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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嵩從小天賦異稟, 19歲時鄉試中舉,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進士時年僅25歲。正德二年(1507)授翰林院編修。次年因病回家,達10年之久。正德十一年(1516)復任翰林院編修。嘉靖十五年(1536)嚴嵩受到同鄉夏言的提攜,接任禮部尚書。之後進入了內閣。嘉靖二十七年(1548)誣害夏言,再任內閣首輔,專擅國政近十五年之久。嚴嵩的晚景悲涼,晚年因事激怒嘉靖帝,勒令致仕,其子嚴世蕃案發因貪贓枉法,被以私通倭寇罪誅殺,再加上御史彈劾、首輔徐玠等人陷構,嚴嵩黜官抄家。回原籍后靠乞討為生,寄食墓舍。隆慶元年(1567),嚴嵩卒,享年八十七歲,既無棺木下葬,更沒有前去弔唁的人。
嚴嵩最為人所熟識的是陷害同僚,把持朝政。因其一意媚上,竊權罔利,長期專擅國政,《明史》將嚴嵩歸入“六大奸臣之一”。但是也有少部分人認為這樣的評價有失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