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

山東財經大學二級學院

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於2011年11月由原山東經濟學院法學院山東經濟學院社會發展學院部分專業和原山東財政學院政法學院合併組建而成。

前身


1983年,山東經濟學院建立了經濟法教研室,並面向全校相繼開設了《經濟法》、《國際貿易法(國際商法)》公共課。1993年設立經濟法專業.2000年籌建法學系,並於同年招收法學本科生。2005年法學系改製為法學院。截止2008年6月,學院在校本科生661人;教師46名,教授9人,副教授12人。專任教師中,博士(含在讀)12人,學院設有法學理論、公法民商法國際法、法律公共課五個教研室,一個法學一級碩士點。
山東財經大學(籌)法學院於2011年11月由原山東經濟學院法學院、社會發展學院部分專業和原山東財政學院政法學院合併組建而成。

組織機構


(一)行政機構:辦公室、資料室。
(二)學生管理機構:學生工作辦公室與團總支、學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三)教研室設置:法學理論與憲法行政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經濟法教研室,刑法與 訴 訟法教研室,國際法教研室,社會工作教研室,政治學與行政學教研室。
(四)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訴訟法研究中心、法學實踐教學中心、不動產法研究中心、法社會學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法研究與諮詢中心、社會工作研究與服務中心、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財稅金融法研究中心、經濟刑法研究中心、比較法研究中心。
(五)實驗室: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診所課程研究室、模擬法庭、模擬律師事務所、社會工作實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