種種的禁忌與祈禱的方式祈求賜予他們小孩,嬰兒出生後用竹刀切斷臍帶,將胞胎埋於底下。嬰兒生下后,由祖父或其父親為嬰兒取名,小孩名后連其父名,也有少數連母的,以示有血統的關係。這種命名的方式,稱為「親子關係的連名制」,通稱為「父子」或「母子(女)」連名制。
太魯閣人的求婚儀式,必先徵得女方同意後行之,同時求婚的重要內容是議定男方的聘禮,工作天,及女方的嫁妝。婚禮在新郎家舉行,媒人手持一瓢水向神靈祈禱,雙方主婚人用食指浸水中表示不悔。
太魯閣男女到了十四或十五歲時,即開始「黥面」。男性一向刺額紋與頤紋;女性刺額紋與頰紋的習俗。黥面主要的意義表現男子勇武和女性堅忍的精神,也是個人已經成熟有結婚資格的標記,次要的意義為「同屬一個族群標記」,美觀的標記,男子狩獵多次成功及女性織布技術超群的的榮耀表徵。
太魯閣族無招贅婚。
掠奪婚:從敵對的部落掠奪來的婦女。婦女被安置在首領家。部落的男青年,若對她有愛意,須經首領及長老商量決定,始可為其舉行婚禮,並一切由首領及長老全權負責,費用部落有力者贊助。
太魯閣族合影
“gayan”意指風俗,但其真正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禁忌、儀式、禮俗等規範。太魯閣族人相信人一生的所有言行必須符合祖先的“gayan”,若是違反“gayan”必定觸怒祖靈,降下災禍。違反“gayan”的事情則包括了欺詐、傷害、酗酒鬧事、通姦等等。
由於受到日據時期理蕃政策及國民政府山地政策的影響,近代以來太魯閣族族人經常輾轉遷徙,致使原有的部落組織有簡化的趨勢、宗教祭儀則日趨失落及不完整,再加上其面臨四周諸多族群的競爭壓力、財團的開發掠奪、國家機器的運作、現代資本社會的衝擊,因此,如何保持其傳統固有的必要文化,將是我們首先必須思考的問題?
1. 在傳統里,太魯閣族的男女關係由於謹遵祖先的“gayan”,有其嚴格的約束力,近代來卻由於不肖人口販子的入侵部落、女子嫁與外省榮民的文化適應及年齡差距產生的家庭問題以及傳統信仰的衰微,導致許多非本意願的太魯閣女子甚或小女孩淪落煙花,遭受非人道待遇。
2. 太魯閣族傳統的生產方式是焚田式的游耕,其根本沒有佔有把持土地所有權的觀念。終戰後,國民政府承襲日本政府的作法,將原住民住區化為山地保留地,其美意是為了防止漢人大量的湧入山地並由降稅政策緩和原住民與漢人的經濟競爭,可是現前政經結構的趨勢及轉變,我們舉目所見是大量漢人利用法律漏洞,掛人頭、賣黑戶,暗取明奪的進佔;各財團挾政經優勢之利,堂皇受令設立礦區開採;國家機器更是以遊憩或是工商業發展為名,無愧無悔的以國有地名義接收,致使原已在現代變遷適應上居於主流壓制劣勢的太魯閣族群,面臨更多的社會及文化問題。
原住民儀式與祭典,大致有三種形式。
一。生命禮儀:配合生育,命名,成年,婚,喪等禮俗活動。
二。歲時祭儀:配合農,漁,獵等季節性活動。
三。臨時祭儀:凡遇到暴雨,洪水,惡疫等災惑所舉行的息災儀。
以上三種形式的祭儀活動,都必須嚴守傳統禁忌,以確保安全並祈得豐收及平安。
彩虹橋
太魯閣族
「紋面」亦即漢人所謂「刺青」,太魯閣族稱「巴大斯克拉斯」,是太魯閣族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特色,如今已不再沿襲,只有少數相當年紀以上的太魯閣族老人臉上,才能看到這個歷史痕迹,據說有四種意義:⑴驅除邪魔的作用⑵美麗雅觀的效果⑶族系的識別⑷榮耀的象徵。男孩子必須要獵人頭或獵到相當之獵物,女孩子基本一定要會織布,才有資格在臉上刺青,更還要忍受發炎,不會癒合,甚至模糊不清受到祖靈懲罰等等。
