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化和旅遊局
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聊城市文化和旅遊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根據《關於聊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整合市文廣新局、市旅發委和市文物局職責,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文物局牌子,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
(一)貫徹落實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方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新聞出版事業、新聞出版產業、廣播電視領域產業、電影事業、電影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相關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負責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負責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統籌組織工作。
(十)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出版物、廣播影視等市場發展,對相關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工作,審核、申報、管理市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市內世界人文遺產、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
(十二)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指導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管理文物保護和相關項目建設經費,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等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市和市轄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影視、旅遊市場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縣(市)行政執法指導監督、有關案件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等工作。
(十七)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質量和發行,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等。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市內報刊出版單位和記者站監管工作。
(十八)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全市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十九)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組織協調有關行審批工作。
(二十)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二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二十二)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播電視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二十三)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四)對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和中外廣播電視合作節目的播出進行監管,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領域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五)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對市級廣播電視機構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
(二十六)負責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大電影活動。
(二十七)指導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路視聽、影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八)對本系統文藝演出單位、博物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影劇院、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其他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安全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對文化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對出版機構、播出機構、傳輸機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及印刷發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負責主辦、承辦的各類圖書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書市等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對廣播影視重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及新聞媒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對旅行社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安全培訓工作。
(二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聊城文化交流與傳播,穩步提升“江北水城·運河古都”旅遊品牌形象和聊城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 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加強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加強對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管、審查。
(三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集中審批,對划入的審批事項的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貴任。加強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批管工作的銜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市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后,將審批事項業務辦理信息傳送至各行業監管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及時查看接收審批業務信息,依法對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產業發展科
文物管理科
市場推廣科
離退休幹部科
資源開發科
市場管理科(掛 “掃黃打非”辦公室牌子)
新聞出版管理科 (掛版權科牌子)
廣播影視管理科
周江濤 黨組書記、局長
副局長:王志強