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紘

李元紘

李元紘(?-733年),字大綱,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祖籍滑州(今河南滑縣),唐朝宰相,左監門大將軍李粲曾孫,殿中監李道廣之子。

李元紘本姓丙,曾祖時因歸附唐朝獲賜李姓。早年曆任涇州司兵參軍、雍州司戶參軍、好畤縣令、潤州司馬、萬年縣令、京兆尹、工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戶部侍郎。

開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紘以中書侍郎之職拜相,授同平章事,並封清水縣男。他擔任宰相三年,因與同僚杜暹不和,被罷為曹州刺史,后又調任蒲州刺史,因病致仕。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紘病逝,追贈太子少傅,謚號文忠。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李元紘
李元紘
李元紘年輕時謹慎篤厚,初授涇州司兵參軍,后歷任雍州司戶參軍、好畤縣令、潤州司馬。他政績突出,頗有聲譽。
開元年間,李元紘擔任萬年縣令。他徵發賦役,以公允著稱,被擢升為京兆尹,並主持疏通三輔境內河渠。當時,王公貴戚都在渠岸建立碾磑,使渠水不能流入下遊民田。李元紘命吏卒將其拆毀,使民田得到灌溉,深受百姓稱頌。此後,他又歷任工部、兵部、吏部三部侍郎。
開元十三年(725年),戶部侍郎楊瑒、白知慎因失職被貶為刺史,唐玄宗讓公卿大臣推薦可以接掌戶部的官員。百官大都推舉李元紘,唐玄宗便欲任命他為戶部尚書,卻因他資歷淺薄,受到宰相的勸阻,只得授他為中大夫、戶部侍郎。他上疏朝廷,陳奏時政得失,受到唐玄宗的表彰。
開元十七年,李元紘又調任蒲州刺史,卻因病離職,並以戶部尚書之職致仕。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紘被起複為太子詹事,但不到十日便因病去世,追贈太子少傅,謚號文忠。

主要成就


開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紘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加銀青光祿大夫,封清水縣男。當時,京官職田被廢置,便有朝臣建議在關中屯田,以充實國庫。李元紘奏道:“邊關百姓清閑,土地荒蕪,以剩餘勞動力耕種荒田,能夠減少運輸,充實軍糧,因此設置屯田有益於國。但在關中,百官職田散居各地,百姓的私田都努力自耕,不能佔取。如果設置屯田,就要公私相換,調發壯丁。調發勞役則家業荒廢,減免租稅則國賦欠缺,內地設置屯田,自古未有,恐怕得不償失。”唐玄宗遂停止此議。
此前,吳兢擔任史官,編撰《唐書》、《唐春秋》,尚未完成便因守喪離職。他上疏皇帝,請求繼續修史,唐玄宗便讓他到集賢院撰書。開元十五年(727年),唐玄宗命張說致仕,並讓他在家中修史。李元紘認為不妥,便提議讓張說和吳兢同到史館撰修國史,既可做到保密,又可避免資料丟失。唐玄宗採納了他的建議。
李元紘與同列宰相的杜暹關係不睦,常在政事上產生分歧,以致紛爭不斷,引起唐玄宗的不滿。開元十七年(729年),唐玄宗免去李元紘的宰相之職,外放為曹州刺史。

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其奏疏二篇:《請令張說吳兢就史館修史奏》、《廢職田議》。 《全唐詩》收錄其詩作三首:《奉和聖制送張說上集賢學士賜宴》、《綠墀怨》、《相思怨》。

家族成員


曾祖:李粲,官至左監門大將軍,封應國公。
祖父:李寬,官至太常寺卿,封隴西郡公。
父親:李道廣,官至殿中監、同平章事,封金城縣侯。
兄長:李元綜,官至屯田郎中、荊州長史。
兄長:李元繹,官至都水使者。
兄弟:李元緘,官至鄆州刺史。
兒子:李有季、李有容、李有功。

軼事典故


唐中宗年間,太平公主倚仗權勢,強奪佛寺碾磑,被告到雍州府衙。李元紘時任雍州司戶,將碾磑判還佛寺。雍州長史竇懷貞畏懼太平公主,命李元紘改判。李元紘道:“終南山或許可以移動,但此案判決絕對不能更改。”后以“南山鐵案”稱已經判定、不可改變的案件。

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四十八》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五十一》 《資治通鑒·卷二百八·唐紀二十四》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三·唐紀二十九》

人物評價


宋璟:李侍郎引宋遙之美才,黜劉晃之貪冒,貴為國相,家無儲積。雖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
李湛:周觀帝王之道,春秋富則倚附舊老,享歷久則簡擢后髦。故玄宗開元之始,任宋璟、姚元崇之輩以調陰陽,東封之後,乃用李元紘、張九齡之儔以承法度。
劉昫:⑴ 元紘在政事累年,不改第宅,仆馬弊劣,未曾改飾,所得封物,皆散之親族。⑵ 元紘性清儉。既知政事,稍抑奔競之路,務進者頗憚之。⑶魏知古盧懷慎源乾曜、李元紘、杜暹、韓休裴耀卿,悉蘊器能,咸居宰輔。或心存啟沃,或志在薦賢,或出愛子為外官,或止屯田於關輔,或不受蕃人之賂,或堅劾伯獻之奸,或廣漕渠以充國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尚者也。盧、李、杜三君子,又以清白垂美簡書,公孫弘之流也。
司馬光: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嘉貞尚吏,張說尚文,李元紘、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藝術形象


孫啟新飾演的李元紘
孫啟新飾演的李元紘
1993年《東方小故事之判不可改》,孫啟新飾演李元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