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標籤

化學品標籤

國家標準《化學品安全標籤編寫規定》(GB 15258--1999)明確指出:安全標籤用文字、圖形符號和編碼的組合形式表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標籤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在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若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

簡介


化學品標籤
化學品標籤
該標準是為規範化學品安全標籤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的。安全標籤是《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和國際170號《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要求的預防和控制化學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對市場上流通的化學品通過加貼標籤的形式進行危險性標識,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向作業人員傳遞安全信息,以預防和減少化學危害,達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化學品安全標籤已在歐美等工業國實行多年,已國際化。中國1994年批准了170號公約,同時頒布了該標準的第一版。根據3年多實際應用情況,對前版進行修訂。主要修訂內容為,將原標準名稱“危險化學品標籤編寫導則”改為“化學品安全標籤編寫規定”。取消原標準有關標誌的規定,將危險標誌與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誌》所規定的標誌相一致。取消防護措施圖形符號、泄漏處置兩大項,將儲運和急救兩項合併為安全措施一項,並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處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生產批號兩項內容。
該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
該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都是提示的附錄。
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該標準起草單位:化工部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院。
該標準起草人:張海峰、彭湘濰、李雪華、李運才、張啟波。

範圍


該標準規定了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內容和編寫要求。
該標準適用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以及其它對人體和環境具有危害的化學品安全標籤的編寫。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該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該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該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定義


該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急性毒性為:經口LD50≤5mg/kg;經皮接觸24h LD50≤40mg/kg;吸入lh LC50 ≤0.5mg/L的化學品。
2、有毒品
急性毒性為:經口5mg/kglh 0.5mg/L
3、有害品
急性毒性為:固體經口50mg/kg

標籤


1.表示
安全標籤用文字、圖形符號和編碼的組合形式表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 和安全注意事項。
2.內容
2.1 化學品和其主要有害約分標識
2.1.1 名稱
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通用名稱。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於標籤的 正上方。
2.1.2 分子式
元素符號和數字錶示分子中各原子數,居名稱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項 可略。
2.1.3 化學成分及組成
標出化學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組分、含量或濃度。
2.1.4 編號
標明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 No.和CN No.表 示。
2.1.5 標誌
標誌採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 13690規定的符號。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誌。標誌符號居標籤右邊。
2.2 警示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分別 進行危害程度的誓示。具體規定見表l。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 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警示詞位於化學品名稱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2.3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化學品燃燒爆炸危險特性、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居警示詞下方。
2.4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 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2.5 滅火
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 及滅火注意事項。
2.6 批號
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生產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 次用××表示。
2.7 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2.8 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2.9 應急諮詢電話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應急諮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諮詢電話。

製作


1、編寫
標籤正文應簡捷、明了、易於理解,要採用規範的漢字表述,也可以同時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義必須與漢字相對應,字形應小於漢字。相同 的含義應用相同的文字和圖形表示。具體參照附錄A、附錄B所提供的短語進行編寫。當某種化學品有新的信息發現時,標籤應及時修訂、更改。
2、顏色
標籤內標誌的顏色按GBl3690規定執行,正文應使用與底色反差明顯的顏 色,一般採用黑白色。
3、印刷
標籤的邊緣要加一個邊框,邊框外應留≥3mm的空白。標籤的印刷應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膠粘材料應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標籤可單獨印刷,也可與其它標籤合併印刷,樣例見附錄C。

使用


1.使用方法
標籤應粘貼、掛拴、噴印在化學品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多層包裝運輸,原則上要求內外包裝都應加貼(掛)安全標籤,但若外包裝上己加貼安全標籤,內包裝是外包裝的襯裡,內包裝上可免貼安全標籤;外包裝為透明物,內包裝 的安全標籤可清楚地透過外包裝,外包裝可免加標籤。
2.位置
標籤的位置規定如下:
桶、瓶形包裝;位於桶、瓶側身;
箱狀包裝:位於包裝端面或側面明顯處;
袋、捆包裝:位於包裝明顯處;
集裝箱、成組貨物:位於四個側面。
3.使用注意事項
3.1標籤的粘貼、掛栓、噴印應牢固,保證在運輸、貯存期間不脫落,不損 壞。
3.2標籤應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若要改換包裝,則 由改換包裝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標籤。
3.3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或包裝,在經過處理並確認其危險性完全消除之 后,方可撕下標籤,否則不能撕下相應的標籤。