太魯閣族的基本信仰是歷代祖靈崇拜。祖靈是宇宙的主宰,具有無上的權利和神奇的力量,人類社會的一切活動都會受到他的控制。祖靈監護子孫,但不一味保佑而毫無責罰,更不會無條件的賜予恩惠。如果子孫遵守祖先定下來的法則制度,包括道德準則和祭典禁忌,那麼祖靈就使族人身體健康,農作物豐收;如果行為不端,違逆祖訓,祖靈便降下疾病,災難,使農作歉收。因此,太魯閣族對祖靈百般順從,他是萬能無上的最高原則,只有遵照他的的訓示,他才會降福保佑族人的生活。太魯閣族的超自然信仰包括許多規則和禁忌,一但有人破壞這些規則和禁忌,不僅對個人產生不利,也將危及團體的安全。但祖靈終究是自己的祖先,祖先對子孫免不了有所偏愛,所以太魯閣族也透過巫師作法來影響祖先,即便不慎觸犯禁律,也可以用贖罪的方式去改變祖靈的責罰。
「傳統織布」(得米弄。卡巴安)在太魯閣族的傳統里,是女子婚前必備的才藝本領,織布原料來自「薴麻」,而整個製作過程非常繁瑣,概分為:
1.采麻抽絲:把已成熟之薴麻砍下剝皮抽出裡面的絲。
2.理絲紡線:把麻絲線連起來製成長麻線,
3.連線紡球:理出來的長麻線弄成一捆一團的。
4.接球紡團:把麻線一解線球連絲紡成線球備用。
5.灰煮淋曬:將線團混合木灰水煮一至三小時,使之軟線並漂白,再以清水洗凈,而後上架日晒雨淋一個月以上,越久越白。
6.理團紡帶:解團線條理上架成環形,於木架上配色。
7.套帶織布:繞好的線取出后換上織布機的配件,開始織布,整個過程嘆「誰 知身上衣,絲絲皆辛苦」。
芋頭 (Colocasia esculenta) 起源於亞洲,現今在熱帶地區廣泛栽培為食物。
千年芋 (Xanthosoma sagittifolium, X. atrovirens, X. violaceum) 則原產於熱帶美洲,亦為熱帶地區主要食物來源之一。
蒟蒻 (Amorphophallus campanulatus) 的澱粉,目前是重要的素菜原料之一。
蓬萊蕉 (Monstera deliciosa) 則是來自墨西哥的熱帶水果,但其未熟果卻會引起嘴巴過敏。
菖蒲 (Acorus calamus),天南星 (Arisaema heterophyllum),半夏 (Pinellia ternata)千年健(扁葉芋 Homalomena occulta)都是歷史悠久的常用中藥。在台灣民間亦使用很多種類當草藥,如姑婆芋汁液可解咬人貓的毒,土半夏(Typhonium blumei) 的塊根可治蛇傷,等等,天南星科有50%以上的種類是藥用植物。
大萍 (Pistia stratiotes) 則是產量高,放養容易,營養價值高,適口性好的優良水生飼料;;同時也是很好的水生觀賞植物。
菖蒲除了藥用價值外,在端午節時,家家戶戶門外掛著避邪的植物之一,頗具文化意義;而太魯閣族婦女亦以菖蒲的根串成項鍊,當作趨邪的工具。
太魯閣族的傳統樂器為口簧琴、木琴為主。口簧琴是太魯閣族最古老的樂器,小巧玲瓏,攜帶方便,隨處可以吹奏,可分為單簧、二簧及四簧,最多為五簧。材料以桂竹的竹片、銅片、麻繩及毛線組成,造型為長方形,長約10公分,吹奏時以嘴對準簧片,利用嘴唇、牙齒及手部拉扯的方式,吹出悅耳的聲音,吹奏的音調依簧片多寡及個人的吹奏方式有所差異。
