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
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
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專業社會團體,受國家法律保護的獨立法人組織。
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成立於2001年5月,是由黑龍江省範圍內從事網際網路及網際網路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個人,以及一切關心和致力於推動黑龍江省網際網路事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以促進我省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專業社會團體,是經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同意,黑龍江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登記,受國家法律保護的獨立法人組織。
協會下設秘書處、企業與用戶工作委員會、網路信息安全委員會、學術與諮詢工作委員會,協會現任理事長為陳永有,辦公地點設在哈爾濱市。
陳永有、孫學斌
李煥清: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主任
王學利:黑龍江農墾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毛春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司兆國: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宣傳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劉穎(女):中國電信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孫 偉:中國鐵通黑龍江分公司副總經理
楊 鵬: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姚 郁:哈爾濱工程大學副校長
郭 斌:哈爾濱工業大學校長助理
楊克正: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網路信息安全處處長
李秀玲: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李 研: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產品創新部總經理
武久飛: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研發中心主任
王佳生:中國電信黑龍江省分公司市場部主任
王文林:中國聯通哈爾濱市分公司副總經理
王志強:黑龍江新洋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學利:黑龍江農墾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聯眾:中國移動哈爾濱分公司副總經理
王德章:哈爾濱商業大學副校長
毛春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司兆國: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宣傳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劉穎(女):中國電信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孫 偉:中國鐵通黑龍江分公司副總經理
孫和福:中國移動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院長
安力(女):黑龍江省公安廳網安總隊副處長
許代紅(女):大慶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總工程師
張東君:黑龍江省東北網路台技術部主任
張松齡(女):中國電信哈爾濱市分公司副總經理
李秀玲(女):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李煥清: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主任
李璐昆:黑龍江億林網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CIO
楊 鵬: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楊克正: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網路信息安全處處長
邱萍(女):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安全與安全保密處處長
邴歌今:中國聯通系統集成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總經理
周春楠: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姚 郁:哈爾濱工程大學副校長
姜春祥: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處長
郭 斌:哈爾濱工業大學校長助理
薛 楊:哈爾濱市樂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於 冰:黑龍江瑞科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監
於 翔:哈爾濱工程大學網路信息中心處長
門 海:黑龍江省教育廳遠程教育處副處長
馬 忠:黑龍江農墾北大荒數據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馬暉男:哈爾濱三雷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王 濤:哈爾濱海洲營銷有限公司網際網路事業部網路總監
王文林:中國聯通哈爾濱市分公司副總經理
王希群:哈爾濱眾合利達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王志強:黑龍江新洋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佳生:中國電信黑龍江省分公司市場部主任
王學利:黑龍江農墾通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恨鐵:黑龍江省新鴻大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曉明:東北林業大學網路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聯眾:中國移動哈爾濱分公司副總經理
王德章:哈爾濱商業大學副校長
毛春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司兆國: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宣傳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付海濤:共青團黑龍江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盧新憲:黑龍江中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由海紅(女):哈爾濱市假日旅遊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主管
刑金閣:東北農業大學網路信息中心主任
劉穎(女):中國電信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劉輪祥:雞西市礦業集團通信公司副經理
劉彬彬(女):哈爾濱市中孚偉業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呂濟成:黑龍江省科學院自動分研究所黨委書記
孫 偉:中國鐵通黑龍江分公司副總經理
孫 岩: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告辦公室主任
孫觀春:大慶市卓創多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和福:中國移動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院長
孫明松:哈爾濱理工大學網路信息中心主任
安力(女):黑龍江省公安廳網安總隊副處長
曲海峰:哈爾濱朗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經理
許代紅(女):大慶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總工
閆亞忠:黑龍江郵政易通信息網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吳家祥:黑龍江海康軟體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東君:黑龍江省東北網路台技術部主任
張延明: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宣傳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路管理處處長
張宏莉(女):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副主任
張松齡(女):中國電信哈爾濱分公司副總經理
李 明:哈爾濱互動先鋒網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 研: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產品創新部總經理
李 崇:哈爾濱奇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仁波:哈爾濱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編輯室主任
李秀玲(女):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李明軍:哈爾濱師範大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網路中心)主任
李煥清: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主任
李璐昆:黑龍江億林網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CIO
楊 彬:齊齊哈爾市綠都電子商務科技公司總經理
楊 鵬: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楊慶海:哈爾濱工業大學網路與信息中心處長
楊克正:黑龍江省通信管理局網路信息安全處處長
楊勇芳(女):哈爾濱龍行天下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楊溪泉:中國鐵通哈爾濱分公司數據業務網路中心主任
楊濱昌:哈爾濱工程大學三金高新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沈聖冰:黑龍江金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肖 光:哈爾濱諾必達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肖新光:哈爾濱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術架構設計師
邱萍(女):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處長
邴歌今:中國聯通系統集成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總經理
周春楠:億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武久飛: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研發中心主任
金 龍:黑龍江日報報業集團(黑龍江新聞網)總經理
金 峰:黑龍江省廣播電視局社會管理處處長
姚 郁:哈爾濱工程大學副校長
姚志宇:中國鐵通黑龍江分公司網路運行部主任
姜 輝:黑龍江省衛生廳衛生信息統計中心主任
姜宏斌:哈爾濱中泰兄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
姜春祥: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黑龍江分中心處長/高工
趙洪波:哈爾濱藍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冰城網總監
徐 晶:黑龍江省科技信息中心主任/教授
徐 濱: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音像電子和網路出版管理處副處長
秦建慶:大慶貫通軟體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郭 斌:哈爾濱工業大學校長助理
陶國偉:中國聯通黑龍江省分公司產品創新部副總經理
高學強:黑龍江商旅旅行服務有限公司IT主管
曹 筠(女):牡丹江東北亞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經理
黃成哲:黑龍江工程學院網路中心主任
韓冬梅(女):哈爾濱商業大學網路與教育中心主任