附錄A


提示的附錄
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性概述常用短語
A01 遇熱、明火、震動易爆炸
A02 易爆、高毒、強刺激性
A03 易爆、高毒、對環境有害
A04 易爆、有毒、刺激皮膚
A05 易爆、有毒有害
A10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A11 易燃易爆、強刺激性
A12 易燃易爆、具刺激性
A13 易燃易爆、具腐蝕性
A14 易燃易爆、強腐蝕性
A15 易燃易爆、對人體有害
A16 易燃易爆、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17 易燃易爆、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18 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
A30 極易燃、有毒有害
A31 極易燃、強刺激性
A32 極易燃、具刺激性
A33 極易燃、強腐蝕性
A34 極易燃、對人體有害
A35 極易燃、具腐蝕性
A36 極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37 極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38 極易燃、有毒、具腐蝕性
A39 極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40 極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50 高度易燃、有毒有害
A51 高度易燃、強刺激性
A52 高度易燃、具刺激性
A53 高度易燃、具腐蝕性
A54 高度易燃、強腐蝕性
A55 高度易燃、對人體有害
A56 高度易燃、具腐蝕和刺激性
A57 高度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58 高度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59 高度易燃、有毒、具腐蝕性
A60 高度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61 高度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70 易燃、有毒有害
A71 易燃、強刺激性
A72 易燃、具刺激性
A73 易燃、具腐蝕性
A74 易燃、強腐蝕性
A75 易燃、對人體有害
A76 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77 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附錄B


提示的附錄
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常用安全措施短語
B01遠離熱源、火種,避免撞擊、摩擦
B02遠離熱源、火種,嚴禁撞擊、摩擦
B03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
B04遠離熱源、火種,貯於陰涼通風處
B05避免接觸火種、熱源、氧化劑
B06避免接觸火種、高熱,防止陽光直射
B07貯於低溫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
B08貯於低溫乾燥處,遠離火種、熱源
B09貯於陰涼、通風、乾燥處
B10貯於通風乾燥處,切忌受潮
B20密閉包裝,並貯於乾燥通風處
B21密閉包裝並貯於陰涼通風處
B22容器密封,避免震動、撞擊
B23密封包裝,不易大量貯存或久貯
B24密閉包裝,切勿受潮,防止破損
B25密閉包裝,避光保存,切勿受潮
B26密閉包裝,不可與空氣接觸
B27避光保存,切勿受潮,防止破損
B31注意增加濕潤劑
B32搬運時戴好鋼瓶安全帽、防震橡皮圈
B33在氮中操作處置,切忌受潮
B34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B40按危險貨物配裝表分類划區儲運
B41切忌與氧化劑等共儲混運
B42應與氧氣、壓縮空氣、氧化劑等分儲
B43應與氧氣鹵素、氧化劑等分儲分運
B44切忌與易可燃物等共儲混運
B45應與氧化劑、酸鹼類等分儲分運
B46切忌與氧化劑、酸類等共儲混運
B47切忌與氧化劑、鹼類等共儲混運
B48應與還原劑、易可燃物等分
B49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分儲
B50應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儲
B51應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分儲
B52應與氧化劑、爆炸品等分儲分運
B53應與H發泡劑、易可燃物等分儲
B54切忌與鹵素、酸類等共儲混運
B55應與氧化劑、鹵素等分儲分運
B56應與還原劑、金屬粉末等分儲分運
B70注意個體防護,嚴禁身體直接接觸
B71吸食入者迅速就醫
B72用水徹底沖洗身體接觸部位
B73用肥皂水和清水沖洗身體接觸部位
B74身體直接接觸者迅速就醫
B75若皮膚或眼睛接觸,用清水沖洗
B76若被凍傷就醫治療
B77眼睛接觸,用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B78吸入給輸氧或作人工呼吸,就醫
B79吸入中毒者,給吸亞硝酸異戊酯,就醫
B80誤食則飲溫水,催吐,就醫
B81誤食,飲溫水,催吐,洗胃,就醫
B82誤食,飲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B83誤食,給飲植物油,催吐,就醫
B84誤食,漱口,飲牛奶蛋清,就醫
B85誤食,用5%硫代硫酸鈉洗胃
B86誤食,用1%硫代硫酸鈉洗胃
B87誤食,催吐,用碳酸氫鈉溶液洗胃
B88誤食,催吐,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腸
B89誤食,立即用2%硫酸銅洗胃
B90誤食,用硫酸鈉溶液洗胃,導泄
B91誤食,催吐,用高錳酸鉀溶液洗胃
B92誤食者,洗胃,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B93誤食,用水漱口,無腐蝕癥狀者洗胃
B94誤食,催吐,用1%碘化鉀60ml灌胃
B95若皮膚接觸,立刻塗抹2%的硝酸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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