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澤君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

朱澤君,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廣東茂名市人,博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10日,被立案偵查。

人物經歷


1980年09月後,廣東省茂名師範學校學生(現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1983年08月後,茂名市第二小學任教師、教導處副主任。
1986年09月後,任茂名市茂南區委組織部秘書。
1987年05月後,任廣東省總工會組織部科員(期間:1986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政治專業本科畢業)。
1990年12月後,任廣東省委辦公廳政治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07月後,任廣東省委領導同志秘書
1995年09月後,任廣東省政協主要領導同志秘書兼省政協辦公廳研究室副主任(期間:1996年09月至1999年07月在廣東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畢業)。
1997年04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副市長。
1998年03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常委、秘書長
1999年10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秘書長。
2000年03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2002年09月至2005年06月在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
2006年02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書記、市長。
2006年11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9年06月後提任廣州市正局級)。
2010年07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1年01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年02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年09月-2015年10月,任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社會任職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十一次廣東省黨代會代表,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委員,第十一屆廣東省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屆廣州市人大代表,第五、六屆梅州市委委員、常委,第六次梅州市黨代會代表,第五、六屆梅州市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作家協會第六、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理事;廣東省音樂家協會會員;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

人物事件


2015年8月17日,據南粵清風網消息,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0月,廣東省政府決定免去:朱澤君的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職務。
2016年2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朱澤君(正廳級)決定逮捕。
2016年3月20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省工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朱澤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與多名女性進行權色交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朱澤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澤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8月10日,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個人作品


業餘愛好文學,1982年起先後在《求是》《人民日報》《學習時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作品》等刊物發表散文、詩歌、政論等150多篇。著有商界沉浮錄《成功的詭道》。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最後階段,裁判員代表宣誓、放飛和平鴿環節,所播放的歌曲《天空》其歌詞的創作者為梅州市委書記朱澤君。朱澤君曾在接受採訪中說:作為一名業餘寫詞人,他以平常心來記錄生活中的感受,以歌言志;作為一名黨政領導幹部,他豪情滿懷,“《天空》是小作品,藝術地管理好一座城市,管好一座城市的科學發展才是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