口簧琴可以在族人自娛時獨奏,或親朋好友齊聚一堂時合奏,同時具有歌謠伴奏的功能,尤其是唱「歡樂舞曲」時,一定要邊吹邊跳。男子有時也用來彼此較勁,吸引異性的注意,男女之間也常以吹奏口簧琴的方式傳達愛意,或借著口簧琴思念已故親人及遠離的戀人。
太魯閣族的傳統木琴大多取材油桐、山鹽青等樹木,因為其材質輕、可以敲出清脆的聲音。木材需先陰乾3至6個月,一組木琴只有四條木棍,及二支敲擊的小木棒,首先將木琴調出Re、Mi、So、La四個基礎音階,再視其長短粗細之不同,調出不同的音域,團體合奏時,自然合諧的叮冬聲宛若天籟。
太魯閣族人
胡清香女士花了30多年的時間,走遍花蓮縣及南投縣山區,採集、研究太魯閣傳統歌舞。訪問許多耆老及前輩,再試圖填詞編曲,把歌詞翻譯成漢文。目前為止,總共蒐集了四大類傳統舞曲,包括歡樂歌、織布歌、農耕歌及出草歌。每支舞曲又有 3到10多首歌謠在其中,她與簡正雄先生運用西樂的五線譜,將每首歌謠整理出簡譜、單字及歌詞大意。
傳統歌謠以「英雄歌」、「暗戀歌」及「秘密歌」為主。「英雄歌」是歌頌英雄的系列歌曲,尤其是為了取得通過彩虹橋的光榮而出草獵人頭的事迹。「暗戀歌」是因為早年的婚姻多由父母決定,當青年男女無法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合時,就會透過暗戀歌來傳達心意。「秘密歌」是指個性羞澀、不擅言詞的族人,透過歌詞的內容來替代言語傳情達意。
在台灣原住民當中堪稱最為華麗典雅,早期以繁複的夾織廣為收藏家善愛,近年來以刺繡,豐富的圖象表現族人對刺繡藝術的天份,圖案大抵祖靈像,人頭紋(頭目,貴族專用),百步蛇紋(貴族的祖先),太陽紋(頭目專目)。刺繡的色彩以橙,黃,綠為主色,倒是南部排灣族有黑,紅兩種色彩為主,並以貼布繡的方式表現,有別於其他地區的十字綉或一字綉。
男女服飾
以薴麻( Krig )為主要纖維原料。凡太魯閣族的婦女都必須要會織布否則死後不能走過彩虹橋故,每一家庭都有種植薴麻( Krig )。
1 .薴麻一年可收三次,最好的是開春之後的麻纖長易折且強韌纖維收取量多,而冬季第三期的麻纖則短且脆。因此,種植薴麻是當寒氣離開氣溫和暖時最理想的時間。
2 .麻纖維制線(自 Nuqih (纖維) -Waray (線)
收割取纖(族語: Smkrig )
麻紗(族語: Nuqih )
用口紡成絲縷(族語: Qmnuqih maa bkuwir )
絲縷紡成線棒(族語: Tnegiya )
線棒紡成經線(族語: Pdowsan )
經線煮灰燼成白色織布線(族語: Waray Cinun )
3.布紋以看似眼睛橢圓形或菱形.
4 .布色以白底看似眼睛褐色或黑色橢圓形或菱形的布紋.
5 .男女服飾
⑴男服飾:
無袖長至大腿的麻線制上衣及布片掛在男人的老二前(從後面看屁股是光溜溜的)。
衣服顏色是褐黑色及白色(但首領英雄男子漢才有資格穿紅色衣服戴紅胸帶及紅頭帶)。
胸前纏繞著獵物牙齒牙齒戴的越大就表示這個人是真正的男子漢。
山刀永不離身。
⑵女服飾:
麻線制連接雙手的長袖衣布片裙兩片長至大腿小腿以小短布片包住。
顏色為白底以紅藍綠色之橢圓形或菱形的布紋為主。
項鍊(一種小植物果子串成的這植物名稱叫 ax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