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澤君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
朱澤君,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廣東茂名市人,博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10日,被立案偵查。
1980年09月後,廣東省茂名師範學校學生(現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1983年08月後,茂名市第二小學任教師、教導處副主任。
1986年09月後,任茂名市茂南區委組織部秘書。
1987年05月後,任廣東省總工會組織部科員(期間:1986年09月至1989年07月在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政治專業本科畢業)。
1990年12月後,任廣東省委辦公廳政治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07月後,任廣東省委領導同志秘書
1997年04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副市長。
1998年03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常委、秘書長。
1999年10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秘書長。
2000年03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2002年09月至2005年06月在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
2006年02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書記、市長。
2006年11月後,任廣東省增城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9年06月後提任廣州市正局級)。
2010年07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1年01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年02月後,任廣東省梅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年09月-2015年10月,任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十一次廣東省黨代會代表,第十一屆廣東省委委員,第十一屆廣東省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屆廣州市人大代表,第五、六屆梅州市委委員、常委,第六次梅州市黨代會代表,第五、六屆梅州市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作家協會第六、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理事;廣東省音樂家協會會員;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
2015年8月17日,據南粵清風網消息,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0月,廣東省政府決定免去:朱澤君的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職務。
2016年3月20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省工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朱澤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與多名女性進行權色交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朱澤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澤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8月10日,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澤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