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浮山管委會
羅浮山管委會
羅浮山管委會的職責主要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風景區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景區內風景名勝資源、自然生態資源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一)負責景區規劃及景區詳規的編製、報批和監督實施等工作,負責組織景區建設項目的編製和報批工作。
(三)負責景區內土地徵用、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具體工作,審查和報批建設用地批准意見書、國有土地使用書。
(四)負責景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防止各種性質的破壞和污染。審查和報批建設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負責景區內林地和林政管理工作。做好封山育林、植樹綠化、病蟲害防治、古樹名木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
(六)負責景區內林木採伐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七)負責景區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八)協助做好景區內的宗教事務管理和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羅浮山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整體形象宣傳以及愛山、護山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負責所轄行政村的經濟發展、社會事務和黨組織建設等工作。
(十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行使縣政府授予的行政執法權,在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景區規劃、建設、土地、環境、林政、宗教事務和文物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景區的文明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省、市業務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管委會機關內設10個職能科室,黨政辦公室、農村辦公室、財務科、規劃建設科、市場拓展科、社會事務科、景區監察大隊、文物管理所、計生服務中心。
羅浮山管委會
風景區總面積為 214.82 平方公里,有大小山峰 432 座, 1000 米 以上山峰 80 多座,主峰飛雲頂海拔 1296 米,奇峰怪石、飛瀑名泉眾多,著名的有飛雲頂、上界三峰、駱駝峰、獅子峰、龜峰、鷹嘴岩、白水門瀑布、白石漓瀑布、釀泉等等,形成了一道道獨特的峰嶺、峽谷和流泉。風景區森林資源和天然動植物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氣候宜人,清竹、古樹、仙藥常年芳翠多姿。同時,空氣中負離子含量極高,每立方厘米負離子含量最高達 150000 個以上,是人們感受天然原生態及養生度假的勝地。此外,羅浮山也是嶺南名山,堪稱“嶺南第一山”,史上道、佛、儒三家長期在此繁衍共存,歷代名人墨客也慕名而來,並在羅浮山留下了眾多讚譽的題詞石刻、詩篇佳作和名勝古迹,其中重點名勝古迹景觀景點達到 200 多處,摩崖石刻 180 多處,宗教寺觀 13 處。目前,風景區年接待遊客量達 160 多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