潘振玲(女):哈爾濱市善購網路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薛 楊:哈爾濱市樂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的會員包括中國網通黑龍江分公司、中國聯通黑龍江分公司、中國電信黑龍江分公司、鐵通黑龍江分公司、哈爾濱通信公司、黑龍江國脈集團在內的全省70餘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新聞媒體、金融稅務和政府主管部門,在網際網路業界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包括了網際網路運營商、內容提供商、設備製造商、集團客戶及政府管理部門。
向會員宣傳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願望及合理要求,組織與加強政府主管部門與會員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制訂並實施網際網路行業的規範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用戶利益,提高行業的服務質量。開展我省網際網路行業的調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國際國內網際網路業發展的態勢及我省網際網路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促進網際網路的應用開發,探討本行業的發展規劃,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組織與開展有益於網際網路發展的活動,加強行業的信息交流,傳遞最新技術動態和市場信息,推進我省網際網路的發展與應用。積極參與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和國際網際網路有關組織的活動,加強會員單位與國內國際組織之間的了解和溝通,加強我省網際網路界對網際網路國內國際事務的參與,加強省間和國際間合作與交流,為網際網路在我省的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編輯出版協會刊物、信息資料以及年度網際網路發展狀況白皮書。承擔會員單位及其它社會團體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中文名稱為“黑龍江省網際網路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黑龍江省從事網際網路業及網際網路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個人,以及一切關心和推動黑龍江省網際網路事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行業性、非贏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創新的思維、協作的文化、開放的平台,有效的服務的指導思想,為會員的需要服務,為行業發展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團結全省網際網路行業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學術團體,對內組織制定行約、行規,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實現行業自律;協調行業與政府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提高我省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水平和服務質量,保障國家利益和用戶利益,普及網路知識,引導用戶健康上網;對外代表黑龍江省網際網路界參與學術交流和有關技術標準的研究;促進我省網際網路產業的發展,發揮網際網路對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推動作用。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業務指導,接受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哈爾濱市市南崗區郵政街15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團結網際網路行業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業界的願望及合理要求,組織與加強政府主管部門與會員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向會員宣傳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並實施網際網路行業的規範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
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於,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利益,搞好行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與交流,提高行業的服務質量。
(三)開展我省網際網路行業的調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我省網際網路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促進網際網路的應用開發,探討本行業的發展規劃,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四)組織開展有益於網際網路發展的活動,促進網際網路行業內的交流與合作,發揮網際網路對我省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積極作用。
(五)積極參與國家網際網路有關組織的活動,加強會員單位之間觀念和思想方面的了解和溝通,加強黑龍江省網際網路界對全國網際網路界的參與,加強合作與交流,為網際網路的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六)辦好協會網站,編輯出版協會刊物、信息資料。為業界提供網際網路信息服務。
(七)承擔會員單位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以團體會員為主,同時也接納在本行業有一定影響的個人會員。具體接受辦法由本協會常務理事會制定並實施。
第八條 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並承認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參加本協會的有關活動支持本協會的工作;
(三)團體會員是經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與網際網路行業相關的企業、科研、教育及學術團體。
(四)個人會員是在網際網路領域有一定專長和貢獻的中國公民。
第九條 加入本會的程序是:
(一)團體會員
符合第八條第(一)、(二)、(三)款的企業、科研、教育及學術性團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組織宣傳工作部審查,經常務理事會批准簽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參加本協會的各種活動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權利;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需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履行符合本章程的義務;
(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維護本協會聲譽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會費標準由各界理事會根據有關規定和本會實際情況,在徵得會員同意的基礎上作出明確規定);
(五)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為發展壯大本協會作貢獻;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團體會員單位中的理事、常務理事工作如有變動,及時向協會秘書處申請調整理事、常務理事人選,協會秘書處將理事、常務理事調整情況報常務理事會審核批准。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無正當理由一年不交納會費的,則視為自動退會;退會的會員應交回會員證書。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及其他領導的產生應充分體現民主集中的原則,須經充分醞釀協商,由選舉產生。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產生理事會,選舉或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通過重要決議;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事項和終止。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召開、提前或延期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第屆任期3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取消會員資格;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事項;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本會的中、近期工作計劃;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本會一般事項變更。
第十九條 理事會需有2/3以上歷史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本會根據發展需要,可由常務理事會推舉省內支持我省網際網路事業的著名人士和熱心我省網際網路發展對網際網路事業確有實際貢獻的若干人為本會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或者顧問,指導本協會工作。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3/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方針、路線、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副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頗多政治權力或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在特殊情況下,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確因工作需要仍需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職務,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均為三年。可連選連任,但同一職位連選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副理事長、秘書長或副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經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向理事會提名協會秘書長候選人,由理事會選舉;
(五)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召集和主持理事長辦公會議,行使常務理事會授予的職權。理事長辦公會議參加人員包括理事長、相關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協會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理事長因故不能主持辦公會議的,可委託副理事長主持;
(六)如因特殊情況,由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經理事長授權,可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協會簽署文件或由理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
(三)協調本協會內部各部門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做出決定;
(五)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會費管理有關規定,按年度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編製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設計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間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由2010年9月27日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