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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軍

雲南省普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王軍,男,漢族,河南社旗人,中共黨員,1967年11月生,1985年11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現任雲南省普洱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

人物履歷


1985年11月至1989年4月在安寧縣公安局交通監理站工作。
1989年4月至1990年7月在安寧縣交警大隊工作,任交警中隊副中隊長。
1990年7月至1996年6月任安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199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工作,任省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直屬支隊崑曲大隊大隊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1月任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直屬支隊石安大隊大隊長。
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任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2年2月至2005年1月任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科技處處長
(其間: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雲南大學軟體工程學院就讀軟體工程專業)。
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任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支隊長。
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雲南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處長。
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紅河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
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任紅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8月任雲南省普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任免信息


9月26日,中國共產黨普洱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王軍同志當選為中國共產黨普洱市第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工作實績


熟悉公安工作,組織協調能力較強。任省公安廳裝備財務處長期間,積極參與做好縣級公安機關經費保障、司法保障體制改革、單警裝備建設、無(危)房派出所建設和維穩、救災、搶險後勤保障工作。任紅河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以來,指揮偵破了一批重要案件,妥善處置了一些群體性事件。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州案件偵破、網上追逃、出入境管理工作受到公安部表彰。組織實施抗旱救災工作,幫助群眾解決飲水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