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本義

易本義

易徠本義又稱《周易本義》,由南宋學者朱熹撰。

基本介紹


據《朱子年譜》,此書成於淳熙四年(1177),比《易學啟蒙》成書早九年。而實際上此書的定稿在朱熹的晚年,所以書中有“詳見啟蒙”之語。朱熹作此書未照通行的王弼所注《周易》秩序,而是以呂祖謙所定《古周易》為基礎來詮釋本義。全書十二卷。以上下經為二卷,《十翼》自為十卷。卷首載有《九圖》,卷末有《周易五贊》和《筮儀》。南宋咸淳中,董楷撰《周易傳義附錄》,將朱熹的《周易本義》散附於程頤的《伊川易傳》之下,合而為一,而《伊川易傳》編次依據的是王弼《易》注,因此,朱熹的《周易本義》面貌全失。明代永樂年間胡廣等奉旨修《五經大全》,《周易》即搬用董書。后成矩又依據《五經大全》以存朱熹之義,刻成四卷本的《周易本義》,書的編次則仍然是《伊川易傳》的框架,使學者不得見朱熹原作之真。這種四卷本的《周易本義》在明清頗為通行。清人顧炎武說:“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朱二氏,亦各自為書。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程《傳》之後,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復淆亂。”(《日知錄》卷一)《四庫全書》收入此書時,采入宋咸淳年間吳革刻本的摹刻本,以存其舊。並附割裂本四卷於其後以備參考。
徠朱熹認為,《周易》是卜筮之書,他指出:“易本卜筮之書,後人以為止於卜筮。至於王弼用老莊解,後人便只以為理,而不以為卜筮,亦非”(《朱子語類》卷六十六)。他不贊成程氏《易傳》只以義理說《周易》,“今未曉得聖人作易之本意,便先要說道理,縱饒說得好,只是與易元不相干”(《朱子語類》卷六十六)。《周易本義》就是將《周易》當作卜筮之書,對其經傳進行註釋,重點在於解說卦爻辭。“據某解一部易,只是作卜筮之書。今人說得來太精了,更入粗不得。如某之說雖粗,然卻入得精,精義皆在其中”(《朱子語類》卷六十六)。他所謂的粗,是指以解文義為主,不增添義理,簡明扼要。
朱熹研究《周易》,對象數學亦又所擇取。他在《易象說》中曾說:“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於大卜之官,顧今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辭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足以為訓戒而決吉凶。如王氏,程子與吾本義之雲者,其亦可矣,固不必深求其象之所自來,然亦不可直謂假象而遽欲忘之也。”《周易本義》卷末所附《周易五贊》有言曰:“孔聖傳之,是為十翼。遭秦弗燼,及宋而明。邵傳羲畫,程演周經。象陳數列,言盡理得”。朱熹《周易》學說的取捨昭然若揭。
《周易本義》有《四庫全書》本,近年中國書店、上海古籍出版社、山東齊魯書社均影印出版了《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