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

中國鹽產品生產企業

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是中國鹽業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4763.5萬元,具體獨立法人資格,負責上海市19個區縣1900多萬人口的食鹽專營和加碘食鹽供應工作,與上海市鹽務管理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承擔上海市食鹽市場管理和鹽政執法職能,局司主業在崗員工200人,其中經營人員150人,鹽政管理人員50人,共有處級以上幹部近40名。

公司規模


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是中國鹽業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主營各種食鹽、工業用鹽及其他用鹽,銷售純鹼元明粉、PVC等鹽化及化工產品,分裝經銷味精。公司下設閔松、嘉青、虹楊、浦東等4個配送中心,江蘇金壇設有一個食鹽加工分裝中心,控股中美合資上海中鹽莫頓鹽業有限公司託管經營上海良友飯店。2013年,公司銷售額超過7億元,銷售各類鹽產品30萬噸。作為國家專營企業,上海鹽業公司與上海市鹽務管理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承擔上海市食鹽市場管理和鹽政執法職能,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和加碘食鹽供應工作。
多年以來,上海鹽業認真落實“食鹽專營、全民加碘”的基本國策,堅持提高上海市食鹽市場碘鹽覆蓋率,豐富食鹽品種,滿足消費需求;同時,根據中鹽“兩步走”發展戰略的統一部署,以“加快發展、率先發展”為己任,積極迎合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主動突破傳統鹽業經營管理模式,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加大資源優化配置,推進業態變革,大力發展物流配送,提升專業服務水準,以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優質的服務質量贏得了廣大客戶包括外商的一致認可,為致力於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0年末,中鹽上海總資產55,845.93萬元,凈資產27,791.18萬元,2010年實現業收入42,821.76萬元,凈利潤5,754.81萬元。

發展歷程


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前身為華東區鹽務管理局,成立於1949年10月14日。
后經多次撤併調整,於1965年7月1日恢復中國鹽業公司上海市公司建制,負責上海地區鹽業運銷業務及各省在上海的中轉鹽任務。
1981年5月上海市公司改為中國鹽業總公司直屬單位,改稱中國鹽業總公司上海市公司,同時加掛中國鹽業總公司上海鹽運辦事處,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1988年1月1日起,公司與鹽運辦事處分開設置。
1991年11月,國家輕工業局以國輕人[1999]376號文批複同意中鹽北京市鹽業公司、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為副局級單位。
1992年,中國鹽業總公司上海市公司改名為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

公司業務


一、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市人民政府關於鹽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工作,負責本市“食鹽批發許可證”、“食鹽准運證”的審批發放。負責本市“食鹽(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三、組織實施國務院頒布的鹽業管理法規,市政府發布的鹽業管理規章;
四、依法查處本市涉嫌鹽業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規範本市鹽業市場秩序;
五、鹽業主管機構應該履行的其他職責。

公司管理


職能部門

鹽業公司內設辦公室、市場營銷處、食鹽專營處、採購物流處、計劃財務處、人力資源處、組織處、黨群工作處;鹽務管理局內設辦公室、計劃處、鹽政法制處。

直屬單位

下屬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閔松配送中心、上海中鹽嘉青鹽業有限公司(嘉青配送中心)、虹楊配送中心、浦東配送中心(原上海市浦東鹽業公司)等4個全資子公司。
控股中美合資上海中鹽莫頓鹽業有限公司。
託管經營上海良友飯店。
鹽務局下設閔松稽查大隊、嘉青稽查大隊、虹楊稽查大隊、浦東稽查大隊、質量監測站。

董事會

董事:王學仕、韓長純、王軍峰。

監事會

監事會主席:李光銳。
監事:李速健。

經理層

王學仕: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黨委副書記、上海市鹽務管理局局長,主持經理層全面工作,暫時主持主持委全面工作。
莫延軍: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
李光銳: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監事會主席。
劉樹國: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總經理助理。
吳春明:中鹽上海市鹽業公司總經理助理。

聯繫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雲嶺東路601號2號樓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