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法氍
黃法氍
黃法氍(518~576),字仲昭,南朝巴山郡新建縣(今江西省樂安縣龔坊)人,南朝梁陳時期著名軍事將領。
黃法氍
承聖元年(552),黃法氍被授為超猛將軍、交州(今越南河內)刺史銜,領新淦縣令,封巴山縣(今樂安縣公溪鎮)子爵。承聖三年封明威將軍、游騎將軍,進爵為侯。太平元年(556)十一月,梁敬帝將江州所轄之臨川郡、安成郡(今安福)、豫寧郡(今武寧)、巴山郡(今崇仁)划置為高州,黃法氍為高州刺史,都督高州諸軍事,鎮於巴山。
陳永定二年(558),原湘州刺史王琳倚仗北齊援助,遣李孝欽、樊猛、余孝頃攻周迪,並欲謀取黃法氍。黃法氍率兵與周敷等會合救援周迪,出戰大勝,生擒李孝頃等三將,進封宣毅將軍。次年五月,豫章太守熊曇朗殺都督周文育,舉兵反陳,以應王琳,並據新淦縣。王琳東下,陳文帝征南川兵,江州刺史周迪、高州刺史黃法氍欲沿江應赴,熊曇朗據城抗阻。天嘉元年(560)三月,黃法氍與周迪築城圍攻,討平熊叛軍。被封為安南將軍。
天嘉二年(561),周迪反陳。次年黃法氍率兵會都督吳明轍共討周迪。黃法氍功居多,被封為鎮南大將軍、江州刺史,都督江、吳二州軍事。天嘉六年升為中衛大將軍。天康元年(566)四月封公爵,次年提升為鎮北將軍、南徐州(今江蘇鎮江市)刺史。光大二年(568),徙為鎮西將軍、郢州刺史,都督郢(今武漢市)、巴(今湖南嶽陽市)、武(今湖南常德市)三州軍事。
太建元年(569),進號征西大將軍。四年,為南豫州(今安徽當塗縣)刺史、使持節、散騎常侍、征南大將軍,都督南豫州軍事。五年,陳大舉伐齊,都督黃法氍攻打歷陽(今安徽和縣),盡殲守敵,並乘勝進軍合肥,敵人望風而降。其部軍紀嚴明,軍士無擄掠,軍民得安撫,俘虜遣返北方。因功又加升為侍中,封為義陽郡(今河南信陽)公,授征西將軍、合州刺史,都督合(今合肥市)、霍(今安徽霍山縣)二州軍事。七年,任豫州刺史,坐鎮壽陽(今安徽壽縣),都督豫(今河南汝南縣)、建(今山西晉城市東北)、光(今河南光山縣)、朔(今山西朔州市)、合、北徐(今安徽鳳陽東北)六州軍事。
太建八年(576年)十月,病逝於任所,追贈侍中、中權大將軍、司空,謚號“威”。
史臣曰:氍淳于量值梁末喪亂,劉項未分,其有辯明暗見是非者蓋鮮,二公達向背之理,位至鼎司,亦其智也。昭達與世祖鄉壤惟舊,義等鄧、蕭,世祖纂歷,委任隆重,至於戰勝攻取,累平寇難,斯亦良臣良將,一代之吳、耿矣。
存心撫字 著譽循良。其哺民也如卵,其視民心如傷。聲名封於治郡,天子寵其裹章 偉居刺史謙譽而光,世事其報,祚胤雲章。北宋文豪秦觀題於公像
1、梁太清二年(548)八月,侯景反梁於壽春(今安徽壽縣),縱兵騷擾百姓,黃法氍召集鄉眾建立武裝進行防守。
2、承聖元年(552),黃法氍被授為超猛將軍、交州(今越南河內)刺史銜,領新淦縣令,封巴山縣(今樂安縣公溪鎮)子爵。
3、承聖三年(554)封明威將軍、游騎將軍,進爵為侯。
4、太平元年(556)十一月巴山郡(今崇仁)划置為高州,黃法氍為高州刺史,都督高州諸軍事鎮於巴山。
5、陳永定二年(558),原湘州刺史王琳倚仗北齊援助,遣李孝欽、樊猛、余孝頃攻周迪,並欲謀取黃法氍。黃法氍率兵與周敷等會合救援周迪,出戰大勝,生擒李孝頃等三將,進封宣毅將軍。
6、太建元年(569),進號征西大將軍。
6、太建四年(572),為南豫州(今安徽當塗縣)刺史、使持節、散騎常侍、征南大將軍,都督南豫州軍事。
7、太建五年(573)因功又加升為侍中,封為義陽郡(今河南信陽)公,授征西將軍、合州刺史,都督合(今合肥市)、霍(今安徽霍山縣)二州軍事。
8、太建七年(575),任豫州刺史,坐鎮壽陽(今山西長治壽陽縣),都督豫(今河南汝南縣)、建(今山西晉城市東北)、光(今河南光山縣)、朔(今山西朔州市)、合、北徐(今安徽鳳陽東北)六州軍事。
