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局

財務局

財務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管理的規章制度。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3、編製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編製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全縣和縣本級財政決算;管理縣級帳戶和財政專戶,辦理各項財政收支業務;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協調全縣稅費改革工作;負責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4、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制訂全縣財政稅收收入計劃。
5、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全縣統一的開支標準和財政支出政策;編製縣級政府採購預算;實施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編製管理和控購審批工作。
6、管理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加強對財政基建投資項目的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城市建設維護費等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7、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編製全縣社會保障支出預算;制定全縣性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8、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貫徹並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
9、貫徹落實上級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10、組織實施全縣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轉讓、糾紛調處和仲裁組織實施國有股權管理;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核定全縣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對縣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進行考核;編製國有資本金預算;制定縣管國有資本收益分配政策,監繳縣管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縣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及其國有獨資公司的組建和有關監管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資產評估業務。
11、實施對鄉鎮財政、財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2、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調研工作。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