9、太建八年(576年)十月,病逝於任所,追贈侍中、中權大將軍、司空,謚號“威”。
黃法氍
《陳書》卷十一·列傳第五黃法氍傳記載
《南史》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六黃法氍傳記載
黃氏宗譜
黃法氍
明正統七年壬戌歲八月吉日重立
前史國子監祭酒兼翰林侍講嘉議大夫大 子寶客
清乾隆三十年(1765)《南豐縣誌·壇廟》曰:南豐邑人自建、歲時致祭的有司空廟(祀南朝巴山司空黃法氍)
今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案山村司空嶺,墓高1.2米,寬3.9米,拜堂寬3.9米,長3.8米,黃氏後人歷有修整。為撫州市第一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黃法氍墓
墓誌
1989年出土於南京市南郊雨花區西善橋鎮磚瓦廠內的一座南朝磚室墓,見南京市博物館《南京西善橋南朝墓》,《文物》1993年第11期。墓誌之作當在太建八年冬。志為江總撰志文,顧野王撰銘辭,謝眾書寫。江、顧都以文辭名,而且顧野王身為大著作,總國史之任,與撰王公墓誌,當出自朝命。
以此志與《陳書·黃法氍傳》比照,行文十分接近,而敘事稍詳,這種情況說明,修撰墓誌時使用了秘書省史館機關原有的史傳資料,而且這種資料與後來的《陳書》非常接近。以《陳書》卷一一《黃法氍傳》與志石殘泐文字對勘,若合符節,唯本傳不提父祖姓名官爵事迹,而殘志似本有介紹,惜已殘敗。志石殘泐過甚,圖版亦模糊難辨,茲全迻其參考釋文,不加標點和訂正。
志文:
■ 君墓誌銘 左民尚書江總制 太子率更令■東宮舍人顧野王■ 冠軍長史謝眾書 / ■本軒轅■宇江漢□土惟黃為楚■著作■建復為冠族■北府□軍父僧■軍■初追贈給事中■任□有威嚴弱□時■燕超 褸過於□壽乃冠郡命■辟鞏■而■鄉黨前■敬而服之■事於是■四戰之地一□寧■力也及■之陽■心極■兵□軍新淦縣令公親率親兵屯授新淦南屆大庾之北■之南■地■郡憚公威武自然清肅時有前高州刺史李遷仕授台□捷■有異□須為■公乃遣密□言於 高祖高祖遣周文育進屯西昌■入鄉至公遣千人以助文育文育大喜一鼓便平虜偽□同□慶■逞群■逕□吉陽公乃親率精銳拒■慶又知公□后密遣陽椿■淦□人■固請□師公徐命□食已而■未移■威■駛歸椿■ 高祖又遣文育討慶軍於■擁兵不前□有■入便□腹心陳說□某若□諸軍乃方軌並進■笙屯西亳承製即授假節超■交州刺史領新淦縣令封巴山縣開國子食邑三百戶 高祖既定豫章命公■輸飛■粟連■千金不遣□平■此之由也承聖三年 詔■百並前為五百戶改■並如故■改授明威將軍■軍□如故天■年 詔授持節左驍騎將軍領□騎校尉□如故 敬帝即位封新建縣開國侯■如前太平元年割江州四郡置高州 詔□為刺■散騎常侍使持節■高州■信武將軍余如故■連■攻國■大陳受命永■公乃■並前■如故■ 詔授平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如故三年六月熊曇朗反於金口■攻之■公大都□改授■將軍■故天嘉元年三月■喪■哀客■並為過■高■史改■軍余如故■贈母■命即蒞方□三年周□反■麾下■為使持節鎮北大將軍■南徐州刺史加散■如故未拜改授鎮南大將軍江吳■諸軍■余並如故天康元年□軍改封新建縣開國公食邑■如故光大元年□使持節■南徐州刺史余並如■郢巴武三州諸軍事鎮西將軍■故太建元年進號征■二年 詔征公為侍中中權大將軍余如故四年除使持節散騎常侍■南豫州□江諸軍事■並如□五年大舉北伐 詔公■使平大■
兒子:黃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